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发达了(1 / 2)

“你得罪那个书童虽然不在,但平日看他面子的人多,你自己多注意些!”

对于勤奋的小镇做题家是没有闲余时间的,吃过饭,她又给春华准备了两本书,准备去图书馆自习。

春华咬着饼,连忙帮她准备好背包,一罐茶,一个苹果,一沓裁好的草纸和小手绢三条。

“这是我给你挑好的启蒙书,你扫盲班毕业了看起来应该没问题,加油,努力!”

延华夸张的学着春华,笑着举了举拳头,挎着三公斤的专业课本出去了,刚走出两步,又想起来,转身交代她。

“你停会儿去集市上买些合体的缎子内衣,人靠衣裳马靠鞍,泯然于众人在你弱小的时候,也是一种福气,晚上我同阿爹约好了,在食为先吃饭?”

“我会准备好!”春华敬了个童子礼,延华笑着走了。

收拾好打开书,忽然想起李贝郑重其事的说的那两个箱子,她跑上楼打开拖起来死沉的红漆箱子。漆打磨的很漂亮,就像纪录片里那种细致打磨的古董,光看都觉得是艺术品。

“好家伙,就这箱子也够资格做一份陪嫁了。”

打开描金的红箱子,当先进入眼帘的就是一个收纳盒大小的小匣子

打开匣子,只见里面,怎么说呢,漂亮极了,红色的火翡梳子,算得上冰玻种。两根一米长的,成条的金丝织锦的发带,三个嵌了珠宝的金丝发箍。

两件看着就很昂贵的,春华脑中浮现罪过可惜的大毛衣服,几件织锦的,眼看就没人穿过的金翠辉煌的衣服,家常织锦袍子,纱的,绸的,软缎的,睡衣,浴衣,半正式的晚餐服,骑马装,胡服各有一身。

“什么是贵公子,这才是贵公子!”

同一个世界的人的生活是大大的不一样的。

看着镜中的自己,春华脸一红,连忙将这件大红纱罗大衣从身上脱下,丢在床上。

又将衣服的肋下挂着的白缎子装香料的小荷包系上,整齐的装在箱子里,这一箱她是打定主意不动了。

再打开另一只箱子,只见大大小小的有近20只李贝曾丢给她那种小荷包,春华打开,果然是曾今收到过的金叶子,除了那个,还有20本装订精美的线装书,三个长条锦盒装着的三只毛笔,一盒十二锭香气浓郁的墨,两方砚台,和一个枕头大小的破旧的红绫小玩偶狗。

别的先不管,这狗却是奇怪,这料子虽是绸的,却不加绣,不加金丝,在这一堆金贵的物事里添了十分的奇怪。

好奇的将这只做工粗糙的布偶拿起来看,却见这小狗脖子上挂着一个菱形的小牌子,牌子上绣了两枝交叉的月桂叶,下面是一个篆体的李字,小牌子背后是一只狼眼,中间是一个潦草的草书,看不出来是什么字。

有了这个,再反过来找其他的物件,春华惊讶的发现,除了这只红绫小狗,两个箱子里面的物件再没有任何自带花纹以外的标识。

一想又能相通了,李贝姓李,又是个男子,今上是发动政变的男皇,执政六十余年,天下稳固,加之几千年的传统,男皇执政是肯定的。

李贝的吃穿用度如此不凡,定然是受宠的,那就是妥妥的九龙夺嫡中的龙之一啊。

他在有着大量各方势力的学生中,如何会有带着徽记的物件?

“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难道我穿越就是为了和这大宣的皇子来场可歌可泣的恋爱故事?或者是要为大宣的前进创造什么奇迹?”

“臣妾做不到啊!”皇妃,金丝笼里的鸟,做为一个一度痴迷《甄嬛传》而观看老电影《末代皇帝》的清醒农三代,她是真心不憧憬这种日子。

让侍女从头发丝伺候到脚指甲,做点男女都爱的事情还有人听房,那是毙了狗了!

“你想的美,你至多不过是个花袭人真把自己当林黛玉了!”春华很快的鄙视了下自己。

自己是个美人,但也不到倾国倾城的地步,约莫是李贝像贾宝玉一样,做了什么不该做的梦?

春华整理了下情绪,狠狠的揍了小破狗一通,有了准备。

她不是真正的八岁,她是二十五岁的老黄瓜刷了绿漆,这些东西,毫不客气的说,就客厅里的摆设变卖了就完全够延华的嫁妆了。

让堂姐知道这些东西,东西用于家族,从堂伯到堂叔,她顶多私留一半,意见不大。

但万一李贝翻脸,虽然可能性很小,但万一呢,于家都得前途尽弃。

两个箱子里的东西那是一定不能动的,外边客厅里的东西也只能暴露一部分。

春华打开自己的小衣柜,用自己从洛南带来的旧棉衣将两件大毛衣服裹住,赞叹着咱也有一天视金钱如粪土啊!

又将两包罗衣用自己的床单包住,丢在衣柜一脚,将小匣子和笔墨纸砚,装在过世的于家爸爸用过的藤箱里,同自己的破鞋子丢在床底下,李贝那漂亮的缎面床单,蚕丝被卷到衣柜里,将茶具,花插,水晶灯,红线毯,锦褥子,瓷盆,装在两个大箱子里,想到了个主意。

她将箱子推到寝室外,快速的跑到楼下。

“舍管阿姨,我是305室的,有事求你!”

“啊——喔!”上次接待春华的那个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