话说此时已是 1899 年的四月份,我刚过完三周岁生日。此时的保禄书院已开堂近半年,一切都步入正轨。因其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新设科目,此时的书院已名震奉天乃至东北。此时,我离原本预定的开书时间还有半年。加之我已四虚岁、三周岁,正是淘气的时候,父亲觉得我快开书了,而且年纪不算小了,便让我为开书打些基础,便将之前的逢三上课改为逢双上课,也就是每两天去书院上一天课。我开心极了,不用再死守那个祖宅了。
因书院此时已正规化,最小的学生都比我大,所以课程与书院其他学生均对不上,便专门为我设置一堂课。虽然书院办学章程里没有这项,但这类事特事特办,但凡脑子正常者均不会有任何异议。有人会问了,既然这样,为何不让先生去我家里给我上课?家教和在学堂里上课最大的区别在于学习氛围。在我父亲的规划里,我本就应在学堂上课,只不过我家就是学堂,这没办法。父亲也想让我体验这种学习氛围,只不过之前我没开书,所以学得比较随意。所以在课程上,我比那些初级班的孩子学习进度快得多,甚至比已经读了一年书的学生进度都快。所以我的情况特殊,而毕竟还未开书,我学的还是随意一些。毕竟我父亲也知道,我一开书就彻底失去了童年,毕竟他就是这么过来的。所以我虽改为两天一课,但也比书院其他孩子随意得多。所以这种特殊情况,才专为我自己设一堂课。
其实当时我伯父家的堂妹也到了该上课的年纪,但在那个时候,女生是不能上学堂的,所以想让女儿接受教育,就得让先生到家里去。我父亲和伯父虽有进步意识,但毕竟还是封建社会造就的,这些他们改变不了,重男轻女的观念已深深植入每一个封建王朝之人的心中,即使大名鼎鼎的胡适先生也不例外。我忘跟大家介绍此时我家中的情况了,可能这也是因重男轻女导致的吧,这些在我家不算什么“大事”!
这是因为我父亲为了办教育忙得不可开交,但他是个称职的丈夫。在每天忙碌的工作后,他也没忘了尽丈夫的责任,而且雨露均沾。我母亲本是安东出了名的大家闺秀,是个美女。但当时女孩子结婚很早,10 岁出头就定亲,十四五岁就出嫁,如果 20 岁还未嫁,那就是有问题了。我母亲就是如此,她为何 19 岁才与我父亲成亲?一是我外公特别疼爱母亲,因他就这一个女儿,而且外公经济条件好,母亲就是传说中的白富美,所以上门提亲的人络绎不绝。但外公想让母亲多留些时日,就未早早订婚,把母亲的婚事搁置一旁。随着身边姑娘一个个出嫁,外公才想起嫁女儿这事,但此时母亲已过 18 岁。那时 18 岁不是什么成年的概念,而是是否能主持家务的概念。当母亲 18 岁还未订婚,外公着急了,这时正好被吴先生捡了漏,我母亲才“下嫁”我父亲。说“下嫁”一点不夸张,母亲是具备了一个优质女人的所有条件,但当时确实男尊女卑,这是主流,而且我家条件虽不如安东商会会长、家里进士举人不断的外公朱家,但在奉天也是大户,虽是下嫁,也没差太多,所以父亲才捡到母亲这个宝。我强调这些,无非是想表达我父母很恩爱。据母亲说,成亲之前她只见了父亲几面,甚至说话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当时的婚姻环境就是这样,甚至还有婚前两人不能见面之说。不晓得这些曾经是否发生过,但在那个年代绝非不可能。成亲之前必须要见,虽然封建社会男尊女卑,但还是给妇女一些权利。成亲之前让女方见见男方,无非是给双方一个“第一眼”感觉。像我母亲那样的白富美若看不上我父亲,是可以拒绝的。毕竟当时只是介绍,并非订婚。若母亲对父亲没感觉甚至讨厌,以母亲的条件完全可以另选他人。那时女生不能出门受教育是真,但像外公那样的大户人家,肯定会请家庭教师。由于女生不能参加科举,所以女生学的较随意,无非学点基本的儒家经典,但女生一般会重点培养诗词歌赋,加强涵养。我母亲不仅吟诗作对厉害,还通晓音律,字也写得好,可谓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这就是所谓的大家闺秀。外公让母亲学这些,无非都便宜了我父亲。但女生一旦形成自己的价值观是很可怕的。据说母亲与父亲见面时,听说父亲不到 20 岁就中了秀才,母亲眼中顿时有了光,这无需他人作证。但后来母亲跟我说与父亲第一次见面时,眼中依旧闪着光!但当时都是先婚后爱,所以眼缘很重要,母亲显然对父亲有眼缘,所以婚后更加恩爱。同样有眼缘的还有何姨,何姨家庭虽比不上我母亲,但也算大家闺秀。尤其父亲是读书人、进步人士,对比我母亲,何姨给我父亲做小妾更是令人费解。以何姨的出身和美貌,完全可以以正妻进刘家门,做小妾着实令人不解。前文也介绍过,妻和妾天差地别。何姨的美貌是我对她那代美女的认知,可想而知!话归正传,守着母亲和何姨,父亲即便再忙,该做的事也不会耽搁。
就这样,在戊戌年,即公元 1898 年,先是母亲在年初为父亲生了一个女儿,就是我的胞妹。由于我这代范字为“继”,但女生一般不随字,因为在封建社会人的眼里,女孩生下来就是别人家的。这已是清末,据说之前的朝代,再是人家的女生都不给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