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7章强制措施的执法权(1 / 2)

有人报警的情况下,在场与事件有关的当事人,留在原地等待警方到来,这属于是常识。法律上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强行离开现场属于违法行为。但作为案件当事人,在明知道已经有人报警的情况下,仍然强行离开案件现场,如果不是拥有迫不得已的理由的话,这本身就是一种有点心虚的表现,势必会引来警方加倍的注意力。

唐源现在报警的理由,是因为他感觉人身安全可能受到侵害,而可能对他造成侵害的嫌疑人,正是这些身穿农牧局制服,声称前来执行公务的农牧局技术与法制处成员。这个理由在杰弗森看来就是无稽之谈。他急于离开,只是想把事态控制在农牧局所能掌控的范畴之内,不想让警察局或者法院来插手。

不过唐源现在利用在场媒体人所形成的无形压力,咄咄逼人,导致他们势必不能一走了之。杰弗森对于这样的局面,也无法继续坚持自己的强硬态度,只能瞪着眼睛对着唐源吼到:“行,我就在这里等警方到来。你以为报假警是这么简单的事情?等警察来了,我看你这个被迫害妄想症患者,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杰弗森口气强硬,但要说内心

一点都不着急,那肯定是骗人的。他并不担心警方到来,会给他造成什么麻烦。但他所设想的“先声夺人”的计划,已经破产了。想要将整个事件置身于农牧局,或者说置身于技术与法制处的掌控之中,难度已经变得越来越大。此刻,他唯有联系更上层的力量,帮助他一起与警察局方面进行交涉,说不定还能将局势重新拉回来!

布里斯班市是昆士兰州的首府,展会所在的布里斯班大展馆中心,更是位于城市的中心区域,警力非常充沛。在米勒报警之后不到五分钟,附近的巡逻警车就已经赶到了新闻发布会现场。

“警官先生,是我报的警。这些人自称是农牧局昆士兰分局的工作人员,他们想要非法对我采取强制措施,我感觉自己的人身安全将要受到侵害,所以才报警求助!”

看到走入现场的警察询问的神情,唐源立刻就第一时间开口求助。

警察听到唐源的描述以后,目光就扫视向杰弗森一方。这批人他一进来,就先关注到了。身上的工作制服,以及胸前佩戴的工作徽章都符合执行公务时候的规范,没有任何问题。所以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将这些人当做嫌疑人

对待。

不过,外形方面毕竟只是他的个人主观判断。如今报警一方明确指出,可能侵害他人身安全的就是这些疑似农牧局的工作人员。那么出于对自身职责的负责,他也必须要对这些人进行询问。

看着一手按着腰间配枪,一边缓步朝她走来的警官,杰弗森非常配合得将双手举过头顶,随后大声说道:“我是农牧局昆士兰州分区技术与法制处处长杰弗森,我和我的下属正在这里执行公务。我左边上衣的口袋里有我的工作证件,现在就可以出示给你!”

澳洲国警察在执行出警任务的时候,拥有优先开枪的权利。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只要拒绝配合警察执法,警察在感觉自身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开枪射击。所以,哪怕杰弗森自称也是在执行公务,但在这种情况下,他也必须先服从警察的命令,随后才要求出示证件,来证明自己的身份。

在得到警察的许可之后,杰弗森用两个手指缓缓得,将上衣口袋中的工作证拿了出来,递到警察面前。只要证明了自己的身份之后,唐源用来报警的理由自然就不攻自破。

自己这些人是农牧局的工作人员,这一点毫无疑

问。并且,自己这些人身上并未携带任何攻击性的武器,这一点同样没有任何问题。所以,唐源在没有任何佐证的情况下,就宣称自己的人身安全可能受到侵害,那就完全属于是报假警的行为了!

大张旗鼓地报警,的确为唐源稍微拖延了一点点时间,但也仅仅是这几十分钟而已。对于整个事件的发展,并不会起到任何帮助作用。杰弗森在心中暗自嘲笑,这个华夏年轻人的愚蠢。

“不对,如果他直接承认自己是故意报假警呢?”杰佛森突然想到这样一个可能性!

故意报假警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至少也会先被警察局拘捕起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唐源所可以拖延的时间就不是几十分钟,而很可能会是几天,甚至十几天……难道他想利用这样的时间差,找人帮他解脱困境吗?

报假警虽然是违法行为,但并不至于会被判刑。一般来说,顶多就是在被拘留一些日子之后,接受数千元的罚款。这点罚款,对于唐源这个刚刚进账了数千万的土豪来说,实在是连毛毛雨都算不上。

想到这里,杰弗森不由为自己刚才,果断求助副局长的行为,感到万分得满意。他只是一个

技术与法制处的处长,对于布里斯班市警察局并不能形成多少实质上的影响力。如果唐源真的被警察局拘留了,那他就只能抓瞎地等待唐源被释放出来,才可以继续看情况行事。而到了那个时候,黄花菜恐怕都已经凉透了!

“唐源先生,那些人的身份,我已经都一一查验过了。他们确实都是农牧局的工作人员,身上也没有携带任何攻击性的武器。所以我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