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傲慢和偏见(1 / 2)

“红霞?” “真的是你!” 对面姑娘个子和舒宁差不多一样高,脸庞圆圆的,头发高高束起,别着一个深蓝色蝴蝶结发夹,看着舒宁,眼眸里也都是惊喜。 舒宁快步走过去,拉起周红霞的手,眼眸里都是激动,“好久没见了。” 以前在魔都,我只有两个最好的朋友。 一个是周红霞,一个是朱秋兰。 虽都是她朋友,但周红霞和朱秋兰非常不对付,周红霞非常讨厌朱秋兰。 她那会鬼迷心窍、且看温美华也特别喜欢朱秋兰,自然而然和周红霞生疏了。 前年大家都要下乡,周红霞选择去北方,邀她也去北方,她死活不同意。 周红霞当着她的面,骂朱秋兰是绿茶,骂柏志平是软饭男,非常难听,她听了后,和她大吵了一顿。 而后两人都各自下乡,谁也没联系谁。 上辈子她和柏志平结婚后,周红霞来找过她一两次,但看她格外护着柏志平和朱秋兰,和她彻底疏远。 上辈子她们后来几乎没深聊过,重生后她给周红霞写过一封信,但没有回信,她以为她还在生气。 却没想到,两人会在魔都街上遇到。 而这一见面,之前所有恩怨都好似消散一样,只有重逢后欣喜。 周红霞拉着她的手,仔细打量舒宁,道,“好像比之前要成熟了。” “长大了,自然要比之前懂点事了。” 舒宁答。 “看你比之前懂事的份上,我就原谅你了!” 周红霞笑着道。 “你在乡下可好?这次休了多长时间的假?他们是你家亲戚?”舒宁问。 周晓霞身后还跟着两个人,一个中年男人,大概四十来岁,个子差不多和顾钊一样高,模样俊朗儒雅,衣着不凡,非常有气度。 男人身边站着一个混血儿姑娘,十八九岁的样子,黄皮肤、高鼻梁、大眼睛深邃幽蓝,外面穿着大红色风衣,里面穿着白色针织衫长裙,高帮皮鞋,这混血儿非常漂亮,非常时尚,只是她那看人的眼睛,让人有些不舒服,看不起人的感觉。 在舒宁和顾钊打量他们两人的时候,那男人也在打量顾钊。 这年轻人,俊朗帅气,要不是他母亲说,他大哥在南方,他都会怀疑这年轻人和他们家有关。 “顾叔叔,旁边就是我们的百货大楼。”周晓霞和身后男人道。 男人看得出周晓霞和舒宁是久别重逢,道,“晓霞,我们先去逛逛。你和你朋友聊。” “谢谢顾叔叔,我就在这等你们。” “好。” 男人转头和身边姑娘道,“Lily,咱们自己先去走走。” 那姑娘眸子冷淡看了一眼周红霞和舒宁一眼,不耐烦地走了。 见那姑娘这神态,周红霞直接送了她一个白眼。 “不就是中国和米国混血,有什么了不起!看不起我们,我还看不起她呢!”周红霞冷哼道。 “这是我叔叔国外的朋友,现在国内政策发生很大转变。他们从国外专程回来,看看有没有能回国做生意的机会。” “叔叔这两天忙,让带他们在魔都走走看看。” “要不是这是我叔叔交给我的任务,我才不陪这种女人逛街!” 周红霞吐槽道。 舒宁笑,周红霞还是和之前一样,喜怒形于色。 “对,我回城了。前段时间调回来的。你也回城了?这位是?” “我没回城,只是回来看看奶奶。这是我丈夫,顾钊!”舒宁热情和周晓霞介绍顾钊。 一听丈夫这两个字,周红霞看顾钊的眼睛都瞪圆了,两年没见,没想到舒宁都结婚了! 但随即激动起来,道,“呀!你丈夫真不错!” 个子高。 模样好。 眼睛也好看,哪怕遇到他们,但是他眼眸却都是舒宁,注意力时刻都在舒宁身上。 “他哪里人?” “红旗公社,我下乡那个地方的人。” “那你以后不是都要留红旗公社了?”周晓霞皱眉,但很快又舒展,“公社的人就是公社的人,只要不是柏志平就好。” “……”舒宁。 “我是不是不应该提那货?”周红霞感觉自己说错话,立马换成魔都方言。 “没事!我和柏志平的事,他都知道。”舒宁解释,然后笑着道,“你说咱们魔都方言没啥用,他能听懂。” “……”周红霞更惊了,“他不是红旗公社的人吗?怎么会听得懂我们魔都方言?” “他以前也在魔都生活过。” 周红霞脸囧得不行。 “叔叔!魔都这地方又破又烂!能不能回去?” “你看看,这里人穿的衣服,真是土不拉几的!” “这样贫穷又落后的地方,能有什么商机?” “百货公司里的衣服奇丑无比,这样的衣服,你竟然也要买!” “还有那个周小姐,一点都不知礼数,没礼貌还很自以为是!我真是一点都不开心!” “咱们回去吧!” 舒宁和周红霞还没聊几句,就听到刚进百货公司的混血姑娘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走出来。 “Lily,你若觉得华国不好!你现在就坐飞机回去!你要知道,这里才是我们的故乡!”中年男人也说着英语,大概怕周红霞看出来他们聊天的内容,他说话时候,特意让自己面容看起来很温和。 “叔叔,你变了!你以前都没这么样和我说过话的。” 叫Lily的混血女咬着唇,继续用英语愤怒道,“什么故乡不故乡?我没出生在这,不是这里的人!” “我才不要和这些穷鬼认识,他们看我们有钱,所以才对我们这么殷勤!他们都是势利眼,模样太丑陋了!” 周红霞听着Lily的叽里呱啦说英语就头疼,和舒宁道,“明明会点中文,偏偏说英语。生怕不知道她是外国人一样。” 舒宁深呼一口气,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