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武德律》还管用吗(1 / 2)

贞观新丰尉 罪孽9999 1058 字 7个月前

母嚎子、妻哭夫、子悲父,哀恸之声响彻斜口之畔,陆陆续续有庄户持连枷、耙、镰刀围了过来,目光满是悲愤。

人难免一死,死于意外也不算罕见,但看到李元昌一行弓马刀枪齐全、姿态蛮横时,死者的家眷心凉了一大半。

鳌鹿达头陀还要死者负责时,更是让人对这世间绝望。

这世道,还有天理吗?

所幸新丰县法曹官吏虽不敢硬冲上去拿人,却也稀疏地围住了对方,总算让死者家眷在无边的黑暗中,隐约看到了萤火虫的光芒。

不管能不能讨回公道,至少还有人愿意为一无所有的穷苦人家尽一份力。

到柯斜抽箭的那一刻,家眷们张开模糊的泪眼,停止了抽泣,惊愕万分。

知足了,即便讨不回公道,少府这姿态,就让家眷们满意了。

便是庄户们也敬佩得五体投地,有官人愿意为苦哈哈的黎庶出头,那就已经足够了。

能咋地,真动手与贵人厮杀么?

可没人料到,少府这一箭真的射出去了!

他就不怕鲁王一怒之下,令亲事杀人么?

就不怕朝廷震怒,将他丢进大理狱么?

不好意思,柯斜真不怕。

在畿县撞死一个路人,就够鲁王喝一壶的,再动手杀官吏,很想去嶲州(xi,西昌)与长孙安业之流的当邻居么?

至于动箭,可能有点小麻烦,但目标从头到尾就不是鲁王,定罪也没大事。

要是进大理狱,那就更完美了,新丰县这烫手薯蓣(shǔ yù,山药)就能丢出去了!

又穷又累又操心,比当阿耶还头疼!

柯斜总算知道,“父母官”这个词是怎么来的了。

鲁王亲事们觉得,柯斜这是在当面挑衅,可鲁王已经表明了态度,不能动手!

初唐敢肆无忌惮暴捶官员的亲王是有,可惜不是李元昌。

再怎么说,李元昌也是個文化人,一手行书已经有崭露头角了。

说是说长兄如父,可李元昌从来都畏惧一身煞气的二兄,而不是儒雅的长兄,现在更是二兄为帝了!

所以,别看平日李元昌有点蛮横,但心头是有数的,有些禁忌是真不能碰。

鳌鹿达头陀受伤,也是他非要逞强,以为背靠鲁王府就能横行天下,什么刺史县令都得乖乖站一边了。

哪晓得这区区县尉,竟那么横(hèng)!

身躯上的痛楚,远远比不上心头防线破灭的惊愕。

虽然在品秩上压柯斜一头,可鳌鹿达头陀不敢再面对柯斜,眼神闪躲,身躯缩到了一名亲事身后。

柯南梦早已拿出皮盾,小心翼翼地护在柯斜身前,还得注意别挡了柯斜的视线。

虽然不明白这位族弟为什么如此愤怒,甚至都抛开了明哲保身的原则,柯南梦还是得紧紧跟随。

恼什么呢,别说乱世,就是随后的旱蝗,也将是人命不如草芥,按个程序上表、弹劾,就算仁至义尽了。

但是吧,他既然开弓了,自然没有回头箭。

啧,亏了,得涨工钱,至少十文!

“于城内街巷、人众处,无故走车马,笞五十;以故杀伤人者,减斗杀伤一等。”

斗杀伤,是指斗殴中发生死伤。

走车马,当然不是指正常通行,而是指疾走。

以故,是指因以上原因。

“斗殴杀人,绞。”

“敢问鲁王,这《武德律》,还管用吗?”

柯斜张口就是律令,这一顶大帽子在手上晃悠,十岁的李元昌再跋扈也不敢公然否认律令。

但李元昌也不是省油的灯,目光一转,小手一指,亲事押着一名昆仑奴上来,交给新丰县法曹官吏。

“大王,不是这昆仑奴骑的马吧?”

李元昌给脸了,柯斜的射甲箭自然得纳入胡禄中,长弓也负到了身上。

这样好好说话,自然就有商量的余地了嘛。

李元昌小脸一板:“本王说是他,那就必须是他,就是大理卿与刑部尚书当面,结果也不会改!”

能推个昆仑奴出来顶罪,就已经给身为雍州刺史的六兄李元景颜面了,不要得寸进尺、逼本王发飙哈!

柯斜叹息,知道这结果就是告到天子面前也改变不了。

“这一点下官无话可说。不过,路遇黎庶蒙难,鲁王不大发慈悲,解囊相助?”

柯斜这口气可没那么容易消了。

李元昌肉疼地伸出三根手指头,又扳了一根回去。

“本王能出两贯钱抚恤一下。”

柯斜摇头:“这点钱怎么能符合大王高贵的身份呢?二十贯。”

“你去抢好了!本王最多出五贯!”

“十贯才符合大王的风格嘛。”

“七贯!”

李元昌跳脚了:“去东市买一个健奴,也才七贯左右!”

当然,昆仑奴的价钱更贵,毕竟人家听话、愿为主家赴死,且已经形成了品牌效应。

昆仑奴、新罗婢,那是人牙子(中介)手中最亮眼的奴婢。

放走李元昌后,柯斜带着法曹官吏、里正、村正,押着昆仑奴,将那七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