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绿色的火舌吞噬了她所居住的十字花园街区,一群身着黑袍,戴着阴鹜面具的人将屋子里的一切摧毁,在一道道绿光中,男人、女人、孩子的尖叫声淹没了空气中的每个角落,她的舅舅法比安·普雷维特将她藏在壁炉后面,自己被一个叫做安多尼·多洛霍夫的男人击中了胸膛。这是奥罗拉醒来后残存的最后一个记忆,她的胸前有一个火焰凤凰印记,也许是那次浩劫的烙印吧。 1974年8月,金史密斯家的小女儿玲柯斯搭乘火车,转乘巴士,一路辗转从北伦敦回到她位于苏格兰高地的家乡——斯图尔特小镇。 之前的六年里,她的家庭经济优渥,供她在伦敦的一所私立学校读完了小学,而现在,由于生意失败以及某些她父亲觉得“难以启齿”的原因,她的家人决定举家搬迁回老家。 “有产业,我们在苏格兰有一大片农场。孩子们可以去爱丁堡,或是格拉斯哥的寄宿中学读书。”金史密斯先生拍着胸脯对夫人和两个孩子说。 刚踏入那间似乎从中世纪就修建完工的,灰扑扑的老宅,玲柯斯便发觉一些奇特的现象。当她想要伸手在壁炉附近烤烤火的时候,那火焰的火舌竟灵活地跳脱开来,围着她的手掌跳舞。晚上,当她屏气凝神想要陷入睡眠的时候,一睁眼居然发现她的帷幔变成星空的颜色。她觉得是因为自己长途跋涉太累产生了幻觉。 接下来的几天,玲柯斯熟悉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她居住的小镇不大,在一个古老的峡谷正中央,错综复杂的水系把村子分割成并不相连的几块。那些水流很清澈,滋养着肥沃的牧草。似乎是圈地运动时代留下的石头围栏划分着私人的领地。这里地广人稀,不像伦敦一般嘈杂,玲柯斯坐在家门口的圆石上看着母亲给刚牵回来的母羊和羊羔铺好睡觉用的干草,也学着用口哨声招呼了羊群回家。 玲柯斯和镇里苏格兰口音浓厚的孩子们不太合得来,邻居家的男孩巴纳德第一次看到她,就大声嘲笑她装腔作势。她立刻反唇相讥,让这男孩面红耳赤。 8月17日,是个风和日丽的日子,这在苏格兰并不多见。一大早,玲柯斯的哥哥诺文就骑着自行车去附近的集市想购买一些便宜的新鲜蔬菜。金史密斯先生非常亢奋,和太太热烈地商讨着要把家里的老山羊带去工厂好好薅一次羊毛。 中午时分,玲柯斯终于从一个骑着农场的鸡飞跃太平洋的怪梦中醒来,接着发现家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她眼光直直地盯着桌上樱桃木质的日历牌,今天是她11岁的生日,去年在伦敦的时候,父母带着哥哥和她去卡纳比街买了一个蝴蝶发卡 ,正巧可以束上她姜黄色的头发,现在它正静静地躺在她的小皮箱里,她坐起身从破旧的窗户里俯视自家的农场——家人们都不在家,连牧羊犬亨利也不像平常一样哼哼唧唧黏着口水在她面前转悠。 “爸爸,妈妈,诺文?”她扯着嗓子呼唤着他们,没人回应。 过了一阵子,玲柯斯决定出门去找找他们,经过一条闪闪发光的小溪,又在石子路上走了好一阵,天气晴转骤雨,天空中云朵压得很低,和晴好的天气比笼罩住了大部分视线。她十分后悔没有带一把伞。这是个礼拜日,镇子里没什么人,她四处张望着想要找个熟识的乡亲求助。 当走到一片小树林的时候,玲柯斯迅速地躲到一棵树冠巨大的乔木下躲雨,突然,她听见一声巨大的闷响从远处的水塘里传来。 好奇心作祟,她悄悄在树干后抬眼望去,见到了让她无比震惊的一幕——只见一个浑身湿漉漉的,披头散发的黑发少年从满是水草的水塘里扑腾着上岸,手里还拽着一只神情倨傲、筋骨强健的动物,身子像牦牛,又长着鹿角。那匹动物看起来足足有半吨重!他们好像在角力,那黑发少年先攀住岸边的岩石,又竭力拉扯着动物的角想把它拽上来。 “詹姆,快醒醒!”少年用非常标准的伦敦腔呼喊着,“那边的小姑娘,能劳驾你来搭把手吗?帮我捡一下草丛里的木棍?”他朝着玲柯斯的方向打了个响指,吓的她一哆嗦,她明明藏得很好,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不过他看起来受了些伤,声音里带着嘶哑,玲柯斯隔着很远便看到黑发少年的肩胛骨上撕裂了一大块,赤裸裸地露出皮肉,她于心不忍,赶快走到水塘边,在少年的指引下,从一处低矮的灌木里拨拉出一根约莫12英寸长的树棍,递给了他。只见那动物还在发狂地用蛮力把水池搅得泛满涟漪。 “多谢。”他礼貌地向她颌首,接着优雅地挥了挥树棍,呢喃了一句玲柯斯听不懂的话——“原形立现。” 玲柯斯觉得她的梦大概是还没醒,只见那头动物突然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满头缠满水草,穿着奇特猩红色袍子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