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贤惠的男人(1 / 2)

甘明兰其实是有些嫌弃野猪肉的。

没有煽过的野猪肉,肉质又腥、又柴、还硬。

也就是她这个在末世过了十年苦日子的人,舍不得浪费新鲜的食材。

为了肥仔的乳牙考虑。

她从里面挑了野猪身上最嫩的里脊肉、梅花肉等约莫十斤。

还在神木精华液与狗米草草根汁里,泡了二十四个小时。

最后,这十斤嫩肉就折腾出了不到四斤肉松。

焦香甜咸口的肉松,还残留了一丝丝野猪的猪味儿。

舀一勺进嘴,不需要怎么嚼咀便能在口中化开。

甘明兰决定今后喝米粥的时候,就挖两勺子拌在肥仔的米粥里。

实在是佐粥神器呀!

心里还有些可惜,不方便给便宜男人加餐。

这个便宜男人如今是越发贤惠了。

不仅给她肚子里的孩子做了好几身,针脚细密的衣裳。

还给她和肥仔各做了一顶帷帽遮阳,怕两人被烈日灼伤。

左文康倒不认为,女人只有皮肤白皙才是美。

凤朝好一些贵女,就以小麦色的肌肤为荣。

主要还是这母子俩的肤色过于娇嫩,太阳一晒,就容易脱皮。

他不得不主动操心起两人的皮肤保养问题来。

左文康的巧手除了会做衣裳、配饰。

现在一家四口人脚上穿的草鞋,也是他编的。

每日规定要走五十里路,消耗最快的可不就是脚上的鞋子了么?

他编出来的蒲草鞋。

鞋头微微翘起,就像一只小船,鞋正面为镂空状,还带有整齐的鞋带。

精美得就像是艺术品。

穿在脚上轻便又跟脚。

一双照现在的磨损程度,能穿三个月!

他已经带动了十几个未婚的族弟、侄儿跟他学。

还天天给这些人洗脑:

“咱们如今都指望不上科举出仕了,你们同我一样又没一把子力气,到了边城修城墙可担不起青砖哟!

要是靠干苦力活儿生存,啥时候才能存到娶媳妇儿的银子?

男子汉大丈夫,技多不压身!别觉得这些都是女人才会的手艺!

难道你们在娶媳妇儿之前,衣裳破了就扔,还要花钱去买草鞋穿?

就算是有小娘子愿意嫁给你们,陪着你们吃苦,甚至还会冒着生命危险给你们生儿育女!

那别人都用命相酬了,难道你们只会坐享其成?

贤惠是男人最好的聘礼,不仅小娘子喜欢,今后生下来的孩子也会和你们亲近......”

边说,他还以自己为例。

别看他以往在外面人五人六的,背地里他可是个贤夫来着。

这个证据,实在是过于强大了!

猪肉西施的美貌与财富,是所有未婚男人娶妻的理想型。

以前,可从来没有人从这个角度和他们聊过家庭分工问题!

他们好似除了读书,家务活儿啥也不会干!

族弟甲喃喃道:

“边城军营里的光棍那么多,未婚的适龄小娘子数量肯定十分有限,我等有什么可以超越这些人的能耐?”

族弟乙忧心忡忡:

“莫说娶妻生子,咱们光养活自己可能都艰难!”

一想到他们要打一辈子光棍,都开始焦虑了起来。

虽然离成年还有两三年时间,但也是很快了呀。

族弟丙:

“反正我们每天夜里闲着也是闲着。要不就和文康哥学着缝缝补补,再学学编制蒲草鞋啥的?”

族弟甲:

“我看可以有,文康哥编出来的鞋子如此精致且实用,就是放到县城里面,高低都能卖上半吊钱。”

那可是半吊钱!

自己亲手挣的哟。

于是乎。

男人最好的聘礼就是贤惠这话,很快就在左氏一族的未婚的男人之间传开了。

有人嗤之以鼻。

也有极尽讽刺的。

左文康只教愿意接受他洗脑的人。

以他为中心的十九人小团伙,很快就形成了。

年纪最大是他。

最小的是左驰瑕。

是的,人家左驰瑕也加入了这一支队伍里。

他正是好学的年龄,且双手异常灵敏。

在一众十六七岁的族兄中,是学编制蒲草鞋最快、最好的那一个。

左文康当即收了他当亲传弟子。

佘氏高兴得直抹泪。

自从她接手了灶上活计后,母子俩总算是能吃饱饭了。

如今她的遐儿又能学到些实用的手艺,无异于又多了一条生路。

罗氏对于儿子的言行颇有微词。

找到左文康的时候,他如是这般说:

“娘,你看左文轩的娘子是如何对他的?再看看我娘子又是怎样做人的!我要是再不改改我之前的脾气,怕是留不住人家哟!”

罗氏捂着胸口:

“那也不用给她做衣裳做鞋子的吧?这些你都是从哪里学来的?难不成以前你们屋里这些活儿都是你做的?”

左文康一本正经的说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