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不要迷恋哥(2 / 2)

情,而在于它写出了这种思想感情独特的发生过程,从而传达出一种特殊的生活况味,耐人寻味。"

众人听后,纷纷夸赞。

“学政简直将这首诗给说活了,晚辈佩服。”

“老夫看来,此次怕是子珩胜了。”

萧北辰听后,也不多说话。

他这万年著作,不得纷纷吊打他?

萧北辰就随便弄了首唐代著名诗人王维所作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一诗改成了《忆兄弟》,然后诗文的"茱萸"二字也改成了"桃花",全文就是“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便插桃花少一人。”

不为什么,只是因为他觉得桃花好看而已。

萧北辰也将自己的诗文交了上去。

众人看见这首《忆兄弟》之后,那个表情啊,

全都震惊住了,连叹道。

台下的书生听见后看着眼前淡然的萧北辰总感觉这和他本人的气质完全不符,已经折服了。

诸位长辈商讨着,

最后商量成了平局。

学政宣布:“那二人便以‘深秋开始作诗吧!'"

萧北辰直接大笔一挥,丑陋的字迹与写出的诗完全不符。

刚要不是没有评判字迹这一说法,估计萧北辰就败了。

“这······"

"妙!"

“此诗,妙啊!"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魁首,此诗应为魁首!”

"······"

学政的声音落下,整个汀香园都陷入了沉默。

之前嘲笑萧北辰的人此刻脸上生疼。

再看看子珩写的诗,

"深秋时节叶纷飞,寒风瑟瑟雁南归。

林间小径铺满金,菊黄枫红映斜晖。

远山苍茫云雾绕,近水清澈映芦苇。

此情此景无限好,只待诗人赋新词。"

“诗是不错,但相较萧北辰的诗少了些韵味。”

学政站起来,大声宣布道:“我宣布,此次诗会,萧北辰获得魁首!”

众人听后,惊愕几秒后,连连拍手。

萧北辰稳如泰山,其实内心早就想说那一句万年古话:"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听晚示意侍女道:"萧公子,我家小姐邀您诗会结束一叙。"

萧北辰婉拒道:"不用,我还有事,多谢你家小姐好意!"

众人听后惊愕不已,居然拒绝才女的邀请。

这人这么高傲?

县令在一旁吓得擦汗,居然有人敢拒绝。

其实他很俗的,就想回家看铺子、赚银子。

再说,又不是学政或者县令邀请,他干嘛答应?

嗯,只觉得耽误他赚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