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案件脉络
案发第三天。
杨霄从毛安平手里拿过笔记本,翻到一张空白页,在中间的位置写上:
“……十一月五日,中央公园碎尸……”
然后在靠上的位置写:
“……国庆前,蓝光电缆厂发现二十吨电缆被盗……
……十月十日上午,蓝光厂保卫科到刘宗保家……十月十日中午,刘宗保妻子李芳把孩子送回娘家,十一日后被杀……”
杨霄在李芳的名字下画了一条横线,然后拉了一个箭头,指向“碎尸”两个字。
然后又写下:
“……十月七日,刘宗保托朋友带口信要去蓉城,随后失踪……”
最后在正中间写下“包军”两字,同样在名字下画了一条横线,箭头指向“二十吨被盗电缆”。
然后拉了一条线,把“二十吨被盗电缆”与“刘宗保”的名字链接起来。
在“包军”和“刘宗保”之间也有一条线,只不过上面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所有线索都集中在了这张纸上。
童然和毛安平把脑袋凑过来,看着杨霄在纸上写写画画,两个人都没有开口说话,因为杨霄正皱着眉头思考,他们不敢打扰杨霄的思路。
根据纸上所呈现的内容,这起碎尸案的脉络清晰地呈现在办案人员的面前。
碎尸被发现的初期,办案人员一致认为这是一起具有报复性质的情杀,随着李芳社会关系复杂,长期与多名男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情况被查明,李芳的丈夫刘宗保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特别是案发后刘宗保下落不明,很符合畏罪潜逃的特征。
现在看来也许并不是那么回事。
杨霄在童然和毛安平面前勾勒出另外一种可能:
九月末源台省光华市某建筑公司给蓝光电缆厂发来传真,要求就购买的二十吨电缆出具发票。
蓝光厂核实情况,发现并没有与该公司交易的记录,立刻自检自查,确认封存在仓库的二十吨存在质量问题的电缆被盗。
厂保卫科展开调查,发现把二十吨电缆送到源台省光华市的人是刘宗保。
这个时候第一个关键人物出现了。
十月七日,刘宗保托朋友给家里带回来口信,要拉一车货到蓉城。
他这个时候或许已经得知蓝光厂保卫科在调查电缆被盗的事,不敢回明州市,想要在外面避避风头。
十月十日上午,蓝光厂保卫科干事找到刘宗保家,向其妻子李芳打听刘宗保的下落。
当天中午,也就是蓝光厂保卫科干事离开后,李芳连孩子的衣服都没来得及洗,就把孩子送到娘家,然后独自出门。
她很有可能知道刘宗保盗卖电缆的事。
这个时候出门可能是去找刘宗保,也可能是去找偷盗电缆的同伙。
这个时候第二个关键人物出现了,他就是包军。
蓝光厂保卫科干事怀疑销售经理包军是刘宗保的幕后主使。
十月十一日后李芳被杀害。
十一月五日她被分割的尸体出现在中央公园。
现在只要找到包军、刘宗保和李芳三人之间的联系,就可以动手抓人了!
外围调查的侦查员传来消息。
首先是前往源台省光华市调查刘宗保行踪的第六大队刑警潘阳,他找到与刘宗保交易二十吨电缆的建筑公司,得到包括交易合同、质检报告在内的全套手续,同时从建筑公司某员工口中得知,刘宗保曾亲口告诉他,他的大哥是蓝光电缆厂销售经理包军,以后再想购买电缆跟他联系,价格比市场价便宜一成。
其次副大队长曲星明也有发现。
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市区内所有监控设备都有统一的数据保存时间,普通小区是保存七天数据,娱乐场所保存时间为十五天,重点行业监控保存时间为三十天,银行的监控保存三个月到半年的数据。
蓝光厂是国有大厂。
属于明州市的重点企业。
因此厂区内的监控必须保存三十天内的数据。
曲星明根据杨霄的命令,组织人手查看厂里的所有监控录像,重点是十月七日到十月十七日,这十天内的监控录像。
杨霄这样做的目的本来是想摸清包军在厂里的活动规律,看看他是否有异常的行为,没想到有了意外的收获。
十月十日下午两点二十三分,李芳出现在蓝光厂厂区大门的监控摄像头里。
她步行进入厂区。
下午两点三十五分,另外一个摄像头拍到她跟包军交谈的画面。
此后李芳从蓝光厂里消失。
查阅了所有监控的录像都没有发现她离开蓝光厂的画面。
李芳很有可能就是在蓝光厂内遇害的!
“抓人!”杨霄果断地下达命令。
呜呜!呜呜!
大批警察出现在蓝光厂厂区。
急促的警笛声让人不安。
销售部被查封,所有文件被暂时扣下。
牵着警犬的警察在厂里的每个角落搜查。
发现任何蛛丝马迹就会有身穿白大褂的法医抵达现场,进行仔细的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