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神之境(1)(1 / 2)

罗恩眉头微微皱起,他的面色有些古怪!

从日记上记录的内容来看,这个时候的前辈,最初的穿越者周扬,应该还没有感觉到世界对自己的恶意,只想当一个纨绔二代,然后改变自己最终死掉的命运。

这位前辈周扬,可以说是典型的穿越者性格。

虽然到了另一個世界,哪怕明知道将来要死却也没有太多恐惧,这时候的周扬还是比较轻松的,语气也很轻快,或许,在周扬看来依靠自己对这个世界的了解,想要逆天改命简直是易如反掌。

接下来的内容,基本上就是周扬的筹划。

主要来说就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缓解和人类,精灵,兽人,巨龙等各大奴隶种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培植忠诚于自己的势力,提升自身的实力。

缓解和奴隶种之间的关系,这一点需要周扬登上王位,彻底掌握黄昏王朝的权力之后才能进行。在没有成为国王之前,周扬能做的就是以黄昏王朝王子的身份,在代替自己父亲巡视黄昏大陆的时候,对各大奴隶种表现的仁慈一点。

那个时候的黄昏王朝,权势比现在的巨龙还要夸张,他们天生有着无敌的力量,天赋比龙族更加强横,哪怕是高大的巨人,强大的巨龙和骄傲的精灵,在面对黄昏族人的时候,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匍匐在地面,宣誓忠诚。

“龙族还真是一群蠢货,就因为安格斯天生白眼,就将其视为不祥,从龙之谷中驱逐,一群没眼力见的蠢货,你们看不出来安格斯的天赋,小爷可看的出来,这安格斯的天赋不逊色黄昏族人中的天才,将来成就不可限量。”

“既然你们不要,那小爷就收下的,安格斯这家伙,在龙族中备受欺凌,只有几岁年龄就被父母,被龙之谷抛弃,小爷在这个时候伸出援手,这家伙成长起来之后定然对小爷忠心耿耿……不过,安格斯这个名字不太好听,反正他也不太喜欢这个名字,那就给他改个名,就叫……嗯,风无痕吧,就当是对上辈子的思念,身边有几个叫的顺口的名字,这心情也跟着好了不少,等到将来小爷我成了黄昏王,风无痕就是咱的大将军。”

罗恩面色沉凝。

大将风无痕!

黄昏圣殿中九大BOSS之一。

看来这头白眼巨龙,对周扬还真是忠心耿耿,一直在黄昏王朝覆灭都没有背叛,随着效忠的主人,随着这座黄昏圣殿,一起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之中。

“这次外出巡视黄昏大陆,居然又遇到了一个天才,这是一个人类和精灵的混血,这种混血种,无论是在精灵族还是在人类中,都是不被接纳的存在,只有七八岁的他,就只能混迹在人类的城市中苟且偷生,像一个乞丐一样,依靠着城市里的垃圾桶勉强生活……不对,这家伙的生活,比乞丐还惨,就算是其他乞丐闲的没事儿干的时候,都能欺负欺负他这个混血种,不过跟着小爷之后就没人敢欺负他了,他的父母也没有给他留下名字……既然如此,那就叫莱戈拉斯吧,嗯,这个名字不错。”

罗恩的嘴角又是微微抽抽。

风行者莱戈拉斯!

又是黄昏圣殿中的九大BOSS之一。

黄昏王贴身侍卫军团长,擅长弓箭和刺杀。

在九大BOSS的实力排行中,可能并不是特别靠前,但攻略难度却非常夸张,他的箭矢,玩家刚踏入副本的瞬间,就开始收割生命,战斗的时候,这家伙还能忽然之间闪现后方,用匕首收割牧师和法师,还会隐身,导致玩家无法锁定目标,还会鹰眼,能看出玩家一方的盗贼。

“哦,神啊,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天才,还都被我给遇到了,难道说我真是天命之子?一个因为家族内部权利纷争被逐出家族的落魄学者,居然是一个千年不遇的魔法天才?他的运气不错,在被亲哥哥暗杀的时候遇到了我……当然,我还是要给他改个名字,就叫……嗯,甘道夫,这个名字非常不错,希望他以后别除了小火球之外,什么都不会,只会抡着魔法杖去砸人。”

罗恩算是发现了,这位周扬前辈,似乎很喜欢给别人改名字。

你他娘的都给人起名甘道夫了,还希望他不要抡着魔法杖去砸人,你觉得可能吗,可能吗?

而且,天命之子,这是在立FLAG啊,往往觉得自己是天命之子的,都没啥好下场。

“我以为自己会讨厌狐狸精,可真遇到狐狸精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其实挺喜欢狐狸精的,尤其是白毛狐狸,那毛茸茸软乎乎的大尾巴,简直是世界级的宝藏,”

“可惜,狐女一族在兽人领都快要灭绝了,她们的地位太低了,罢了,罢了,既然本王子遇上了,那就稍微提升一点狐女的地位吧,这对本王来说,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只要我稍微表现出一点对狐女一族的好感,狐女一族在兽人领的地位就会节节攀升,顺便带走了一只狐狸精,就叫她妲己……额,算了,这个名字不太吉利,会掉脑袋,就叫她九尾妖狐白鹇好了,虽然白鹇是一种鸟。”

这下总算是知道狐女一族的名字为什么会那么奇怪,和兽人领,甚至是整个黄昏大陆都格格不入了,都是周扬弄出来的。

手指轻轻在桌子上有节奏的敲着。

脸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