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伴我左右才好(1 / 3)

郡王褪去氅衣,露出里面的短打衣裳。上身粉色罗衫上绣的是狮子滚绣球,十八只狮子形态各异,分布在上衣各处,或叼球,或按着绣球,或撅起身子作势要扑,或四足朝天抱着绣球滚在地上。下身穿了一条蜡染的浅绿色的裤子,一团团的宝相花按照等距离排列,扎在绣了蛟龙的软底小靴的靴筒中。

全冠清脸上不露分毫,心里却打鼓。他一到京城就把关于赵十一郎的衣食住行、喜怒哀乐都打听的清清楚楚,知道他只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并不讲究穿着,时常穿着旧衣服出入宫闱街市。

今日这么打扮着,花枝招展,到不像是要向乔帮主讨教武功……像是别有所图。这方面也不是不能代替乔帮主,我全冠清到比乔峰英俊,又知情识趣。

可是乔峰究竟有什么好?汪老帮主喜欢他,马夫人喜欢他,大姑娘小媳妇都看他不赖,就连一个年纪小又鲜嫩的王爷也垂涎他。

谢宝不知道郡王为何格外看重这些人,对少林寺、青城派、点苍派都没有这样看重。沉着脸带着三名侍卫,在旁边监视。

演武场上没摆十八般兵刃,除了黄杨木架上放着郡王日常使的剑、盘龙棍、盘龙棍删减版、齐眉棍,给其他人用的武器都摆在另一侧。

盘龙棍是一根长长的硬木棍,在一段用铁扣铁链链接一根短棍,如果想不出打谷子用的‘连枷’,可以设想双节棍的其中一根变成两米长。对方招架时会被顺势甩过去的短棍朝着脑壳猛敲。在日常训练时候当然用删减版。

林玄礼伸着手让内侍系好护腕,高冷又傲慢的一瞥:“会使剑么?”

全冠清柔声说:“冠清自幼读书习剑。王爷有所不知,乔帮主从来不会使剑,他只会一套打狗棍法,能化用在刀剑之中。”

林玄礼:拉踩我男神,你死了。

随手抽出一把剑,丢了过去:“孤一试便知。一寸长一寸强,你若怕了我,就认输。”

那天和章援斗剑,用了自己辅修的项目,没拿主修的盘龙棍。在输了之后,还被章惇嘲讽输不起和不是很聪明。

老狐狸连‘扬短避长’‘田忌赛马’这种句子都说出来了,气得要死。

“在下舍命陪君子。”全冠清想着陪他练一套眉来眼去剑。乔峰就是把他打输,打服了,将他征服。

林玄礼沉下心来,对全冠清是憎恶,对章惇只是斗气而已。但输赢归输赢!

拉开架势,左手前右手后,棍尖斜挑向天,双脚一前一后,相应的步伐灵巧之极变化无穷。

全冠清提剑便刺,以为凭自己的内功和经验,应对他轻而易举。

林玄礼使棍一拦,长棍一端使一招拈花惹草‘拿住’他手中宝剑,上步便扎。

棍首虽是摩的光滑圆润,夹杂着内力当胸一扎,几乎要将人打出内伤。

林玄礼有点意外,一回合之内就击中,你的看家本领只是造谣和带节奏吗。大智分舵是不是公关部门啊?“伤着你了吗?”

全冠清再不敢轻敌,看他年纪小小,才十六岁,看这棍法的纯熟程度,一定下了十年苦功,而且是衣食无忧一心修炼的状态。光明正大的打,真不占便宜。“无妨。领教了郡王的本事,冠清便知道该用几分力了。”

林玄礼微微一笑:“很好。”

一番酣战直到绣花罗衣都湿透了贴在身上,弃棍用剑又练了数十个回合。这次就稍逊一筹。

林玄礼停了手,喃喃自语:“莫非我真得不善于用剑?”

全冠清大约揣摩到他的喜好,听说郡王妃也能从武功上降服他。看来小王爷喜欢‘战场失意,情场得意’,换种方式赢过来。

回到花厅中,各自落座,相距一丈的两张小几上摆了精致的四碗八碟,郡王用金壶玉盏,在全冠清面前摆了瓷壶瓷盏。

“多谢郡王赐宴。可惜全冠清不能将看家本领奉赠。”

林玄礼:“哦?你当我输不起吗?”

“岂敢岂敢。在下不以拳脚剑棍擅长,所擅长的实是……出谋划策。”自己所擅长的驱蛇、放在袋中的毒蛇毒蝎带来了也不能用,最好也别说。

“你倒是个聪明人。比乔峰聪明。”

全冠清:“王爷明鉴,乔帮主从来不是个知情识趣的人。”

林玄礼笑了笑:“但孤王一心爱他,总要想个法子,要让你们帮主常伴我左右才好。”

爱!一个很正常的字!在君臣之间,兄弟之间都很正常!

在全冠清耳朵里一点都不正常,沉吟良久,暗暗咽了咽口水。自己想要的是帮主之位,他想要乔峰,要是能各取所需就再好不过了。此事却分外艰难。其他人担心乔帮主被朝廷招安,授个一官半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