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世界和平,打击邪恶势力,拯救水深火热的贫民……这些丰功伟绩,已经过去三天了。
老金和艾莉婕联手铲除了邪恶,世界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但老金坚信,他们的英勇事迹必将被后人传颂。这不,今天他又来到冒险者公会,准备接点新任务。
“哟,这不是咱们的野蛮人大哥吗?好久不见了!”
刚进门,就看到柯布森那张大脸。这家伙笑得那叫一个灿烂,一边挥舞着蒲扇般的大手,一边用他那标志性的“地包天”跟老金打招呼。
这家伙还真是热情,也不知道多久没见了。
老金发现,这家伙的头发似乎比以前更浓密了,也不知道用了什么生发秘方。
“是啊,好久不见。”
“最近忙什么呢?”
“也没啥,做做好事,行侠仗义呗。”
“又去杀人了?”
“滚!”
过去三天,老金的生活可谓是“醉生梦死”。
夜夜笙歌,白天就带着她们逛街购物,偶尔还会跟艾莉婕一起吃个饭什么的。
说起来,艾莉婕还没回教会呢,她说还有些事情要处理。
这对老金来说倒是个好消息,毕竟分别总是让人伤感。
为了处理善后事宜,老金还特意去了趟青铜圣天使教会,把巨人尸体和邪教徒地道的事汇报给了他们。
上次给过他高级圣水的牧师接待了他,并承诺调查结束后会给他一笔丰厚的酬劳。
看来,好人有好报,古人诚不欺我啊!
不过,这些事情就没必要跟柯布森说了。
“怎么样,有空吗?我还没吃早饭呢,一起吃点?”
“嗯,我也没吃,走吧。”
“那就走着!”
老金跟着柯布森来到附近一家餐馆。
跟柯布森这种糙汉子吃饭,自然不用讲究什么情调。
一锅便宜的肉汤,配上几块硬邦邦的面包,就是一顿完美的早餐。
两人点了餐,找了个位置坐下,开始闲聊。
柯布森先是吹嘘了一番自己最近的“光辉事迹”,然后就开始向老金请教如何才能找到女朋友。
老金毫不犹豫地建议他先去整个容,把那张“地包天”给治治。
柯布森一听这话,顿时就炸毛了。
两人就这样一边斗嘴,一边吃着早餐。
突然,柯布森像是想起了什么,猛地一拍桌子,说道:
“对了,野蛮人,你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多登斯男爵领闹土匪的事吗?”
“嗯?让我想想……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儿。就是那帮信什么邪神的强盗?”
老金依稀记得,他们上次喝酒的时候,柯布森好像提起过这件事。
“是匪神埃扎茨。”
“哦对,就是他。怎么了?”
这时,服务员端上了热气腾腾的肉汤。
柯布森迫不及待地抓起一块面包,在汤里蘸了蘸,然后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地嚼了起来。
他那张“地包天”上下开合的样子,还真是别具一格。
“我听说,多登斯男爵的军队被打败了。”
“噗!”
老金差点把嘴里的面包喷出来。
连兽人都打得落花流水的男爵军队,居然会被一群强盗打败了?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总之,这不是什么好兆头。你知道埃扎茨是什么神吗?”
“匪神啊。”
“准确地说,是强盗之神,是那些杀人越货的家伙信奉的邪神。估计大部分王国都把他们当做异端。”
柯布森的表情突然严肃了起来。
老金也觉得这事儿有点蹊跷,就算男爵的军队再怎么废物,那也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怎么可能败给一群乌合之众呢?
难道是遇到了什么“黄巾军”不成?
“据说,那些强盗的头目自称是埃扎茨的使徒,实力非常强大。也不知道是男爵轻敌了,还是大意了,总之他的军队被打得溃不成军,那些强盗还占领了男爵领附近一个叫做耶尔塔克的村庄。”
柯布森说着,一口气喝光了半杯啤酒。
“那家伙该不会叫张角吧?”
“张角?没听说过。”
看来不是“张角”。
“太平道”的信徒们应该都是无辜的。
总而言之,现在的情况就是,一个自称是邪神使徒的强盗头子,带着他的小弟们,不仅打败了男爵的军队,还占领了一个村庄。
至于那个村庄现在怎么样了……
老金实在是不敢想象。
在这个残酷的世界,强盗可不会跟你讲什么仁义道德,说不定已经血流成河了。
如果只是单纯的杀戮,那还算是“幸运”的,谁知道那些强盗还会做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呢?
“话说,那些强盗真的有那么厉害吗?就算男爵轻敌,也不至于输得这么惨吧?”
老金还是觉得难以置信。
虽然军队里确实有很多“猪队友”,但他们毕竟是专业的“杀人机器”啊!
等等,仔细想想,好像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