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老张是我现在对他的叫法,以前称之为小张。
和他认识的时候是93年的暑假,高考过后,我跟一同村人去上海松江打工,同村人跟我年纪相仿,跟张的关系也好,出于想带我认识认识他的原因,因而到上海的第二天傍晚时分,便带上我去张那吃晚饭。那时张和另一朋友在乡下租了房子。
见面后才知道他比我还小一岁呢,瘦瘦的,皮肤也黑,不过蛮精神。
另一朋友姓祝,跟我同年,只是月份比我大,笑眯眯的,很是和善。
张说道: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你们先坐会。我出去买点菜回来。言罢,骑着自行车外出。
祝则在屋里开始做晚饭了。
没过多久,便买了些卤味猪头肉和鸡爪回来了。至于蔬菜,乡下有的是。然后又从隔壁小店买了啤酒饮料花生米等。一顿晚饭便成了。
边吃边聊,边聊边吃,聊着他们的打工生活,也聊着我的读书生涯。就这样聊到了第二天天都快亮了,才沉沉睡去。
这一睡都到第二天午后才醒,张对我们说:我和祝身上都没钱了,我们中午先吃点稀饭,等晚点我们去老板那支点生活费。
于是大家又开始开开心心的吃稀饭了。没有客套,不必虚伪。一切都是真真切切的。
这一吃,吃出了我们几个人之间的几十年的哥们友谊来,关系一直都很好。
二
朋友张很喜欢吃猪肉,特别是大肥肉,越肥越好。按他的说法就是,好吃的肉应该是一口咬下去,嘴还没合上,油已经吱吱的往外流了,这才是好肉。我高考过后,没能考上大学,家里也困难,没钱复读。所以只能外出打工。思之再三,也就跟张和祝一块了。
上班的时候,为了省事,我们一般都会到外面街上吃面条,张的最大爱好便是大肉面。为了找块大点的肥肉,他不辞辛劳的满大街吃面去。
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某一天,他很得意的告诉我,林,我是知道哪家的面馆的肉大了。明天中午我带你一块去。
其实我内心是抗拒的,因为跟他外出吃面的时候,他就几次跟人家店主发生纠纷,缘由便是大肉引起的。不可否认,有的店里面的大肉真的是小了点,薄薄的一小片,我都怀疑就这切法,店主是不是会经常切到手指头?通常人的话,看到这肉小的不成样子,心里即便有不快,但不会表现出来,心想着下次不来便是。张偏不!当场跟人梗上了,夹着肉送到人家跟前,非得要人家给个完美解释!
经不住他的一个劲的说道,我最终还跟他去了。有点小远。店是一对老夫妻开的,在街边的小弄堂里,很窄。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肥肉是冷的,放冰箱里的。人家从冰箱里把肉夹出来,先放入碗底,而后把面盖上,再加点汤水。
这肉看上去是大,再仔细一看,这分明就是猪颈部上的肉嘛。脂肪部分都往外翻的。人家那是五花肉,能比吗?怪不得要大点。
吃的时候可遭罪了,这肉外的油刚化掉,说凉嘛又有点温度,里面冷冷的,白花花的,一口下去。胃都翻江倒海了。看他吃的眉飞色舞的,心里的怨言也就作罢,他开心便好。
三
朋友张还有个坏习惯,回来吃饭的时候喜欢把鞋脱掉,露出他的脚丫子来,他那脚又偏偏爱出汗,自己又偏偏不喜欢穿袜子,脚趾间有的时候都有黑黑的又有点发亮的污垢来。
有一回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便说上他了,让他把鞋穿上,我受不了,太臭了。
我这么一说,估计是伤着他的自尊心了。他回怼我了:臭豆腐臭不臭?你怎么喜欢吃?
“臭豆腐闻着是臭,但吃起来其实是很香的。”我解释着。
茅坑臭不臭?你怎么喜欢在里面看书看报呢?
“那不是我的一个习惯嘛。”
“屎臭不臭?人家还用屎去浇青菜呢,你怎么喜欢天天吃青菜?……”
没等他说完,我端着碗,转身就走。这混蛋,还让不让人吃饭?
与张,祝呆一块的时间很长,期间发生过许许多多的故事。值得回忆的事情太多了。
他们也一直记着我的喜好,比如我喜欢吃什么?我喜欢看哪类型的书,我的作息时间等等。
一直到而今,倘若我想去他们家玩,他们必定要反复叮嘱他们的妻子,到市场上该买什么又不该买什么。
心里一直被感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