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他挣钱辛苦,也没什么娱乐活动,每天晚上唯一的休闲时间,就是躺在床上看各种小说。
从《狂神》入坑,随后从《缥缈之旅》彻底的爱上了看小说。
《兽血沸腾》《回到明朝当王爷》《恶魔法则》《我的1972》等等,这些小说哪怕他都看过了,但转回头来书荒的时候,还是会再重新翻看一遍。
这还是经典的,有些种马文,后宫文,神豪文,无脑爽文,他更是没少看。
不说文笔,单纯就从脑洞上来说,绝对碾压现在的小说。
但有一个前提条件,写小说需要一台电脑,而以他现在的存款,别说电脑了,一个二手的显示屏都买不下来。
至于说去网吧写小说,别开玩笑了,县城里面的网吧和大城市的可不一样,里面乌烟瘴气乱七八糟的,别说有些剧情还得想了,恐怕就算是抄都没办法抄,环境实在太过恶劣。
“走。”魏明泽起身,说起来他已经好多年都没去过网吧了,如今回想一下当时的氛围,还是挺值得在感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