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是这么个理,可我就怕那两个女知青会闹啊,她们两个是啥德性,你们今天又不是没见到过,很多情况下看着挺正常,可一旦涉及到那个胥知青。
就显得很不正常,简直有病。”
“这点我认同,但也不能因为她们会闹就无限妥协啊,是她们自己自愿来我们这下乡的,不是我们求她们来的。
我们也没有责任和义务。
满足她们的所有需求。
要是闹就行了,我还会闹呢,撒泼打滚我都在行,现在我就要当县长,谁不让我当我就要闹,怎么,县长能立刻退下来让我来当,闹呢嘛?真是的!”
“我赞同,上面是让他们下乡锻炼吃苦来的,不是让他们过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争风吃醋谈恋爱的。而且我觉得不仅要把她们两个跟胥知青分开,最好她们两个也分开,她们姐妹两个关系不合,谁知道以后会不会闹出啥事来。
别再其中一个把另一个害了。
这种事咱公社又不是没发生过,我记得前些年,那个小王大队不就发生过一起类似的事情吗?虽然性别稍微有些颠倒,但确实是兄弟两个为了追一个女人闹出来的。即便知青们内部相残,对我们影响也不好,所以还是能避免就避免,把她们两个也分开,分开安置。”
“我记得这事,虽说男的可能气性大点,更容易出问题,但谁说女的就不会出问题呢,确实得把她们俩分开。”
“唉,当初就不该揽知青这事,才来三个就闹出了这么多事情,这么多问题,这么多麻烦,等到明年开春剩下三十几个也都过来,还不知道该怎么头疼呢,依我看,赶紧把知青办独立出来。
以后这些糟心事让知青办处理。”
“没用的,知青办最多调解调解知青内部的事情,要是知青在咱们公社出了事,咱们还能没责任,把责任都推到知青办头上吗?还是稍微多用点心吧,
现在赶紧讨论讨论。
那两个女的具体该安排到哪去。”
“那两个女知青,让她们两个住在一起都不大安全,更别说现在还要把她们分开了,依我看就跟那个胥知青一样处理,把她们分别安排到某个大队的大队长家居住,他们好歹是公社的干部。
怎么也得替公社分忧嘛!”
“我同意,这方法好!”
“小朱大队和浩洋大队的大队长就挺不错,他们两家女娃多,家里也没有适龄未婚的男娃,她们住进去应该会稍微好一点,不需要太过于忌讳啥的。”
“行吧,那就定下来了,回头通知一下那两个,让他们过来把人接走。”
“剩下三十几个怎么办?”
“平分到各大队肯定不行,这么一来每个大队也就三个人,三个人在大队里面实在是不起眼,也不是很安全,毕竟算外人,管起来估计都会比较麻烦。
先挑两到三个大队,一个大队分十来个知青,十来个人住一起,怎么应该都不会出现类似于胥知青的情况了,我相信也没哪个贼,或者想害人的胆子这么大。而且上面虽然给每个知青都有拨款,但拨下的款项并不是很多,两三个知青的款项,可远不够给他们建房子。
十几个的话,无疑就足够了。”
“一次性给一个大队分十几个知青会不会有点多了,我怕那些个大队长不大愿意,毕竟知青也就第一年有粮食。
上面给他们拨款拨粮,照顾一年。
但一年后,他们就都得努力自力更生了,分的可都是各家大队的粮食,估计哪个大队都不愿意,大队里平白多出十几个分粮食的,闹起来可不好看。”
“谁敢闹,反了他们!
就这么定了,这已经是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了,况且又不是只来这么三十几个,过几年估计还会有知青下来。毕竟现在城里各大工厂都不扩招了,每年就那么点工作指标,毕业没工作的年轻人总不能都在县城晃悠当无业游民吧。
估计用不了几年,各大队便能一视同仁,每个大队都分十几个知青了。这两三个大队的名额,高大队长,你们大队必须有个,为什么就不用我多说了。
别有情绪,我这是在照顾你们。
现在看着是吃亏,但至少现在给这些个知青们拨的款项都实打实的发了下来,我们公社也不克扣,回头会实打实的落实到你们,以及那些知青的手里。
但再过几年,下乡的知青多了。
拨款可能就没这么及时充裕了。
祸兮福之所倚,是吧……”
虽然相关负责人的预言挺准,但高大队长还是觉得挺郁闷,并且因为自家大队理亏的缘故,不得不认下这件事。
至于另外二十来个知青,分给哪两个大队,一番商量后共同决定,就一事不劳二主了,直接让小朱大队和浩洋大队接手。反正他们两大队现在就要分别接收那两个刘姓姐妹,相处几个月,过了年应该也算是有经验了,到时候顺带把剩下二十几个知青全都分了,挺好。
至于他们两个愿不愿意,想来到时候,另外七个没有分到知青的大队长。
应该会努力劝服他们两个的。
商量结束后,相关负责人是一身轻松的宣布散会,高古翔则是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