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银花露‘在市面上价格昂贵不说,在整个永都城里,在这已经快要入冬的时节,压根就没有地方卖。
毕竟,它太娇嫩,从梁溪到这,路途遥远,不易保存,没人愿意进货。
可这蜜桃金贵就金贵在,每年,只有到了这个时节,才会成熟。
这时候,只有郢盛外祖母这种有财力的人家,才会如此豪横,出手这么大方。
好家伙,江春晓之前可是把大雁所有新奇贵重的瓜果市场都调研了个遍。
对这梁溪阳山蜜桃早有耳闻,也是在心里垂涎已久。
刚才,她一看到,郢盛竟然让人给送了十个水灵灵的‘银花露’来的时候,口水都已经不受控的在口腔里分泌了。
她感觉,这水嫩多汁的大宝贝一口咬下去,那香味,定然不会只留在她的唇齿之间,还能直达上颚,甚至回荡在整个身体里。
令人久久不能忘怀啊……
可但是,但可是,就算郢府的来人说了,这桃子是送给她和佟锦瑟两人的。
江春晓也没好意思先吃一口。
好在卫韶在这儿待到日落之前,就起身回金吾卫去了。
不然,她想着,要是被他瞧见郢盛又来送桃子,估计少不得又要吃醋呢。
卫韶走后,江春晓抱着他这次出门,特意给她带回来的蝴蝶雕花金步摇,也是高兴了许久的。
江春晓是没想到,像卫韶那么冷性子的人,谈起恋爱来,竟然这么浪漫。
每次出门回来,都会给她带礼物。
还都是挑着她最喜欢的样子买的。
江春晓后来想想,也不是他会挑。
只因是他送的,她都喜欢,罢了。
臭美的试戴了一下那金步摇之后,她就听见玲珑来敲院子门,说是郢府又来人送东西了。
江春晓便拎着它们,当起尽职尽责的外卖跑腿,给佟锦瑟送了过来。
结果呢,江春晓亲自拎着桃子来到她房间的时候,就看到佟锦瑟在给郢盛绣长袍。
别问她怎么看出来的。
问就是,那黑色的长袍,一看就是给男子绣的。
而佟锦瑟身边,值得她这么做的男子,目前,只有郢盛一人。
这俩人,根本就是都对彼此上了心。
中间,只隔着一层窗户纸了。
佟锦瑟听了江春晓的话,把手上的活先放下,和她一起打开了那装着水蜜桃的盒子。
“这……也太贵重了……”
她也是个识货的。
之前,在天香楼里,见过太多珍贵的东西。
佟锦瑟一眼就看出来,这些水蜜桃的价值了。
“他一个身份贵重的大将军,如此对我,到底是为何啊?”
“傻姐姐,你这又说傻话了!
难道,你还真的不懂郢大哥的心思?“
“我懂!他的心思,我自是懂的。
可是,我不懂,他明明该知道,我们之间的身份相差悬殊,是根本没可能的……“
世俗的眼光,身份的差异,注定他们俩人,不会有一个好结果。
佟锦瑟可不希望,像郢盛那么好的人,会被她牵连着成为别人茶余饭后消遣的谈资。
她心中想着,应该是只有像文芷若那样的名门贵女,才配得上郢盛。
甚至,佟锦瑟觉得她的出身,就算给用郢盛做个外室,都会辱没了他。
所以,哪怕她也已经对他动了心,她也从来没有表露过半分。
与郢盛相处,佟锦瑟素来注意分寸,与江春晓她们一样,把他当大哥一样尊重着。
如今,她只想着,能在这喜乐园里,踏踏实实的帮着江春晓招呼好客人。
给自己努力一份安身立命的家业,了此一生,便就极好了。
江春晓看着佟锦瑟这样谨小慎微的活着,说实话,心疼。
小小年纪沦落风尘,本不是她的错。
错就错在她生在了那样无情的家庭里。
把她这个女儿,当做货物卖进了青楼。
如今,她已然跳出火坑,开始了新的生活。
以她善良和坚韧的性子,是值得一个更好的归宿的。
她从前一直没出声劝说过佟锦瑟,是因为,她担心,是郢盛剃头挑子一头热。
可是,如今,她算是看清楚这俩人的心思了。
他们是郎有情,妾有意。
这些日子,佟锦瑟在喜乐园里尽心尽力的帮她做事,对江氏夫妻也是十分孝顺。
江春晓从心底里期望,她能够获得真正的幸福。
她往佟锦瑟身边落座,伸手握住了她的那双手。
江春晓认真的看着她,道:
“佟姐姐,我知道你心中一直在担心的是什么。
可是,郢大哥他和他的家人,是不会介意的。
若他介意,便不会隔三差五就让人来给你送礼。
那些礼物,你也看了,都不是随便买来充数的。
全是他用了心思在里面的。
灵儿也说过,她外祖母家是商贾之家,当初,她娘和她爹成亲之后,也曾被这永都城里的高门贵妇们嘲笑过许久。
毕竟,在这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