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折狱龟鉴·察奸》有云:“乃妇丧夫,惧而不哀,信宿,狱不成。吏惧,守于尸侧。扬州刺史庄遵见青蝇集其首,因发髻视之,脑有大钉,果妇私邻人,醉其夫而钉杀之也。”
“青蝇集其首”,是因为“脑有大钉”,钉杀之处的出血点被发髻遮住了而已。
换成白话,简而言之,这苍蝇就是爱爬有血的地方。
至于法医的祖师爷宋提刑,更是在《洗冤集录》里记载了相似的故事。
可以说,这就是“法医昆虫学”这门刑侦必修的学问在历史上的发端。虽然与二十一世纪利用昆虫寻找证据的方式完全不同,但至少这种思路是非常有可取之处的,而且也开创了历史先河。
而这个时候,刚刚还在狡辩的农夫,已经辨无可辨。
苍蝇吃大粪、爬尸体,这是个人都知道。即便是从来没有见过世面的村里人,一样也见过动物尸体上那苍蝇聚集的场面。
在案情的推理猜测阶段,嫌疑人还敢负隅顽抗,有些人不仅看上去理直气壮,甚至还敢对办案人员出言威胁。
但现在还能说什么?
刚刚问过了对方,镰刀有没有掉进过粪坑,回答是没有;而且那些苍蝇莫非都是眼瞎,没事都停在他的那把刀上?
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把刀刚刚见过血。
这时丁崇祥眉头一皱,似乎发现了陈逸问话当中的一处逻辑漏洞,但是刚迈出去半步,想了想又退了回来。
既然没有人质疑,那接下来的事情就是顺理成章了。
那名光棍农夫觊觎里正家的姑娘牛娟儿已久,但牛娟儿钟情于会说话嘴巴甜、人也机灵的王二狗,所以一直嫉恨有加。而因为牛娟儿的爹不是很同意她与王二狗的事情,所以只能选择夜间无人的时候,她偷偷溜出去与王二狗幽会。
昨日夜间,嫌犯,不,现在应该叫罪犯,出门小解,正好遇到了刚刚与王二狗你侬我侬的牛娟儿。一时间心魔入体,又见是夜深人静之际,便施行了犯罪。
他先是言语相邀,被拒绝之后突施暴力,将受害者击晕之后趁夜拖入自家房中,随后再进行了奸淫和杀害。过后冷静下来,便将尸体拖到了岸边推入水中,但因为天黑没推出去太远,尸体很快又被江浪送回了岸上。
随后他又在家中清理了血迹,尤其是将杀人用的凶器反反复复洗了好几遍,直到今天早上里正发现女儿不见了,才跟着一起出来寻找。
故事相当老套,除了一点之外,没有任何出彩之处,在陈逸前世见过的案子里面属于过了就忘的那种。唯有罪犯的手段特别残忍,不管是二十一世纪还是大明朝,都是完全够得上斩立决的级别。
里正老汉抱着闺女的尸首痛哭,旁边的王二狗也想上前,但看到死者灰青色的面容又显得有些害怕,只跪在三步远的地方,不知道该进还是退。
现在那嫌犯已经被拿着锄头木棍的村民团团围住,吓得浑身筛糠一般。看样子只要老汉抡起锄头给他第一下,随后村民便会将杀人犯砍成烂泥。
然而令陈逸大为吃惊的是,老汉抹了抹眼泪,过来磕了几个头却道:“谢军爷明察秋毫,草民这就报官。”
“这你还要报官?”陈逸顿时觉得自己对大明朝还是太不够了解了:你这法治精神也太强了点儿吧?
老汉还没回答,丁崇祥从身后走了过来,对陈逸解释道:“陈总旗有所不知,《教民榜文》有云:若本里难决,或子弟亲戚相干,须会东西南北四邻,或三里五里众老人里甲剖决。若涉刑名重事,申明亭不得擅自裁决,须报告县衙审理。”
在陈逸的印象中,古代乡村法制都是基层自决的,以前看小说,也都是动不动就把奸夫淫妇浸猪笼,谁还那么麻烦去报官?而且你们留着一个杀人犯,就不怕他跑了?
然而丁崇祥却微微一笑,接着说道:“这位里正,虽说里甲剖决民讼,‘毋得置立牢狱,不问男子妇人,犯事不许拘禁,昼则令问,晚则放回,事若未了,次日再来听问’。但是,洪武爷圣谕当中,还有一句话,不知你知不知道……。”
“顽劣之徒,许用竹蓖、荆条,量情决打。”
好一个“量情决打”!
换句话说,只要打不死,就不会出问题。而且就算不小心没把握好力度,把犯人给打死了,现在罪证确凿,近百名村民个个都亲眼所见,那县衙的老爷也不可能来追究所有村民的责任。
别说现在了,就算是二十一世纪,一个村全体出动弄死人贩子的案件,难道法官判一个村的全部死刑?想想都不可能。更何况现在还是司法落后的明朝?
老汉一听,如醍醐灌顶。他先给陈逸蓬蓬磕了三个头,又给丁崇祥蓬蓬磕了三个头,然后先是招人运回女儿的尸体,随后便招呼其他村民,将那凶犯像是拖死猪一样拖了回去。
“丁副千户对刑律如此专精,小弟佩服”,陈逸颇为诚心地拍了个马屁。这高鼻深目的胡人锦衣卫想不到还是个法律专家?要不是对方提醒,老老实实地走司法流程的话,不知道这案子还要拖到什么时候。
丁崇祥却摆手笑道:“哪里哪里,我等恩萌闲职不比其他,还可以势压人。走南闯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