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没有温度计,她大概估算了一下,这才十月不到十一月,到了晚上,吉盟哈城的温度,起码能降到零下二十几度左右。
前世她就生活在西南地带,四季分明,没有太过寒冷。
即便穿越后,岭丰县也属于西南地区,气候宜人,就算到了京城,京城的十月到了晚上,也有七八度。
这让朝歌在这里,有些度日如年。
按照乞丐给的地址,朝歌一番打听之下,终于在一个平民区找到了纸条上的地址。
今日又在下雪,都城的大街小巷,都被笼罩在银装束裹之中,走上一步,就会留下深深的脚印。
这样的天,除了有些商家,好些店铺都挂上了歇业的牌子。
朝歌哈了一口气,扣响了结了薄薄薄冰,斑驳了朱红漆色的木门。
偌大的都城,偶尔可见巡逻的官兵,也只剩匆匆而过的行人。
这样的地方,朝歌根本无法想象,像丐帮那样以乞讨为生的帮派,他们手下的那些乞丐,要如何度过那漫长的冬日?
好半晌,厚重的木门,吃力的从里面打开。
一个浑身上下,裹着绵羊皮大袄子,头戴看不出什么皮革的帽子的男子,从里面探出了一个头来。
当看着外面站着的人,只露出鼻子和眼睛,身披火裘披风,男子好奇的偏了偏头。
“你找谁?”
男子的口音,朝歌根本听不懂说的啥,她只得先开口道:“我是从沧澜朝过来的,这里有一封信。”
朝歌将那乞丐给自己的信,交给了开门的男子。
男子接过,拆开了信封,打开了信纸,垂眸看了起来。
等他将信上的内容看完,再开口时,他说的已经是蹩脚的沧澜朝话。
“姑娘里面请。”
朝歌倒是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进来了,而且随便一个开门的人,也会沧澜朝的话。
跟着男子进去,房门再次被关上。
院子里也有雪,但没外面马路上的厚,想来也是被清理过的。
整个院子,是由青砖黑瓦砌成,一个四合院的布局,没有半点花里胡哨,主打一个实用。
朝歌被带到了堂屋,堂屋里燃烧着一个炭盆,温度也高了一些,比起外面也算是暖和了不少。
堂屋的门,不像沧澜朝那些屋子,是两扇门组成。
这门只有一扇门扇,门扇上还挂着厚重的布帘,大概是为了阻挡风雪和冷气进入屋子。..
没一会儿,男子就领着一个穿着皮袄的老头走了进来,朝歌急忙站起了身。
“你就是东子传信,说的要找那个男孩的人?”
老头一进来,标准的沧澜朝官话,朝歌顿感亲切了几分。
“是的老先生,收到消息,我立马赶了过来。”
老头闻言,将朝歌上下打量了一番,随即点了点头,“没看出姑娘,年纪轻轻功夫倒是不错,从沧澜朝的京城过来,就算轻功不错的人,也需要十一二天,你这才没几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