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
于是乎,温逸舟又对翊笙多了一分认同。
温平笙化了个漂亮的淡妆,做了个微卷发型,松香驼色中长款大衣搭配小裙摆半身长裙,露出一小节白皙的小腿,脚下穿的是五公分鞋跟的英伦风短靴,整个人的身材比例在视觉上拉长了,显得优雅而柔和。
她从房间出来。
看到翊笙跟她小哥还坐在沙发上,而煤煤则慵懒趴在翊
笙的腿上睡觉。
翊笙轻拍了拍猫屁股,把煤煤叫醒,然后大掌拍了下旁边沙发,煤煤伸了个懒腰,从他大腿上走下来,在翊笙刚才指的地方躺下继续睡觉。
“我送你去。”翊笙从沙发站起来,对她说道。
“啊?不用了麻烦,我可以自己开车去。”温平笙连忙拒绝到。
温逸舟看着翊笙,问,“你不换套衣服,打扮隆重点?
起码西装革履,再往头发上打点摩丝,弄个帅气逼人的发型,再化个男士的淡妆什么的啊,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地震慑到昔日的情敌。
然而翊笙对他始终是爱理不理的。
这个男人是天生的衣架子,今天穿的是一件灰白色衬衫、黑西裤,搭配一件无袖的v领毛衣,就是挺优雅矜贵的打扮了。
翊笙从衣架上取下中长款的棕色大衣,从容不破地穿上,然后从鞋架上把鞋子拿下来,把居家棉拖鞋换成皮鞋。
他的好些衣服,都是安小兔再给唐聿城买衣服的时候,顺便帮他买的。
而温平笙今天穿的是松香驼色的大衣,两人站在一起,有种情侣装既视感,显得特别的般配。
温平笙也发现这一点了,心情有种难以形容的微妙感。
她轻声给翊笙解释,“这次的沙龙,是我们漫画圈子的一个聚会,不建议带亲属的,除非亲属也是圈子内的人。”
而他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