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老金和克劳迪就出门了,他们在城门口等着柯布森。
“那家伙怎么还不来?”
“该不会昨晚没回去吧?”克劳迪漫不经心地说道。
老金忍不住腹诽:还不是你昨天非要丢下他不管的!
“有可能。”
老金心想,柯布森该不会昨晚醉倒在路边,然后被杀人越货了吧?不过转念一想,应该不至于。现在可是节日,教会方面加强了治安管理,就连凌晨时分都有圣骑士在巡逻。
而且,以异世界宗教人士的尿性,他们才不会把罪犯交给城防队呢,不当场打死就不错了。在圣骑士眼里,罪犯和魔物没什么区别,都该死!
那些疯子估计觉得,打死罪犯就能上天堂。天堂什么的不知道,但罪犯下地狱肯定是板上钉钉了。
“那、那个……蛮子……”
就在老金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传了过来。他转头一看,只见柯布森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这家伙明显还没睡醒,一副宿醉未消的样子。
“抱歉久等了,我们出发吧……”
“早啊,你没事吧?看起来状态不太好啊?”老金问道。
说什么农民的儿子,酒量也不过如此嘛。
“没事……区区亡灵而已。”
“你现在的样子跟亡灵也没什么区别了,你个白痴!”
“嘿嘿嘿……稍微活动一下就好了。”
看柯布森的样子,昨晚应该是回家睡觉了。既然如此,今天就还是三人小队吧。可惜艾莉婕今天要去教堂的摊位帮忙,不能跟他们一起去刷怪了。
“走吧,我们出发!”
于是,三人小队再次踏上了征程。虽然柯布森看起来萎靡不振,但他好歹也是个能单刷僵尸和骷髅的E级冒险者,应该不会拖后腿。更何况还有克劳迪在呢,他们三个联手,今天的收获应该不会比昨天差。
“老金,我们换条路走吧?”克劳迪提议道。
“换路?”
“总是走同一条路,估计也刷不出什么好东西了。我们去开拓新地图吧!”
“嗯,有道理,那就换条路。”
老金觉得克劳迪说得对,于是他们选择了一条与以往不同的路线。昨天他们还遭遇了幽灵,那些家伙油盐不进,杀掉也不给奖励,还是避开为妙。
幽灵的栖息地,能不去就尽量别去。
“这条路上的情况也差不多嘛。”
“全是苍蝇……真讨厌虫子。”
虽然换了条路,但这里的景象和之前也没什么区别。
无头的僵尸尸体和腐烂的骷髅骨架随处可见,这里显然也被饥渴的冒险者们扫荡过无数遍了。那些曾经充满活力、欢快地歌颂着死亡的亡灵,如今早已化作尘土。
这样下去,达兰特币越来越难赚了啊……
——嗷呜——
——嗷呜——
好在,他们又往前走了一段距离后,终于发现了目标——两只并排游荡的僵尸。
“运气不错,有两头。”
柯布森拔出长剑,迎了上去。那两只僵尸步履蹒跚,动作迟缓,对他根本构不成任何威胁。只见他手起刀落,轻而易举地就砍下了其中一只僵尸的脑袋。说真的,僵尸的战斗力还不如醉汉。
——咕噜噜,咚。
老金也干净利落地砍掉另一只僵尸的脑袋,捡起地上的头颅,塞进了麻袋里。柯布森一边活动着筋骨,一边说道:
“感觉身体开始恢复了。”
“那就好。”
“我现在状态正佳,就算来个食尸鬼也不怕!”
“食尸鬼?”
食尸鬼是一种稀有的亡灵,击杀后可以获得高达5达兰特币的奖励,堪称移动的宝箱。
与那些腐烂不堪的低级亡灵不同,食尸鬼的肌肉组织还保持着活性。它们会通过吞噬人肉来修复自己腐烂的身体,是名副其实的食人怪物。如果不吃人,它们的肉体就会逐渐腐烂,所以它们对人肉有着强烈的渴望。
据说,人类在受到某种诅咒后,死后就会变成食尸鬼,但具体是怎么回事,老金也不太清楚。他只知道,食尸鬼比想象中更加敏捷,力量也比普通人更大。它们的脑子里除了杀戮和食人之外,估计也没别的想法了。
据说食尸鬼非常危险,老金也不想遇到它们。就算一头食尸鬼能换5达兰特,他也宁愿去杀五只僵尸。
“克劳迪,你见过食尸鬼吗?”
“听说过,但没见过。其实我也是来这里之后才第一次见到僵尸,以前在舒尔迪克,除了骷髅和木乃伊之外,就没有别的亡灵了。”
“是吗?也是,阳光那么强烈的地方,确实不适合亡灵生存。僵尸估计会被晒成肉干吧。”
“嗯,应该是吧。”
不知道为什么,昨天还随处可见的亡灵,今天却销声匿迹了。生态平衡这是要崩塌的节奏啊。要是亡灵都死光了,那节日也该结束了。看来他们的时间不多了,得抓紧时间多赚点达兰特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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