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西北皆震恐,加急造马蹬4(3 / 4)

耗,十裁1在”。

以及今日,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者,不可胜数。此则又甚于亡新之时也。--《后汉书仲长统传》

是时天下户口减耗,十裁1在,诸将封未有满千户者,而(张)绣特多。--《魏书张绣传》

在城市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官营手工业断难维系,因此匠人大量逃亡,或死于兵祸,或沦为战俘。

曹操在建安元年(196)讨伐颍川黄巾,缴获了许多耕战器具,考虑到两汉实行盐铁专营,可知颍川黄巾的农具当为匠人私铸。

及破黄巾定许(县),得贼资业。当兴立屯田,时议者皆言当计牛输谷,佃科以定。--《魏武故事》

孙策在建安4年(199)讨伐庐江,缴获了袁术、刘勋的部曲以及百工,合计3万余人。

百工的存在,亦可证明匠人在汉末丧乱中已经星散各地,不复当年的组织规模。

(孙策)自与周瑜率2万人步袭皖城,即克之,得(袁)术百工及鼓吹部曲3万余人。--《江表传》

因此3国时代的手工业,其实经历了1次破坏之后的整合重组,这1问题非重点,不再展开。

云某主要按矿冶、纺织、尚方器物3方面,论述细节问题。

先看矿冶。

建安9年(204)曹操攻破袁氏的治所邺县,翌年(205)剿灭袁谭,遂着手恢复官方的盐铁专营。

及破南皮……(曹操)礼辟(王修)为司空掾,行司金中郎将。--《魏书王修传》

曹操任免袁谭故吏王修为“司金中郎将”,负责统筹矿冶机构的生产运营,兼顾盐业。

西汉时代的盐铁之权归于中央的大司农:

东汉时代则归于地方郡县;

曹魏时期,盐铁之权归于司金中郎将。

郡国盐官、铁官,本属司农,中兴(指东汉)皆属郡县。至曹公始置司金中郎将以主之,利权悉归于上矣。--赵1清

司金中郎将下设“司金都尉”与“司盐都尉”,各有权责。

韩暨便曾由盐官转为司金都尉,可为佐证。

(韩暨)徙监冶谒者……在职7年,器用充实。制书褒叹,就加司金都尉。--《魏书韩暨传》

清代学者钱大昕认为“司金中郎将”与“司金都尉”即“摸金校尉”的别称,属于盗墓之官;

潘眉、卢弼等人则认为司金中郎将与盗墓无关,单纯是矿冶官。

理由很简单,因为蜀汉亦设司金中郎将,由张裔担任。

鉴于张裔的工作主要是“典作农战之器”,可知该职务的工作内容相对单纯。

先主以(张)裔为巴郡太守,还为司金中郎将,典作农战之器。--《蜀书张裔传》

由于张裔担任“司金中郎将”时与“司盐校尉”岑述违戾不和,因此蜀汉的盐官与铁官,是否像曹魏那般统归于司金中郎将管辖,颇难定论。

后(张)裔与司盐校尉岑述不和,至于忿恨。--《蜀书杨洪传》

吴国的矿冶经营与官职设置情况不详。

不过从《宋书》记载来看,直到南北朝时代,江南地区的冶铁机构,仍“多是吴所置”,可知孙氏统治时期应该也设有类似机构。

江南诸郡县有铁者或署冶令,或署丞,多是吴所置。--《宋书百官志》

其实古代的金属制品,大用途无外乎以下几类:武具、农具、货币、尚方器物等。

在两汉魏晋时代,由于朝廷对金属的垄断控制,部分农具尚是木制。

金属的主要用途,应该还是以铸造兵器、货币为主。

董卓入京之后(189),曾组织过1次铸币改革,结果为了节省铸材,搞出了许多劣币,导致“钱货不行”。

因此汉末3国时代,粮食与布帛长充当1般等价物。

(董卓)坏5铢钱。更铸为小钱,大5分,无文章,肉好无轮郭,不磨鑢(即“剪凿钱”)。于是货轻而物贵,谷1斛至数十万。自是后钱货不行。--《魏书董卓传》

直到魏齐王时代(239-254),护军当中收受贿赂,仍然是收绢帛而非铜钱。

前后当此官者不能止货赂,故蒋济为护军时有谣言:“欲求牙门,当得千匹;百人督,5百匹。”--《魏略》

虽然魏、蜀、吴3国均尝试过恢复铜钱的流通,但成效有限。

曹丕在黄初2年(221)曾试图恢复5铢钱,结果反响平平,同年即废此制。

(2年)3月……初复5铢钱……冬十月,以谷贵,罢5铢钱。--《魏书文帝纪》

曹叡在太和元年(227)又恢复5铢钱(见《明帝纪》)。

不过从《蒋济传》引《魏略》的记载看,魏5铢的流通与使用很成问题,魏人似乎更加习惯用布帛为交易媒介(见前文注引)。

蜀汉曾铸“直百钱”,东吴亦曾铸“大泉5百”,不过这些货币并非传统意义上的1般等价物,更多是充当临时性质的金融工具,因此不论。

军用不足,(刘)备甚忧之。(刘)巴曰:“易耳,但当铸直百钱,平诸物贾,令吏为官市。”--《0陵先贤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