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意外。
没有任何人发现了他这个行走在夜色之中的“小偷”。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第二十栋的时候。
事情终于有了一些变故。
方谦从窗户里翻到窗户外面,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他正准备打开旁边储存食物房间的门。
可还没来得及拧开门锁,门就自己打开了。
从里面走出一个贼眉鼠眼的黄毛青年。
在黄毛青年的衣服兜里,胀鼓鼓的。
看见方谦,他同样吓得一哆嗦。
可很快,他就恶狠狠地吼道:
“你是谁?这里是存放食物的仓库,没有老大的允许,谁都不能靠近,你是想找死吗?”
说着,他就抽出自己腰间的匕首,左右瞥了一眼。
确认没人之后,阴沉地说:
“要怪就怪你自己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吧!”
方谦也瞬间明白了过来,这是碰到同行了。
很明显,这个男人和他一样,也是打着来偷盗食物的打算。
方谦苦笑着摇摇头,说道:
“确实,要怪就怪你自己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吧!”
那黄毛小子听到这话,愣了一下。
随即二话不说,手中的匕首精准无比地朝着方谦的脖子捅来。
可下一刻,方谦的动作更快。
瞬间出手捏住了这小子的手腕,用力往回一掰。
“咔嚓”一声,手腕的骨骼应声而断。
他张嘴想要痛苦哀嚎,还没来得及发出声音,锋利的匕首就反过来插进了他自己的喉咙。
趁着鲜血还没有流出来,方谦抓住他,来到窗户边,用力往外一抛。
这一抛,可谓是用尽了他的全部力气。
只见那人的尸体在半空之中划出一道抛物线,消失在夜幕之中。
保守估计,都被丢出去了几百米远。
方谦这才松了一口气。
还好,没有惊动太多人。
哎呀,我可不想整个小区的人都在背地里骂我偷东西,这种事情确实不算太光彩,能够隐姓埋名最好。
有了这一次的经验,方谦的动作更加麻利了。
过程之中,偶尔也有发现他的人,都被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解决。
连带着将尸体丢出几百米远,毁尸灭迹。
忙活了整整一晚上,方谦有些疲惫地驾驶着房车回到自己的第九栋。
他将房车收进神话背包之后,也懒得去走楼梯,直接沿着那些空调外机的架子,就好像攀岩一样,一步一层楼,两三下就爬到了自己顶楼的房间。
舒舒服服地躺在柔软的大床上。
偷偷拉开神话背包的拉链,往里面瞥了一眼。
这一趟出行,收获可真多啊!
首先是猪肉。
那个屠宰场虽然占地面积不大,但是存货还真挺多的。
所有的肉加起来,估计能有十吨重。
简直是吃都吃不完。
那些屠宰分割好的肉还可以存着,而那些直接被冻死的死猪肉,倒是可以拿来做诱饵。
勾引那些没有食物的幸存者当炮灰。
除了猪肉以外,今天突袭整个小区所有的楼栋仓库,收获也同样不小。
每一栋楼里面的仓库,都还有不少食物储存。
比较少的,大概足够一个人吃两个月左右;
而比较多的,更是足够吃七八个月。
果然啊,打劫肥羊才是发达最快的方式。
有了这些东西,方谦信心十足。
完全不怕小区里面其他的人不听话。
饿他们个两天,别说是让这些人陪自己一起去打仗,哪怕是让他们屠龙,估计他们都得嗷嗷叫着向上扑。
睡觉之前,他给林燕发了个消息。
“向凌云小区所有楼栋的领袖发出邀请。
想要活命的,明天来我这里商议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