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1章 精细化的定量标准
见马厂长十分突兀的说起粮食供应等别的事情,与会的同志都有些吃惊。
特别是刚刚带头的王新民,
作为整个轧钢厂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部门,
如果这次粮食供应等别的调整非常大,他这个生产部部长肯定是所有部门负责人当中最头疼的,
所以他这时候也是所有负责人当中最着急的,
“厂长,你赶紧给我们说一说这个粮食供应等别到底要怎么调整,
要是同志们的等别差距非常严重的话,到时候工人们肯定得闹起来,后面的工作可不好开展。”
见王新民着急,马厂长也没卖关子,接着就继续说道,
“1953年统购统销刚开始的时候,粮食供应等别是由军管会下属的街道负责划分,
划分规则也是相当的简单粗暴,
在重工业工作的就是重体力劳动者,在轻工业工作的就是轻体力劳动者,
比如我们轧钢厂,不管同志们从事什么工作都是重体力劳动,拿的是65斤的定量粮,
经过两年的实践,事实证明这样的划分方式是不合理的。
而根据本次发布的《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之规定:
市镇居民以户为单位,
在家居住人口由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或其他组织按人评定供应等别;
在机关、团体、企业、学校职工和大、中学生由所属单位按人评定供应等别,
最后一并归户、编造名册,连同户口证件,送指定机关核发《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
说完,马厂长抬头看着大家开始划重点,
“大家要特别注意这个第二章第六条里面两次提到的“按人评定供应等别”,
也就是说,这次的粮食供应等别划分不再是一刀切,
而是根据每一个人的具体情况,按照政务院制定的具体规定来划分。
还是拿我们轧钢厂举例,
这次的粮食供应等别划分会根据每一个工人工作内容的不同,划分为重体力劳动、轻体力劳动甚至是脑力劳动,
从事相应工作的工人同志,他们的粮食定量也将会根据不同的等别进行发放。
也就是说我们轧钢厂在这一次的粮食供应等别的划分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同志不再是重体力劳动,
而是会划分到轻体力劳动或者脑力劳动的行列,
相应的粮食定量也会大幅度下降。”
马厂长的话让包括王新民在内的所有的部门负责人都紧张了起来,他们现在迫切想要知道每个粮食供应等别具体对应多少粮食定量,
才能确定接下来的工作应该怎么去做,
于是他们纷纷开口问道,
“厂长,这个如何划分粮食供应等别的事情咱们先放在一边,
你现在能不能给大家说一说每个供应等别的所对应的粮食定量,要是一下子降得太多,我们可得好好想想该怎么跟同志们传达政务院的指示。”
见大家差不多都有这样的要求,马厂长就继续说起了定量的事情,
“同志们,不只是工作性质的划分是一刀切,
前面两年的粮食等别划分也是非常的简单,同一个等别不管从事什么工作都是一样的定量,
比如我们轧钢厂划分到的重体力定量是65斤,那么厂里所有的工人,不管具体从事什么工作那都是65斤的定量。
可现在新的标准就不再是这样的情况,
而且由于南北方饮食结构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所以相同的工作,政务院制定了两种不同的标准,
分别是:甲、以大米为主食的地区;乙、以杂粮、面粉为主食的地区,
咱们北平的主食是面粉,所以我就给大家说一说乙类地区的标准,
一、特殊重体力劳动者——50至60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55斤;
二、重体力劳动者——40至49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44斤;
三、轻体力劳动者——29至39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35斤;
四、机关、团体工作人员、公私营企业职员、店员和其他脑力劳动者——27至32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31斤;
五、大、中学生——29至36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35斤;
六、一般居民和十周岁以上儿童——24至28.5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27.5斤;
七、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儿童——18斤至23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22斤;
八、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儿童——12斤至17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14斤;
九、不满三周岁的儿童——6斤至11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8斤。”
听马厂长说这次调整定量,最高等别的顶格才只有60斤,比轧钢厂现在的粮食定量少了整整5斤,
与会的干部们都非常吃惊,不约而同的嚷嚷开了,
“厂长,这也太少了吧,
厂里的特殊重体力劳动者顶格才60斤,最低的脑力劳动者甚至只有区区27斤,比现在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