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一和雷明两个人,穿着朴素,甚至于为连日的奔波辛劳,头发和衣服都不怎么干净,而且雷明的眼神锐利,一看就不像个温柔娴静的普通女孩子。
他们两个人一进来,就先看向了林清清,还没有说话,林清清就先对着对面的人温文尔雅道:
“我朋友,有点事情找我帮忙。”
得,周六一心里叹了口气,这个女人,把他的台词都给抢了。
这个女骗子,洞察人心的本事,已经到了极致,哪怕是现在就要被抓,面临牢底坐穿的命运,还要尽全力再诈骗一次,给自己搞一个优雅离场的结局。
雷明见过太多的犯罪嫌疑人,这一挂虽然比较特殊,但是也没有那么难搞,反正都是被抓,在这么高档的地方,平和带走更好。
毕竟,砸坏了东西,还得赔钱。
雷明笑着应对道:
“确实,我们找清清有点事情问。”
土豪男吃的满嘴流油,一脸的天真无邪:
“清清,你这两个朋友是干什么的?”
林清清的眼神里丝毫见不到慌乱,反复看着雷明和周六一,笑道:
“我这两个朋友,都是警察。”
土豪男一听,眼睛更亮了,全都是小星星:
“清清,你朋友真多。”
林清清又是莞尔一笑,然后端起红酒杯子,像是开玩笑一样:
“两位朋友,我能把这些葡萄酒喝完吗?这可比在法国的酒庄里更正宗,有年份的葡萄酒,比黄金还要珍贵,因为这么好的葡萄酒,是喝一瓶就少一瓶。”
周六一看了看雷明,他并不喧宾夺主,雷明现在是他的师傅。
雷明看了看窗户外面,几个外勤都在等着,已经严密布控,可以随时抓人,确定人不会跑,也不会有任何杀伤力,她对林清清点了点头。
这大概,是这个女骗子未来几十年,喝到的最后一杯红酒了。
林清清喝的很慢,很优雅,然后把杯子放在桌子上:
“我们走吧。”
土豪男还和林清清约着晚上再见,依依不舍的:
“清清,我晚上在家里等你,我让保姆做英国的蜗牛,和奶油蘑菇汤,等你一块儿回来吃。”
林清清道:
“那你可不许一个人偷吃了。”
两个人都是一笑,看起来像极了恩爱的情侣小夫妻。
然而,出了门,离开餐厅的视线,雷明就先对林清清搜身,然后把一副玫瑰金的铐子戴在了她的手腕上。
她的手腕上,还挂着吃饭以前在商场买的镯子,也是玫瑰彩金颜色的,但是价值不菲,需要小十万。
林清清的首饰,更新换代快,这个这么贵的镯子,也不会在她的手上佩戴太长的时间。
回去以后,把人带进去,拿上材料去审讯,雷明有点疑惑,问周六一:
“她怎么会用真实姓名和那个男人打交道呢?按理说,这种骗子,不可能会对自己的诈骗对象有真爱的感觉吧?”
周六一笑道:
“她肯定用的不是真名。”
雷明皱眉:
“可那个男人叫她清清。”
周六一检查了一下纸笔,这么大的案子,肯定是必须要保证没有任何纰漏。
进去审讯室,坐下以后,周六一看了一眼眼前这个女人,不得不说,长相是真的不错,气质也很好,和雷明这种需要打打杀杀,威慑犯罪分子的霸气粗粝不一样,也和黄青梅那种小家碧玉的美女不一样,更是和施雯雯那种透着精明算计劲儿的憨傻女大学生不一样。
林清清给人的感觉,弱柳扶风,智慧贵气,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吸引。
但是开口说话和微笑的时候,非常亲切,仿佛她美的不自知,和人拉近了距离,贩夫走卒,和她都是一个层次的人,极为耐心,修养很好。
似乎,她的垂青,是平淡的生活的光彩。
总之,只要她在一个男人面前,就会吸引男人的驻足,想要和她多一些了解。
真是个可怕的女人,可怕的骗子。
周六一在打开电脑,同事调试录像机,准备做笔录,他问林清清:
“你用什么名字骗那个山炮的?绝对不是本名林清清。”
林清清看周六一的目光,瞬间就不一样了,不是看警察的畏惧,也不是看男人的勾引,而是像看着知音:
“我和他在金庸的读书会上认识的,我说我叫木婉清,他居然就信了。那货蠢成那个样子,但是就因为投了个好胎,就能拿到我一辈子都拿不到的生活,你能想象吗,他比我大十五岁,在法国呆了十二年,居然连个法文菜单都看不懂。
我只用了四个月,就能在艺术展上勾搭法国人了
。
这有的人,投胎的时候,就是充了,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死。我也想要过点好生活,就得忍受这种人的愚蠢。
清清?
真是恶心,他还好意思说自己在法国读书的时候,就喜欢金庸,就喜欢段誉和木婉清。
我看过金庸的原著,段誉叫木婉清根本就不是清清,是婉妹。
我这么完美的女人,跟了那坨牛粪,真是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