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陆总若是这样的想法,那咱们没什么好说的了,我辞职吧(1 / 2)

“您说的没错,我确实相信王轩,迁就王轩,因为他值得我相信,值得我迁就。自王轩加入天宇之后,短短七个月时间,天宇出现了一位歌王,两位一线歌手,两位准一线歌手,2位二线歌手,这都是王轩带来的,难道不值得我相信和迁就吗?”

“过了,我不否认王轩的贡献,但咱们天宇之所以出现那么多大牌歌手,也跟咱们的底蕴有关。”

“在歌坛,在王轩加盟天宇之前,我们有底蕴吗?”

“我说的底蕴指的是歌手,这些歌手原本咱们就签下了,潜力摆在那,没有王轩,早晚也要出头的。”

“所以林妙可也是咱们原本就签下的吗?天宇没有王轩,林妙可绝不会加盟天宇。没有王轩,刘凯和徐洋能够凭借两首歌直接冲进一线歌手?没有王轩,王莎莎、杨婷婷这样的新人真能被挖掘?没有王轩,没有王轩的那首《东风破》,林睿能有现在的人气?”

“朱总监,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我想表达的不是很明显吗?没有王轩,咱们天宇在乐坛什么都不是。而有了王轩,咱们天宇在乐坛所向披靡,连续霸榜新歌榜好几个月,包括5月、10月这样的重磅月。就连诸神之战这种群神汇聚的月份,咱们天宇只派出了两个小将,也拿到了第三和第四,将一干歌王天后压在下面。这样的王轩,不值得我们去迁就?”

“为什么要迁就?所谓在其位谋其政,他既然签约了天宇,成为了天宇的首席作曲人,那为天宇付出,为天宇旗下歌手作曲不是应该的吗?包括你,包括李涛,包括蔡琴,哪一个天宇人不是在默默地天宇付出?再说了,他的付出难道是免费的吗?别告诉我他没得到他想要的。”

“所以陆总,说来说去,说白了你就是觉得我们给王轩给的太多了对吗?”

“难道不多吗?不说其他,就说《亡灵序曲》这个曲子,按照合同,王轩只能拿到5600万,结果你们把8000万全部给他了。朱总监,那可是2400万啊,不是一个小数目。咱们天宇要多少项目才能赚到2400万?”

“陆总,你只看到《亡灵序曲》我们多给了王轩2400万,却看不到这2400万本就不属于天宇。”

“什么叫不属于天宇?按照合同约定,这2400万本就属于天宇才对。”

“可这首曲子完全是王轩一己之力拿下的,天宇没出过半分力。没有王轩,冰雪公司的主题曲根本不可能拿下。你看国内哪个顶级作曲人拿下过冰雪公司的主题曲吗?说白了,我们不过是拿着本该属于王轩的东西借花献佛,刷一波王轩的好感度罢了。”

“我不认同你的说法。合同就是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这2400万就是属于天宇,不然要合同干什么?还有《天下》这首歌现在下载量已经破亿,原本按照合同王轩只能分到2成,结果你们直接给了他4成,这下好了,他直接赚了4000来万,而咱们天宇连汤都喝不到,净为他打白工了。”

“打白工过了。陆总,你不能只看到王轩多拿到了2000万,却看不到《天下》拯救了《半城烟沙》多少票房。一天六七千万的票房啊,耽搁个十天八天,损失海了去了。与这些票房相比,多给王轩2000万算什么啊?再说了,4成分成征集主题曲不是征询过你的同意吗?”

“我同意的是对外。对内自然不能按这个分成,毕竟王轩每个月还拿着天宇的工资啊。”

“一年几百万的工资,对王轩这样的顶级作曲人来说算什么?随便作一首歌就行了。”

“这是两码事。”

“那就回到《天下》本身。你说你同意的是对外,可我当时征询你意见的时候可没规定内外,当时为了让《半城烟沙》尽快上映,你甚至想把分成提高到5成,还是我压下来的。”

“我怎么知道这首歌能拿到破亿的下载量。”

“所以说白了还是王轩自己争气,《天下》歌曲的质量过硬,拿到了破亿的下载量,以致于你心疼了,后悔了,对吗?”

“放肆!朱总监,请注意你的身份。你可是天宇的总监,胳膊整天往外拐真的好吗?”

“我胳膊整天往外拐?”

“难道不是?王轩一开始签约的只是王牌作曲人,按照王牌作曲人的合同约定,他原本的分成一般只有5%,结果你倒好,直接给他换成了金牌作曲人,不久之后又把他的金牌作曲人的合同特殊化,明面上是金牌作曲人,实际上拿到的却是顶级作曲人的待遇,分成也从5%提高到了2成,甚至3成。

这半年来,王轩在天宇身上起码赚了3亿了吧?可如果按照王牌作曲人合同,他顶多能分到1亿,多出来的2亿不是你胳膊往外拐的吗?”

“好嘛,看来陆总对我的管理很是不满啊。”

“不是不满,只是就事论事,朱总监的管理能力我向来是认可的。”

“若是就事论事,那么陆总觉得像王轩这样的顶级作曲人,一份王牌作曲人合同留得住吗?”

“自然留不住,但凡事得有个过程不是嘛?好比如王轩的合同,若不是你直接一步到位,咱完全可以一开始只给他王牌作曲人合同,等他作出成绩后慢慢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