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那叫一个着急啊。
忠义侯的确气得狠了,但也不可能真活活把他打死了,这时候认错态度最重要。
江承忠都在帮他求情了,结果当事人倒是一个屁都不放。
“世子爷,这是不是烈风?”忽然身后的侍卫喊了一句。
忠义侯的巴掌也停了下来,几人同时转头看了过去,就见其中一个侍卫怀抱着一具狼的尸体。
那尸体虽然腐烂了,看起来至少死了三四个月,但是他们常年和狼打交道,还是能认出来,而且上面没有风化的灰色皮毛,还有露出的尖锐犬齿,都显示着这具尸体的身份。
江承忠除了往常训练之外,就喜欢养狼,野性越凶的狼,他越喜欢养,一点点把它们驯养成听他话的伙伴。
烈风是他战胜了野狼群的头狼,抱走头狼的幼崽,一点点养大的。
可以说,烈风是最让他满意的狼,既保留了狼的凶性,也不会擅自攻击人,完全服从他的命令,还十分聪明,至少有八九岁小孩的智商。
但是狼的生命和人比起来十分短暂,烈风很快便从壮年变成暮年,垂垂老矣。
后来某一日,烈风突然不见了,整个侯府的侍卫都被他派出去寻找,都不见其踪影。
当时还有人安慰他,说是狼这种生物,即将预感到死亡时,会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独自死在外面,不愿意让亲近的人伤心。
江承忠也觉得如此,毕竟烈风是那样聪明,兴许它是真的不忍他这个老搭档难过。
可是如今烈风的尸体摆在面前,当初美好的期盼终究是想象,现实如此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