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4章:那桌客人我们惹不起(求恶魔果实)(1 / 2)

富婿奶爸 韦小鸨 1518 字 2023-02-19

两天的旅游结束后,华怡离开了贵市,返回临城去了。 在得知赵旭要离开去华东五市后,秦方的儿子秦明风找到赵旭,提议说:“小旭,你就要离开了。今晚我们几个姐妹兄弟去酒吧啊?” “表哥,都谁去?” “明花、明雪、明月都去。你带上晴晴,咱们一起去!” 赵旭说:“晴晴不喜欢泡酒吧,还是让她哄孩子吧。” “行,那你准备一下。半个小时后,我们出发。”秦明风高兴地说。 赵旭笑了笑,说了声:“好!”。 这几天和秦家的几个兄弟姐妹相处下来,相处得十分愉快。赵旭也想趁机和秦明风、秦明花、秦明月和秦明雪拉近彼此之间的感情。 秦家的这几个后起之秀,秦明风是个很靠谱干练的人,戴着一副方镜片的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 秦明花已经结婚了,可惜还没有孩子,在秦家的企业做着后勤的工作。 秦家兄妹中,以秦明雪最为漂亮。长得明眸皓齿,颜值至少在96分,妥妥的美女一枚。她没选择在家族企业工作,而是选择了自己创业。 秦明月年纪刚刚二十,还在念大学。也开始学三姐秦明月,开始创业。 在秦四爷家,赵旭感受到了来自兄弟姐妹的热情。并没有因为,他是赵家的弃子而疏远于他。所以,赵旭也想和秦家的几个兄妹搞好关系。 秦明风离开后,赵旭到了小姨子李妙妙的房间,对老婆李晴晴说了,晚上表哥秦明风请他去酒吧的事情。 李晴晴并没有反对,她要照顾女儿小叶子和沈海,说自己就不去了。再者,她平常忙于应酬,并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难得出来旅游能清净清净。 “姐夫,你带我一起去呗?”李妙妙眨着漂亮的大眼睛,眼神里满是希冀的神色。 李妙妙最喜欢泡吧了。 一听说,秦明风要请赵旭去酒吧,心里早就长草了,哪儿还能按捺的住。 李晴晴担心妹妹李妙妙去酒吧会惹事,出声反对说:“你去什么去,给我老实在酒店呆着。” “姐,你就让我去吧!出来旅游不就是来玩儿的嘛。天天呆在酒店里,谁能呆得住啊。”李妙妙撒娇地说道。 李妙妙转过年才十八岁,她生性好动,最热衷的事情就是泡酒吧去迪厅了。 “不行,你这丫头总出去惹事生非。” 李妙妙渴望的眼神,向赵旭求助说:“姐夫!......” 赵旭见小姨子李妙妙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就对老婆李晴晴说了句:“晴晴,让妙妙去吧!有我看着她,不会出事的。总比她自己溜去酒吧有安全保障。” 李妙妙立马跑到赵旭的身边,搂抱着赵旭的胳膊,对姐姐李晴晴说:“就是,就是!姐,我一定听姐夫的话,不会惹事生非的。” 既然是出来旅游的,李晴晴也想让大家都开心。她见赵旭替妹妹李妙妙说情,便点头说:“那好吧!不过,你们回来,要是我听你姐夫说你乱惹事,下次你别再想跟我们出门了。” “知道,你看我出来多听话啊!” 李妙妙见姐姐李晴晴终于同意,顿时心花怒放。 赵旭对小姨子李妙妙说:“妙妙,那你换身衣服准备一下,我去叫小刀和农泉和我们一起去。一会儿过来叫你。” “好咧,等你哟!mua。”李妙妙对赵旭做了一个飞吻的动作。 李晴晴太了解自己的这个妹妹了,对她这种搞怪的动作,已经见怪不怪。 半个小时后,赵旭带着陈小刀、农泉和李妙妙,和秦明风、秦明花、秦明雪、秦明月。开着两辆车,来到了一家叫做“七色光酒吧!”的地方。 秦明风告诉赵旭,这家“七色光酒吧”,是贵市属一属二的酒吧。每天晚上,都有精彩的演出。采取的是会员制,没有会员卡都进不来。 进了洒吧后,赵旭见这家“七色光酒吧”上下两层楼,至少有一千多平方米的大小。装璜的高档大气上大次,的确属于高档地方。 来光顾的人,多是一些有钱老板、商贾富商还有公司的白领级人物。 酒吧里的舞台上,有一个人在拉小提琴,一个女人穿着性感的镂空的舞裙在跳舞。 赵旭只向台上瞧了一眼,就看出跳舞的女人学过芭蕾舞和现代舞。舞姿优美,身体转圈的时候,舞裙跟着旋转着撩起。简直是一种美与视觉冲击的双重享受。 秦明风亮出会员卡,侍者按照预订好的位置,将赵旭等人安排在了二楼一个雅座的位置。 “表弟,喝红酒还是洋酒?”落座后,秦明风对赵旭问道。 还没等赵旭开口,李妙妙就抢着说:“先喝洋酒,再喝红酒吧!” 秦明风哈哈大笑了起来,笑着说:“好,就听妙妙的。”他唤过侍者,点了四瓶人头马XO,和四支拉菲红酒。又让侍者上了一些,干果、果盘、烧烤之类的东西。 这家“七色光酒吧”,是多种经营。除了普通酒吧的那些东西,其它各种地方的有名小吃都有。 秦明花对赵旭说:“表弟,我们去临城,以后你可得多多关照我们啊。” 赵旭笑了笑,说:“表姐,你放心吧!我已经让人给你们安排好了住处,等五族村落成,你们就全都搬进去。” “嗯,太好了!还是和大家住在一起有安全感。你不知道,我们这些年过得如履薄冰。每次看到凶杀的新闻,就担惊受怕的。” 赵旭自从知道“五大世家”和厂狗之间的恩怨,太能了解这种感受了。别的不说,面对着“圣坛”这个东厂,要不是身边有一帮高手朋友,自己一家人恐怕早就凶多吉少了。 秦家四兄妹中,秦明月和秦明雪的年龄比赵旭小,两人跟赵旭的关系最好。 秦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