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早逝,在北京朝阳区关厢联合医院工作,是一名护士。1962年,经朋友介绍,她与溥仪相识,结为夫妻,在与溥仪结婚之前,她曾有过两段婚姻,第一段是被继母逼迫,对方是北平警察刘连升,此人是反革命分子,新中国成立后便被处决了。第二段婚姻则是在1957年,她与银行会计陈庆之结婚,但二人感情不和,于1960年离婚。第三段婚姻开始时,李淑贤三十七岁。对于这段婚姻,很多人说是周总理介绍的,实际上并不是,李淑贤的朋友是沙曾熙,而他又有个朋友名叫周振强,与溥仪是同僚,沙曾熙委托他帮忙介绍,还给了他李淑贤的照片。当溥仪看到照片时,便问这位女子是做什么的,得知是一名护士,溥仪顿时燃起了兴趣,因为他在监狱里的时候,梦想是当医生,而李淑贤的职业恰好与溥仪的梦想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