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世袭领兵,立后的打算(1 / 2)

潘淑恭维道:“朝堂中的鱼?便是朱丞相等人吧?陛下真是好手段,妾亦相信陛下能钓到大鱼的,陛下此举魏、蜀之君所不如也。”

孙权叹息道:“哎,朕也不想如此残忍的对待那些功臣,可是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毕竟我江东不像魏蜀,兵权皆操持于天子或权臣之手,吾国之兵,还有很多分散于江东大族之手。”

魏国是中央集权,同时推行军屯制,积极组建隶属于国家的军队,蜀国也差不多,若不是如此,当初的刘备那能在短时间之内便聚集起对江东的复仇之兵,诸葛亮的北伐大军,这便是彻底集权的好处了,

吴国则相反,由于孙权父子在江南地区属于外来政权,不得不跟当地的豪族势力寻求合作,让渡一部分权力给他们,造成豪族势力过于强大,所以吴国的政治体制更近似于各大豪族的联合政权,军队也有多半是各豪族势力的私兵,

太史慈归附孙策后,孙策当即任命太史慈为门下都督,同时“还吴授兵”,

建安三年周瑜自居巢返回吴郡,孙策亲自迎接周瑜,任命他为建武中郎将,同时给兵二千人,骑五十匹。周瑜死后,鲁肃代替周瑜的职务,同时领了周瑜的兵马;

孙权掌权后,任命徐盛为别部司马,授兵五百人,黄武中去世,他的儿子徐楷袭爵领兵;

孙皎去世后,其弟孙奂代领其部众,以扬武中郎将的身份领江夏太守;

孙权逼死陆逊之后,其子陆抗年仅20岁,孙权也只能无奈的任命他为建武校尉,领陆逊的兵众五千人;

江东有授兵或称给兵制度,在制度上世袭领兵和世袭爵位一样,一般由长子、长孙继承领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世袭领兵制,是政治上、社会上都承认的固定制度,这是魏蜀两国都没有的特殊制度。

从时间上来看,早在孙策掌权初期,就开始实行世袭领兵制,孙权时代一直延续。相比于同时代的曹魏、蜀汉政权,世袭领兵制显得非常独特,其实这与孙氏在江东建立政权的过程有关。

孙策短短几年内横扫江东,依靠的是父亲孙坚的余部、宗族亲族、周瑜等江北士族的支持,这就是过多借势的弊处了。

最早孙策的兵力,就是从袁术那里逃回来的孙坚部曲,所以这或许是一种传承。同时这种领兵制度,可以充分发动将领的积极性,壮大他们自己的力量。

不过有一点需要说明,授兵的数字,并不代表足额的甲士,而是募兵的数量上限。

换言之,所谓“兵二千,骑五十”,说的是自募部曲的上限额度,而不是实际赐予的人数。授予多少数量的兵,只是对将领募兵的一个限额。

世袭领兵制,本是一种权宜之计,孙策用这套制度来笼络江北流亡士族来为自己打江山,孙权用这套制度来拉拢江东本地士族。

虽然孙权采取了很多限制措施,但豪强大族还是愈发壮大,而且他们所拥有的的兵也越来越多。

世袭领兵制最大的弊端,便是导致东吴政权外战外行、内战内行。

赤壁之战、夷陵之战、石亭之战,虽然东吴都取得了胜利,可是吴国都是防守一方。

反观吴国主动进攻的战役,如合肥之战等许多战役,吴国都打得很难看,不惨败就算胜利了。

几乎所有东吴的将领,都有征讨山越的记录,而且往往都是取得大胜。

其实这很容易理解,既然兵是自己,谁愿意自己的兵白白损耗,守土保家毫不保留,至于对外扩张,没什么好处,自然出工不出力。打山越,可以扩充兵源,增加财富,大家何乐而不为呢?

江东的勋臣,征讨山越立了功之后俸邑便有可能多至数县。

他们的私兵由父子兄弟相袭,才形成了吴国世家大族特有的世袭领兵制度。(比如吕蒙的部曲就是从他姐夫邓当那儿得来的)

一般的武将立了战功,也可以得到增兵和赐屯田户的赏赐。孙权就曾把吕蒙在皖城所获人马分给了吕蒙,还另赐给他寻阳屯田民600户,官属30人。

吕蒙死后,孙权又赐守冢300家,并允许吕氏50顷土地不纳租税。这种人口分割的情况,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孙吴的土地如此辽阔,而户籍只有52万多户,230万人口,因为孙权很无奈的大方,

这次征伐三地若是能够成功,孙权亦是要从中分一些利益给他们,这样才好让他们为自己继续效力,但就算是孙权很吝啬,不给他们,他们也会自己想法设法来抢的,

汉末之时吴郡的顾、陆诸族,已是“世有高位”。

孙吴初年,孙氏子弟和吴郡朱、张、顾、陆四姓仕郡的非常多,是孙吴政权的重要支柱。

在朝的官僚,陆氏一门前后就有“二相五侯,将军十余人”。四姓长期操纵吴国政治,形成了每一姓的独特门风,在江南获得了所谓“张文朱武陆忠顾厚”的称誉。

江东大族的政治特权,保障着他们掠夺土地,进一步扩充经济势力。顾、陆诸家多立屯邸,役使官兵,藏纳逋逃,即便是现在孙权已经将大都督都做了,还将大都督的权力分成了几份,但还是收效甚微啊!

潘淑继续安慰道:“陛下,只要您的身体恢复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