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的夜晚非常热闹,这座城市已经基本完成了路灯的更迭,家家户户都用上了灯泡,有钱人家也可以接通电话,在细狗、石头他们眼中这座城市显得相当摩登,可林肆却对这些东西兴趣缺缺。
经过了第一晚充足的睡眠,第二天大家都起得很早,卢锡安带着他们先去吃了一顿意大利美食紧,接着绕着曼哈顿区,穿梭在热闹的街道之上。
他们还去参观了没有修建完全的中央公园,连接两侧的大桥,以及由黑手党经营的地下赌场、歌舞俱乐部等。
林肆和肆久堂众人看了一场百老汇的舞女表演,细狗这家伙非常不争气的流下了鼻血。
他的这一行为遭到了石头、胖子等人的无情嘲笑,相信在回到旧金山后还会把他的这一事迹传遍肆久堂,成为笑柄。
看完了歌舞表演,林肆等人走在宽阔的大街上,看着来往忙碌的人群心生感慨。
可就在这时,林肆的注意力却被一个在路边兜售商品的年轻人吸引。
那年轻人看起来二十出头,手上拿着一罐黑不拉叽的饮品,正在向路人推销,并怂恿他们喝上一口,可路人看到那漆黑的液体本能就有些排斥,甚至有些害怕,全部挥手婉拒。
林肆眼睛一亮,急忙走了过去道:“这是什么饮品?我可以尝尝吗?”
四处碰壁的年轻人没想到会有人主动想尝他的饮料,开心的点头道:“可以,当然可以!我就是在这里寻求免费试喝的,您尝尝,它的味道很独特,绝对是您以前从来没有尝试过的。”
林肆接过对方递过来的小杯子,一口喝下,咂巴着嘴,可心中却已经在兴奋的大吼。
可乐,这是可乐!尼玛,真的被他遇到了!这玩意儿除了他肆久堂别人都不能拥有,必须成为他们的产业!
看到林肆的表情变了又变,那年轻人有点紧张的问道:“怎么先生?它的味道不合您的口味吗?”
林肆摇摇头,又喝了一大口,咂巴着嘴道:“不,正好相反,它非常合我的口味,只不过我觉得它能够变得更好喝。”
此时的可乐与林肆之前喝到的味道还是有一些变化的,他非常感兴趣的问道:“请问如何称呼?你这种饮料又叫什么名字?”
那男子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道:“我叫芬奇先生,说实话这种饮料我还没有想好名字,只是在一次偶然的实验中调配出了这种神奇的味道,我觉得我想叫它泡泡水。”
“泡泡水?”
林肆听的一愣,在他的印象里可乐似乎没有这个名字,而这个芬奇也不知从哪冒出来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面前饮料的专利必须握在他们肆久堂的手里。
林肆想到这儿对身边人使了个眼色,细狗、石头他们几个装作挑选饮料试喝,实则将那叫芬奇的年轻人围在了人群中央。
“那个先生,你们离我太近了。”
这年轻人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而这时却见林肆靠的他很近,在他耳旁轻声说:“别怕,我只是想投资你的这个项目,我叫小丑林,来自旧金山肆久堂,你或许没听说过我们的名字,但很快我们就会在纽约成为家喻户晓的存在。”
那年轻人听到肆久堂这个名字后眼睛明显一亮,急忙回道:“不先生,我听说过肆久堂,太有名了,我非常喜欢你们生产的马丁靴和牛仔裤,好看又耐穿,还有牛仔牌亮烟、雪茄,你们的货物在纽约非常受追捧,怎么可能没听过?”
“既然听过那就更好办了,芬奇,我想跟你商量投资你的项目,但我还会想办法改进你饮料的味道,不过后续它的专利权将会独属于我们肆久堂,你仍保有署名权和一部分股份,相信我,这会让你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富翁。”
那叫芬奇的年轻人眼睛一亮,嘴角动了动,但却抱歉的笑了笑道:“先生,非常感谢您的喜爱,可是泡泡水我对它很有信心,我想要保留它的专利权,而且我也有信心能够找到投资者,出让专利是绝对做不到的,很抱歉,我现在要离开了。”
芬奇说完侧着身子挤到了人群外侧,拿起剩下的饮料,对林肆抱歉一笑,转身就钻进了小巷里。
“肆爷,他怎么跑了?如此不知好歹,要不要我们追上去?”
细狗几人刚想追,却被林肆叫住。
“这里是大街,光天化日你们想做什么?派机灵点的兄弟跟着,找到他的落脚点,时刻关注他有没有与其他人接触,我不希望在我们拥有这饮料专利权之前被别人截胡,任何人都不行。”
林肆对于可乐是在必得,他会不惜一切手段达成自己的目的。
匆匆逃离的芬奇一直有注视背后,在他确保没有本人跟踪后,这才钻进一栋公寓楼中。
“亲爱的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打开公寓五层其中一扇门,芬奇快速闪了进去,他的妻子麦莎有些意外的问道。
“我今天遇到一个人,他对我的饮品很感兴趣。”
芬奇虽然在回答妻子的问题,可人还贴在大门上听外面的动静。
“有人感兴趣不是好事吗?为什么这么害怕?”
芬奇摇摇头道:“我也不清楚直觉告诉我那个人的想法不简单,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