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十七岁的年轻人,无论是在十六世纪,还是二十一世纪,亦或是再往前数个几百一千年,跪上一天,都不可能心中没有怨气的。
更何况他还是个皇帝。
虽然事出有因,那两名宫女居然敢当着自己的面说不会唱歌,自己多喝了几杯,盛怒之下要砍掉她们的脑袋,最后冷静下来,也只是象征性地剪了一撮头发,以示惩戒而已。
却未曾想,这番看上去没什么大不了的举动,居然引来了太后、冯保、张居正三人的连番围攻。冯保换掉了陪自己玩乐的小太监,太后小事化大地去祭拜祖庙,张居正则是责令皇帝自己检查过失,检讨书是写了一份又一份,都被以不够诚恳打了回来。
不仅如此,他还每天派遣四名翰林,在皇帝燕居之时,“以经史文墨娱悦圣情”。
这他娘的不是监视吗?娱悦圣情?娱悦个屁!
就算这三个人是大明朝最有权力的三个人,那起码也得给自己这个皇帝一点儿颜面吧?
堂堂皇帝,日子过得如此丢人。朱翊钧越想越气,年轻人又钻牛角尖,觉得只是剪头发而已,对方还只是个宫女,为什么要让自己落得如此难堪?那蕲州城的陈逸,连人的脑袋都给开了瓢了,还引得一堆人交口称赞呢!
“将郑梦祯的奏折,还有荆王的信件,再拿来朕看看!”
“万岁爷,这膏药……”
“让你去就去!”
朱翊钧本来想给这没眼色的小太监一脚,却想起对方是冯保刚刚安排过来的。自己之前周围倒是有许多一起吃喝玩乐的宦官,但因为这件事情,八成都被充了军,于是便硬生生地将伸出去的脚止住,又扯得膝盖一阵针刺般的疼痛。
“嘶!”
刺痛未消,小太监已经飞快地将两封信函找了出来。
看着信中那“仅凭三五脚印,断定死者并非他杀,激凶犯显露身形”、“铁锯裂颅,查头骨之下血肿,定黄韬口角伤人致死之铁证”之类的字句,皇帝不仅没有因残毁尸体产生对陈逸的厌恶,反而露出了兴奋之色。
“你说,真有人能从脑袋外边,就看到骨头里面的伤势吗?那人的脑子,到底长什么样子?”皇帝问道。
这种问题也太难了,哪里是一个小太监能回答的?还跪地顶着膏药的小太监只能继续出冷汗,本来还想说些“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之类的话,但抬头瞥了一眼皇帝的脸色,便明智地闭上了嘴巴。
“有如此断案之能,却只给了个总旗的职位,未免也太小气了”,皇帝的下一句话,再次吓得小太监一个哆嗦。
那定职升迁之事,是相爷亲自过问,他老人家说当什么官,就得当什么官,旁人难道还能表达不同意见?就算你是皇帝,那也一样要谨言慎行啊。
“可惜了”,万历皇帝一掸手中的信纸,无不惋惜地说道:“这立功就得分开一个个地立,一股脑地报上来,还让人怎么找理由给你升官?”
小太监听了一句话也不敢说,只能默默地听着这年轻的皇帝发牢骚。
“不过把你弄到应天府去,那多少也算是找补了些吧。那可是秦淮河畔的花花世界,官升不了,多挣些银子也是好的。就看你下一次什么时候立功了。”看着信上的字句,皇帝没有将心里的话说出来。
万历他不知道的是,陈逸在荆王府第三次擒获教匪、捣毁窝点的请功呈文,正在沿着五水关河急速北上,如今已到达了凤阳。
约莫着再过十来日,“陈逸再立新功,要不要升官”的压力,便会再次来到朝廷这边。到时候要再找些“行渡劫修道之事,非正经锦衣所为”之类的借口,将他的职位压在总旗的位置不动,恐怕也很难服众了。
而此时的陈逸,已经从锦衣卫百户所出来,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小小的院子被堆得满满当当,全是荆王送来的礼物。银子倒是占不了多少地方,那绫罗绸缎,还有许多看不懂的瓶瓶罐罐,却已经堆满了三成的院坝空地。王府的小太监孙从恩正站在院中,看着这堆东西发愁。
“陈公子,您可算回来了!”孙从恩看到陈逸,立马就跑了过来:“这些东西,最好是尽快搬到屋里去。这马上就要入秋,夜间露重,放个十天半月的,被露水潮气浸湿了就不好了。”
“呃……”陈逸想了想,摇了摇头:“不搬了。”
孙从恩一愣:“不搬了?”
“嗯,我马上就要搬家了。”
“搬家?陈公子要去哪儿?正好马车还在,我这就招呼人来搬过去。”
“搬到应天府。”
孙从恩:“搬到……应天府?!”
你这个搬家,未免一下子也搬得太远了点吧?
“可……可……”小太监脸上十分为难,看得陈逸有些纳闷。
“孙公公,这就不劳烦你了,后面我还得找车找船,到时候一并搬走就是”,陈逸现在想的,是怎么去给隔壁的玉娘说这件事。二人虽然私定终身,但毕竟还没有成亲,她会不会愿意跟自己一起离开蕲州?
然而孙从恩的脸色更难看了,甚至急得额头上都出了汗来。
“孙公公?可是有何难处?”陈逸关切地问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