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无本小买卖,想做。(1 / 2)

除了马王。

十四匹马让十一个哨兵轮番上马试驾,最终皆以失败而告终。

马嘴上没有可以控制马的马嚼子。

都是普通人,谁能有甘明兰那种非人的力气和手段?

大伙儿不得不认输:

“不骑了,不骑了!昂的尾巴骨都给摔裂缝了!这些野马真烈性!”

“也许它们是认了队长为主,不是说,好马不侍二主么?”

有一个对马比较有研究的哨兵道:

“你们有所不知,这种野马,尤其是马王,说它价值千金一点都不为过。它们的脚力和抗寒力是所有马中的佼佼者。

这个族群都是成年公马,夏历三月到八月是它们发情期。要是它们没有找到可以交配的母马,为了发泄多余的体力,会打斗得很厉害。”

立即就有人建议道:

“这些野马可都是队长一人驯服的!队长,你把它们全带回去好好养着!这么金贵的种马,要用来给母马配种的话,一次收他个三五两银子的,不就赚大发了么?”

集体找到的东西,可以称之为战利品。

但明显这是人家队长一己之力驯服的野马群,他们不能厚着脸皮来分一杯羹。

才给家里人送了五十两银子回去的哨兵们,是真心的为队长有一个新的发财之道而高兴。

就是嫉妒也没有用。

越看越觉得这些野马是认了主的。

就是队长的亲弟弟上马都被甩下来了!

一个个纷纷为甘明兰出起了主意。

有人建议,可以把军营马场发展成配种大客户的。

还有人告诉她。

骑兵营就有很多适龄母马的,且骑兵营在五大卫所的地位最高、最有购买力。

那位深知蒙古野马习性的哨兵,听到大伙儿七嘴八舌的建议后,兀自摇头:

“据说这种野马是很有灵性!一般它们的族群只有两种。

一种是家族式,就是一匹公马和一群母马组成一个大家庭。母马们产下的小马成年后,都会被赶出族群。

被赶出家门的成年公马们也会组成一个马群,平日它们要结伴寻草场和水源,还要给同伴们示警。

它们只有找到属于自己的母马,才会脱离公马群与母马组成新的群组。

它们连自己母族的母马都不会与之交配,更别提寻一个与它们不同类的马种了。”

甘明福:“所以,我姐要带它们回去的话,还得先给它们在草原上找到原意组成族群的母马才行?”

懂马的哨兵:“嘻嘻嘻,这么好的种马,一匹公马怎么都得配上十匹母马的吧?

队长,这种野马生下的小马驹也金贵得很,到时候直接卖给骑兵营,从小养到大野马就没有这么烈性了!

您想想,等这些小马驹长大,那就是真正的日行千里的宝马啊!”

日行千里的诱惑实在太大了。

十二个小伙子目光灼灼的盯着甘队长。

就一个意思:这桩买卖,真能做!

甘明兰这几天为了和这群野马培养感情,骑着它们东西跑了一百多公里,也没见过和它们一样的母马。

她要上哪儿给野马弄媳妇儿去?

问题确实有些棘手。

她想了想,决定到时候向阿土大王求助。

论对这片大草原的了解,阿土大王比她更熟络。

古有:栽下梧桐树,自有凤凰来。

她到时候,就用木系异能催生个百八十亩狗米草,给自家野马们勾搭母马用。

通过这些天的观察,她算是看明白了。

神木空间出产的狗米草。

从叶子到根茎,对草原上所有食草动物的吸引力,大到超乎了她的想象。

咦?

甘明兰突然脑子灵光一现。

边城附近可没有这么大的无主地盘,给她建牧场。

她要是在骏马山的西麓圈出数万亩的牧场,会如何?

想要养野马,牧场面积是真不能小。

野马天性就是自由狂放且不羁的。

马生一直在跑,至死方休。

这个牧场最好是保持原生态大环境。

然在,在牧场上种上野马们爱吃的狗米草。

只要它们吃惯了牧场上的狗米草,就不怕拴不住它们胃和四条腿。

甘明兰在心里美滋滋的拨着小算盘:草兔子、傻狍子、驼鹿、黄羊比野马好养多了。

这些可都是肉。

到时候狗米草诱捕到,送回边城去卖!

又是一桩无本买卖。

如此一想,这个牧场的面积更不能小了。

至于徐总兵会不会同意?

甘队长私以为。

只要在牧场里产下的野马小马驹,用家马的市价卖给邶军军营,徐总兵估计得举双手双脚的赞成。

越琢磨,越觉得这个计划有可行性!

你若问她想要在鞑靼的地盘上与人抢饭吃,是如何想的?

她准会告诉你,五十六个民族嘛,蒙古族也是其中一个。

她不过是提前行使了一个公民对无主国土的使用权。

至于蒙古人答应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