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在搞定了这些荷兰议员,紧接着又去找到被软禁的荷兰总督范克隆。这份两国之间的条约不仅要荷兰东印度公司议会签字,还要东印度公司的总督盖章,这是必要程序,否则荷兰政府有理由不承认条约。
说起来蛮奇怪的,无论殖民地总督,还是议会、官员,居然全都是隶属于东印度公司管辖。
范克隆看过条约内容,忍不住说道:“我若是就这么签名,回国以后荷兰总部不会饶过我的。”
唐同江嗤笑道:“你也可以不签,我现在就可以砍下你的脑袋,并且派快船送往南京,献给我们的陛下鉴赏。”
赤裸裸的威胁!
范克隆沉默片刻,最终还是从心的在条约上签名盖章。
有一说一,明军这次来还算是救了这位荷兰总督一命,在另一时空的巴达维亚,三年后这位范克隆总督就会因为感染瘟疫而去世,还因此引爆了后面的红溪惨案。
因为荷兰议会认为,是中国人带去的瘟疫,害死了他们的总督和大批荷兰人,然后就神经病的要求,将所有爪哇岛的中国人全部屠杀。
范克隆签完了条约,就被唐同江一并释放,还同样给了5000荷兰盾的财产作为路费。
不过,为了防止荷兰总督与荷兰议会互相甩锅,而各自在路上暗杀对方,所以大明很贴心的将两派人分成两拨离开。
接下来就是等着这两派人要么一起回国,要么一起去南菲律宾,反正肯定不会各自去不同地方,因为他们肯定要互相推卸责任,狗咬狗一嘴毛。
这样,本就虚弱的荷兰也将更加没有精力,对大明实施报复,虽然大明不怕荷兰人,但真要是荷兰不顾一切,总归还是会给大明造成一定损失。
尤其荷兰人就是一群神经病,要不是还需要这条疯狗牵扯西班牙人和英国,而且南菲律宾也要靠荷兰人去屠杀……治理,大明早把他们轰出远东了。
不过这份不平等条约一签,荷兰虽然还有安汶岛及周边大片群岛,这里也是荷兰香料群岛的主要货源地。但失去了巴达维亚这块核心殖民地,荷兰对香料群岛的控制力将会大幅度削弱。
若非上上任总督跟大明合兵,攻占了南菲律宾群岛,打通了到美洲的航道,怕是荷兰在远东的势力也将被完全清出局。
但即便如此,荷兰至少在东南亚,已经被彻底踢出局了,今后只能一心发展南菲律宾殖民地,还有尽可能的守住安汶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