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宋瑾并不懂她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是自从恢复神智后,再加上梁玉又说梁远征喜欢她,她才真得明白了。
不过她去帮忙,从来为的就不是梁远征,而是和梁玉之间的友情,她是她的土豆,最好的朋友,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
宋瑾笑着说道:“那烧点水,我正好帮你一起给梁婶洗一洗。”
梁玉连连点头:“好,我烧水,太谢谢你了,小瑾!”
霍书晏拍了拍自行车,“上来,我送你们。”
几个孩子惊呼出声,“小玉,你也要坐自行车啦!”
梁玉瞪大双眼,满脸惊喜,“霍老师,我还是去年我妈生病的时候,我哥骑车带过我一次呢。”
霍书晏支着车,将宋瑾直接抱到了前座的杠上,好在很快就到了,不怕她坐得不舒服。
宋瑾眼底的惊讶还未褪去,看到霍书晏将自己圈在前面,小脸腾地红了,小声问道:“让小玉坐前面,我还坐后面吧。”
宋瑾身高腿长,坐在前面两人贴得很近,像是抱在怀里一样,一会经过村子,肯定又会成为村里闲暇时的谈资。
“你是我未婚妻,怕什么?”霍书晏低沉磁性的声音在耳畔响起,热烘烘的气息带起一阵酥痒,宋瑾缩了缩脖子,掩下眼底的羞涩。
梁玉则是眼疾手快地爬上后座,刚才的几个小伙伴,全都围在她身后叽叽咋咋的说着话。
霍书晏脚下用力,车子随即很快滚动了起来,宋瑾感觉到他喷在自己脖颈上的呼吸,也愈发灼热了起来。
周围的村民,看到他们骑着新自行车回来,全都伸长脖子好奇地看着他们,不知是谁突然冒出一句,“宋瑾这傻子,还真是傻人有傻福。”
很快就到了梁家,梁婶听到门外有动静,慢慢坐起身来,明明才四十多岁的人,却因为瘫痪,常年只能待在屋子里,而脸色有些过分苍白,鬓角也生出了几缕华发。
她抬头透过半开的窗子看向屋外,印入眼帘的是穿着得体蓝色格子衬衫,黑色长裤,扎着麻花辫绑着蝴蝶结的宋瑾。
最让梁婶惊讶的是,多日不见的宋瑾,没有了往日瘦削的模样,反而面色红润。
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坐在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前座,眉眼含笑,整张小脸,在日光下显得更加娇艳无双。
她也听小玉说了,宋瑾被宋富贵和刘婆子,转卖给夏宝峰的那一天,阴差阳错被一位刚来村里插队下乡的男知青买了回去。
当时听到这件事的她,心情很是复杂。
宋瑾毕竟是她看着长大的小姑娘,尤其是她与小玉玩得要好,以前她没生病的时候,她也很照顾这个心智不全的可怜孩子。
但是也仅限于此,她可以将宋瑾当作自己女儿一般照顾,但是私心里却不愿意她,做她的儿媳妇。
远征很优秀,是村里唯一的赤脚医生,要不是她重病瘫痪了,多得是姑娘想要嫁给他。
宋瑾样貌出众,心底也善良,但却是个心智不全的傻子。
如果她不是傻子该多好啊!
所以她在察觉到远征对宋瑾的心意时,为了梁家的下一代着想,她第一时间将他的心思扼杀在了摇篮里。
远征知道,她的身体不好,经不起刺激,所以只能妥协,不过这也让他很是伤心难过,暂时不愿再相看其他人。
她知道自己这样很自私,所以每次看到宋瑾抽时间过来,帮她里里外外忙活的时候,她都很愧疚,尽可能地对她好一点,再好一点。
而此时屋外,看着宋瑾的俊俏男同志,满脸宠溺,而宋瑾看着他的瞳孔里,也像是盛满了灿烂繁星。
这应该就是小玉口中和宋瑾在一起的男知青,霍老师吧?
两人站在一起,的确是男才女貌,极为登对,而她的心情是既高兴又怅然。
她只希望宋瑾这个可怜的孩子,以后能过得幸福!
“梁婶!”
霍书晏叮嘱了宋瑾几句走后,宋瑾就拿着一个袋子和梁玉一起进了屋。
屋内还是老样子,但是梁婶看到她时,眼尾却微微泛红。
“梁婶,你怎么了,是有哪里不舒服吗?”
梁玉也焦急地走上前,摸了摸梁婶的额头,“妈,你哪里不舒服?”
“我现在就去叫大哥回来。”
梁婶赶紧拉住转身就要跑走的梁玉,抬起衣袖擦了擦眼角,哽咽一笑,“小玉,我没事!”
然后抬头看向宋瑾,笑道:“只是好长时间没看到小瑾你了,高兴的。”
梁玉拍了拍小胸脯,深呼吸一口气道:“妈,你吓死我了。”
“那我去烧水,正好小瑾来了,请她帮忙,帮你洗洗澡和头发。”
“小瑾,又要麻烦你了!”梁婶看着梁玉跑出去,看向宋瑾真诚道谢。
“不麻烦!”宋瑾将东西放下来,说明了来意,“梁婶,我织毛衣的手艺都是跟你学的。”
“我现在是县城的永安百货商场,毛衣专柜下的织工。”
梁婶蓦地睁大双眼,眼底满是难以置信,仿佛才第一天认识宋瑾一般,声音激动地夸道:“小瑾,现在这么厉害啊!”
宋瑾将毛衣的图样拿出来,又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