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看儿子,就先看见伫立在窗边的男人。
裴旭昀穿着白衬衫,西装裤,清俊的面容被口罩遮住大半,却依旧掩不住大明星的光环。
她垂下眼睑,把行李箱放墙角,摸了摸儿子额头,“怕狗仔拍到,就别来。这样打扮更引人注目。”
怕吵醒儿子,她的声音很轻。
裴旭昀扫了眼面前的女人,发现一个月不见,她不仅化妆换发型,连穿衣风格也大变样,浑身上下更是散发着一种被人滋润过,又重新活过来的神采。
对于她的转变,他的眼里没有半分惊艳,只有厌恶。
“你以为你学琳琅打扮,我就会喜欢你?你就是整容一百次,也比不上她一根手指头!”
桑可没有辩驳。
她不止学宋琳琅打扮,甚至在法国生活的一个月都用的是宋琳琅这个名字。
那个本就该属于她的名字。
而之所以会选择去法国散心,也只是单纯想知道裴旭昀进修四年的地方到底有什么魅力,能让他在不到半年时间变心。
谁知,她顺手撩着玩的帅哥会对她这个“宋琳琅”情有独钟。
想到这,桑可愈发烦躁。
她可没堕落到要当谁的山寨品。
要不是儿子突然晕倒让她慌了神。她肯定一下飞机就换回以前的样子,不让任何人知道自己做过这蠢事,更不会送上门让裴旭昀嘲笑。
“这是什么?”裴旭昀眼尖地发现她脖子上的吻痕,一把抓过她的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