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赢了官司(1 / 2)

是一种掩盖罪恶行为的掩饰。鉴于现场的化验报告以及控方证人所作的供词,都分别指出被告绝对有足够的杀人动机以及企图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我认为这是一种百分之一百的冷血行为,综合所有的证据、供词.

在这里我恳请各位陪审员裁定被告谋杀、非法潜入他人地方以及非法夺取他人财物,以及蓄意伤害他人身体四项罪名成立!

谢谢。”

法官:“辩方律师,轮到你结案陈词了。”

叶枫的动作稍微缓慢了一点,慢慢地站起来,将预先准备好的稿纸轻轻地架在木架上,双手合十、声情并茂地陈述着:“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不同意控方所说,这是一宗有预谋的谋杀案件。反倒是,我认为这是一宗悲剧,是一种充满疑点的案件。

我当事人的妻子因为在分娩的过程中出现了很严重的问题,需要动手术,但是这个手术的费用是五十万美金。

你们可以想一想,我的当事人只是一名普通的工薪阶层,五十万对于他来说,无疑是一笔天文数目,普通人一下子根本拿不出来。

正如主控官所说,要筹钱其实有很多种方法,但是我的当事人竟然选择了一种非常愚蠢而且触犯了法律底线的方法。

首先,控方的证据只可以指出我的当事人曾经接触过那把水果刀,至于玻璃瓶的碎片,我的当事人已经承认,是他拿来袭击死者的。

而控方的证人也都只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与死者是曾经发生过争执以及打斗,但到目前为止,控方仍然无法提供有效的目击证人或者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杀死死者。

至于控方所说,死者丢失的财物远远不止五十八万美金,仍然有大量的财物丢失,但控方仍然无法证明,其余的财物与我的当事人有直接的关系。

就算我当事人有欠债的记录,也无法证明我当事人与丢失的财物有关。至于那五十万对于我当事人来说,是一笔救命的金钱……”

叶枫停顿了一会,深呼吸地闭上眼睛,继续陈述着:“

至于控方所说的,这是一宗有预谋的谋杀案件。我当事人与死者并无任何的仇怨,而在现场发现到的凶器以及袭击死者的物品均是属于死者家中的。

换言之我当事人去死者家中是没有携带任何的攻击性武器,因此是无法构成有预谋的说法。

而辩方也有证人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在十点钟之前已经离开了公寓大楼,至于控方的证人也只可以证明我当事人曾经袭击过死者,而不能证明我当事人有杀害死者的行为。

况且本案其实还有一个重大的疑点,那就是虐待过死者的凶器到目前为止,仍然是下落不明的,该凶器很有可能被人带走了,那么是谁带走了凶器呢?

警方在我当事人家中进行过彻底的搜查,没有发现;也在死者家附近进行过地毯式搜查,仍然没有发现。那么是谁用凶器虐待死者呢?

如果不是我当事人,那就证明凶案现场有第三者存在或者出现过,那究竟是不是这个第三者杀害死者的呢?

这一点我们不得而知,我们也不需要在这个神圣的法庭上公开讨论研究这个问题。

但我想提醒各位一点的是,只要尚有一种可能性,我们都不能将一项非常严重的谋杀罪名强行加在我当事人身上。

在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大前提下,在这里我恳请各位陪审员裁定我当事人谋杀罪名不成立,谢谢。”

法官:“暂时休庭十五分钟。”

在叶枫面前摆了一杯香浓的咖啡加奶茶,但他似乎并没有胃口,只是望着香浓的咖啡发呆。柯东明神秘兮兮地问:“你是不是很不情愿为劳浩明辩护?”

叶枫很生气地说:“你在胡说八道!”

柯东明说:“我胡说八道?你刚刚结案陈词的时候表现出一副有心无力的样子,不懂法律的人都看得出你对被告很没信心。”

叶枫没有理会她,直接走过去,对着正在喝咖啡的辛可婷说:“你刚刚的神情似乎有点不对劲。”

辛可婷不慌不忙地说:“你不也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叶枫问她:“这一次你有没有信心?”

辛可婷说:“这个问题你要问问你自己。”

法官:“陪审团,你们是否有了结果?”

其中一名陪审员站起来说:“法官大人,我们以四比一的票数一致裁定,劳浩明谋杀罪名不成立,但是企图夺取他人财物、蓄意伤害他人身体以及擅闯他人地方三项罪名成立。”

法官:“被告人起立。”

劳浩明站了起来。

法官:“本席现在正式宣判,劳浩明于2019年3月23号在深水街公寓谋杀高强罪名不成立,企图夺取他人财物,蓄意伤害他人身体以及擅闯他人地方三项罪名成立。

依例判处入狱五年,该案件不需要转介最高法院。

另外本席有责任提醒医院方面,面对病情危急的手术个案可以适当处理,以后可以避免类似的案件发生。

退庭!”

庭警:“退庭!”

所有人站了起来,很有礼貌地鞠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