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名利皆收便是……(1 / 2)

大秦法圣 独坐渔舟 1080 字 1个月前

“先生如此坦诚,平一时间竟然不知说何为好。”

仲平轻笑一声,说着客套话。

李斯自然不会当真,仲平什么人没见过,他这种又算什么?

历史上张仪对秦惠文王当面求名求利都没事,他求权,也不算什么。

这个时代是包容的,你想进步,可以大胆地说出来。

遮遮掩掩,反倒会惹人耻笑。

“御史,斯以为,坦诚相待,可以速决事端,若是左右言他,不涉要领,徒增岁月之耗,与虚度光阴无异。”

仲平略微颔首,赞同李斯的话:“看来先生讲究一针见血,直指事物本质,既如此,平也就不浪费时间。”

顿了一下,仲平肃声问道:

“昔日惠文王问张子:入秦所求为何?”

“张子言:既求名,又求利。”

“可今日,先生却言求权,敢问其中,有何不同?”

李斯知道仲平这是在考验自己,能不能入秦为官,能不能在当今秦廷混个功名,就看留给仲平的印象如何。

倘若仲平认为他可以,那么,他岂不是就能出现在太后秦王眼中?

至于当今秦相吕不韦,他没去关注。

一位过去式的人物,不需要他消耗精力。

他人只看到吕不韦如日中天、盛极一时,而他却看到吕不韦已经是日薄西山、摇摇欲坠。

吕不韦、仲平皆是秦庄襄王托孤的两位能臣,太后没有权利罢免吕不韦的相位,也没有权利提拔仲平的官职,可等到新王接过权利,吕不韦还能有几天蹦跶的时日?

未来,是属于年轻人的,属于吕不韦的时代即将过去。

将身体端正,李斯凝声回道:

“名,世间之浮誉;利,凡心之所趋。”

“人心所向,往往以名利为重,视之珍宝,追逐不倦,然名利之后,却隐藏权利之实。”

“权者,操弄万物,主宰生死,其威可倾国倾城,其势能覆云翻雨。”

“昔日张子求名求利,然其所逐,实乃隐藏名利之后的权柄,斯之所求,其实,与张子并无二异。”

“不过,斯认为,名与利,乃权利之先驱。”

“欲揽权者,必先求其名,逐其利,以大名立身,以重利结众,方可手握天下大权,行己意,制他人。”

“然,权之所在,危之所随。”

“持权者,虽手握重柄,然其身亦处众目之下,凡人行差踏错,世人或未之察,然持权者一旦失足,必遭天下共诛之,口舌之斧斤!”

“盖因持权者,非独一己之权,乃天下之公器。”

“其一举一动,皆关天下之安危,故其行事不可不慎,不可不察!”

听到这,仲平眼神有些奇怪地看着李斯。

果然,谁年轻的时候都曾经热血过。

现在的李斯不也说的很对吗?

可后面怎么成了为保留权利不惜篡改遗诏的地步?

屠龙少年,终成恶龙?

等仲平想完,李斯也是说完。

拱手一礼,李斯说道:“御史,此乃李斯对权之认知,还请御史斧正。”

“先生不必自谦,先生所言极对,持权者,确实要以德自持,以仁自守,以公自用,以智自照,无愧于心,无悔于行,无咎于世,为先生之言,平敬先生。”

“谢御史。”

两人共同饮下,仲平想了想,再次问道:

“先生师从荀子,精通儒家思想?”

“不敢言精通,但相对于儒家,李斯比较看重法家。”

“那不知先生对法如何看待?”

对于这個问题,李斯沉思良久,准备好措辞,这才缓缓说道:

“御史,李斯以为,法就是法,法不是德,更不是仁,法,主张为公,主张为罚!”

“国法应有以下几点,方可稳国:”

“其一,严刑峻法,此乃社稷安宁之要术,斯认为,国应尊法重刑,轻罪亦当重罚,以严刑峻法,令民生畏而不敢犯,民知法而不敢犯法,国将无恙。”

“其二,依法治教,以吏为师,官吏者,国之栋梁,民之师表,其言行举止,皆为民所瞻仰,故应严法律吏,让其正以待民,示德于人,以身作则。”

“其三,严法标德……”

李斯说了很多,仲平听了很多。

仲平感觉,李斯的法治思想,很大一部分继承了商鞅。

他俩全都是严法治国,刑法治国,密法治国。

恨不得将百姓的一举一动全部写在法律中。

不过,李斯比商鞅多了几个观点。

一个就是严法标德。

商鞅对于道德制定的法,对比李斯,那可是少了太多。

商鞅没有写如果孩子不孝怎么办。

仲平也能理解商鞅为什么没有制定,战国时期,谁敢不孝是要被戳脊梁骨的。

但李斯却给制定了下来,李斯说,如果孩子不孝,那么国家绝对不能录用他为官吏,历史上的吴起为了权利不孝顺,虽然被世人谩骂,但他没有品德,自然不怕辱骂,凭借才能,他还是当上相邦。

这在李斯看来是极为不正确的,因为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