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亲人相见,只为送别(1 / 2)

甘明兰手一顿:“儿子,你娘的脑子都好了!”

肥仔的小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大。

他娘小时候被猪给撞傻了的故事,两个舅舅经常讲给他听。

还说他娘不会一辈子傻下去,等到合适的时机就会变聪明了。

原来,舅舅说的不是骗小孩儿的话。

天大的好消息,让小家伙激动不已:

“娘......娘......你真好了?那你以后还会给窝买糖人吃吗?”

“怎么,知道你娘我现在不傻了,不好骗我给你买零嘴了吧?”

“嘿嘿......嘿嘿......”

肥仔不好意思的傻笑着。

以前,傻傻的娘很好。

会不问缘由的帮他打架。

别人家的小孩,大人是这也不给吃,那也不给吃。

他娘就不会这样,什么都愿意买给他吃。

他可是他们那条街零嘴最多的崽!

变聪明后的娘,瞧着也不错。

这样有脑子又有武力值的娘,让他更有安全感!

以后,他再不用担心,那么好的娘被人骗走了。

呜呜呜......

想他肥仔活了四岁多,今天是有生以来,最最快活的一天了。

小家伙激动得哭成了一个小花猫。

哭累后,就在甘明兰的怀抱里沉沉的睡了过去。

目睹了全过程的罗氏,张了张嘴,小声的问儿媳妇:

“文康媳妇儿,你的病真好了?”

甘明兰指着自己的后脑勺:

“那会儿被官差打到的地方,就是我当年磕到磨刀石的位置,可能还把我当年旧伤里的瘀血给撞开了。”

罗氏双手合十,连连作揖:

“大和尚的嘴真的开过光,这可真是天大的好事,文康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的。”

确实很高兴。

左文康见到这辈子妻主的第一眼,心肝都颤了颤。

他之前的妻主,女尊国凤朝的战王。

身高八尺,体重一百八十多斤。

常年在外面征战的她,风餐露宿更是家常便饭。

黝黑的皮肤和手上的厚茧,是她的功勋。

五官平平,声音中性。

虽然凤朝的女子,都不靠外表吸引夫郎。

他还是有正常审美的男人。

左文康没有想到。

这一世的妻主,她长得比记忆里看到的还要美丽。

不过,记忆中的妻主眼神一直都是呆呆的。

和原身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

总是低着头,不停的在干家务活儿。

现在的妻主。

那双猫儿眼,星眸微转间,灿若星辰!

同样是面无表情,但她的眼睛会说话。

只一眼。

他那一颗心就开始沦陷了。

之前的那些打算,马上被他抛之脑后。

什么敬而远之,什么有子万事足。

他可是正夫!

他要的是夫妻间:如胶似漆,琴瑟和鸣!

对此,左文康很有信心,毕竟他可是有十五年争宠经验的!

打定主意后,他再看向妻主的眼神火热得能拉丝。

甘明兰不知道远处那个小白脸便宜相公,眼睛在抽什么筋。

抱着肥仔,转了个身。

心里琢磨着:

对方那个身子骨,能不能走到边城都要打一个问号。

儿子有了,感觉肚子里这个是闺女。

到了边城,以她的能力也不愁活不了一对儿女。

在这个以夫为天的封建社会,做一个子女双全的寡妇,好像也挺不错的呢。

从府衙走到外城,步行需要半个时辰。

加上被百姓们闹腾了两刻钟。

三百五十八人走到外城的十里长亭时,已经有不少人等在此地了。

他们有一刻钟与家人的告别时间。

“闺女,闺女!肥仔!肥仔!”

一个中年男子,老远的就对着甘明兰挥舞着双手。

目测他的身高在一米八以上,身材魁梧结实。

满脸的络腮胡,和原身长着一双一模一样的眼睛。

确认过眼神,亲爹是也。

这具身体从内心向外散发的孺慕之情,骗不了人。

甘明兰就抱着肥仔向他走去。

肥仔挣扎着要从他娘的怀里下地。

外祖父,他的另一座靠山来了。

小家伙倒腾着小短腿,跑动间,全身的肉都在发颤。

甘洪真几个健步上前,一把就将宝贝外孙抱进了怀里。

习惯性的用他的络腮胡,去扎小胖子的肉脸。

“嘻嘻嘻......”

“哈哈哈......”

祖孙两见面那叫一个亲热,脸贴脸玩得高兴着呢。

甘明兰的脸上不由得带出了几分笑意。

站在一旁的年轻男子,犹疑的看着他姐的神情。

半晌,才唤道:“姐,你......”

甘明兰转头浅笑看着他:“阿福,姐这回喝不到你的喜酒了!”

甘明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