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寝室517,经常跟515寝室一起打篮球,久而久之,两个寝室就变成了对手。
无论是篮球还是游戏,平时都要一分高下。
吃鸡4v4,既分高下,又分父子。
不过,有洛野在,这场较量不会出任何意外。
五局三胜。
刚一开始,洛野一个人冲了上去,直接上演一出一对四,强势碾压了对方。
第二局,对方学聪明了,四个人开始用手雷来攻击洛野。
但洛野的手雷用的更厉害。
一雷双响,然后一个燃烧瓶封路,接一个闪光弹,再来一梭子子弹,干净利落的拿下。
第三局,为了游戏的体验性,洛野没有出手。
王大锤三人一拥而上,他们冲了上去,跟对方打得有来有往,堪称卧龙雏凤,菜鸡互啄。
最终,三人竟然还打赢了。
好歹也跟洛野打了这么久,他们的技术并没有原地踏步,多少也进步了一些,比普通的路人要厉害很多。
吃鸡较量,他们打赢了。
接下来就是篮球了。
如果两场都能赢,515寝室就能获得男生之间的最高评价。
“算你厉害。”
八人一起来到了操场,开始进行篮球比拼。
517寝室的人平时很热情,他们双方并不是一个专业的。
洛野是计算机系的,计算机系,计算机专业一班。
而隔壁寝室是影视学院,摄影专业。
其中有一个胖子,叫做刘广福,性格跟王大锤差不多,两人臭味相投,很快就打成了一片。
只见篮球场上,刘广福一个扣篮……扣篮失败,他全力起跳,不过才跳了二十厘米。
随后,被沈乔一巴掌将篮球拍走,王大锤就像兔子一样窜了过来,抱住篮球,三步上篮,直接投了进去。
得分!
刘广福露出了懊恼的表情。
他旁边,有一个瘦瘦高高,身高足足一米九的大个子说道:“你对自己的身高没点数吗?”
“你说什么?别看你高,瘦的跟个竹竿一样,你防得住谁啊?”
两人开始较劲了起来。
他们两人一个高高瘦瘦,一个矮矮胖胖,像极了动漫中的废物双人组。
高的这个,叫做王开,年龄比较大,是个退伍军人。
篮球交流继续进行,洛野打得中规中矩,而这里,是沈乔的主场。
人长得帅,篮球打得好,简直是大学中的梦中男神。
虽然天色已晚,但路过的女孩都忍不住驻足看着他。
“好帅啊,这是谁啊?”
“他你都不知道?他在新生中很有名的,听说是叫沈乔,计算机专业的。”
“计算机男神?我滴妈呀,好爱。”
附近出现了很多女观众,如此一来,篮球场上的每一个男生都跟打了鸡血一样,仿佛跟自己打篮球的是什么生死仇敌一般。
此时,一个穿着球衣和球鞋的短发女生来到了篮球场。
“哪里缺人啊?”女生似乎有些害羞,在一个个球场中挨个问。
直到来到了洛野的这一场,注意到这个女生后,洛野觉得有些眼熟。
很快,他就想起这个人是谁了。
余秋雨,那个田径社的新生,运动女孩。
因为她当时跟仙女学姐一起跑的,而且还跑在仙女学姐的前面,所以他到现在都还记得。
“你替我吧,我休息会儿。”洛野说道。
“真的嘛,谢谢你。”
余秋雨的脸色明显变得高兴了起来。
喜欢打篮球的女孩子并不多,她平时也找不到跟自己一起打球的小伙伴,所以每一次就只能一个人跑到球场,一个一个的问。
不过她长相平平,皮肤还有一些黑,所以一般都没有人接纳她。
以至于,她大多数时候都只能在旁边看着,偶尔球场没人,她还可以一个人投篮。
余秋雨不认识洛野,只是觉得他人还不错。
而洛野离开了球场,他想趁这个时间去操场跑几圈,利用一切机会锻炼自己。
看到洛野走了,王大锤三人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不过来了个女孩,似乎是洛野的朋友,王大锤疑惑道:“你谁啊?”
“一起打吗?”余秋雨问道。
她的性格就是,对内开朗,对外社恐。
上一次在操场上大大咧咧的,是因为她朋友在,而这一次她只有一个人,所以就有些腼腆。
“行,别拖后腿。”
王大锤没有在乎。
但,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是,余秋雨的运动神经很强,虽然没有身体优势,但胜在灵活,而且她是田径社团的,体力比大多数男生都要强。
几场打下来,王大锤跟沈乔都气喘吁吁了,她还是兴致勃勃的。
中场休息,王大锤去球场旁边的自动贩卖机中买了几瓶能量饮料,然后分给了大家。
他看向了余秋雨,惊叹道:“打得不错啊,跟野娃子什么关系?”
闻言,余秋雨疑惑道:“野娃子?”
“就是你替换下去的那个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