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 信
大帐之中,杏黄的门帘被掀开,一双小牛皮靴探进,阿木狼觐见李顺,纳头便拜,极尽恭顺,到了最后一步,他可不愿因小失大。他的装束也从皮袄毡帽换成大胤的甲胄,配上他只有稀疏绒毛的上唇须,倒有几分成熟的味道。
此时,他也想通了,从惊惧与迷茫中走了出来,投靠李顺,最多也就让尔萨回到之前称臣纳贡的状态,尔萨是无法和大胤这等庞然大物抗衡的。
过去勋贵割据,奸相乱政的时候还能折腾几下子,一旦大胤恢复和平,皇帝集中力量要对付某一个附属国,那是轻而易举的事。就算灭不了你,也能将你打得半死不活,几十年喘不过气来,更别说现在大胤的那些新式武器,直接就是碾压他们了。
李顺打量了阿木狼几眼,手上发出灵丝,读取了他的记忆。果然是小狼崽子,野心很大嘛,一无所有的时候就想着做尔萨唯一的王。李顺不讨厌臣子有野心,只是讨厌野心与实力不相匹配,这样的人最坏事。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有野心的人好掌控,有冲劲。前世经验,公司里最难对付的就是某一类即将退休的老人,一副劳苦功高,无欲无求的姿态,什么都敢说,却什么都不做,只想着平稳落地。
经典名言是:“反正我都要退休了,又不想升官发财,怕什么?”李顺当初做小职员时,最喜欢跟着这些老人混吃混喝,但现在自己当老板心态就变了。屁股决定脑袋。所以他才喜欢启用新人。
人的思维一旦定型,从青年到老年,其实没有多少变化。老人之于新人的优势在于经验丰富。但在现实中,他又发现,这些经验传授给新人确实能够提升做事效率,但并不能让人避坑,人是记吃不记打的,该犯的错还得犯。
人间处处都是坑,不亲自踩一踩,不会长记性,晚踩不如早踩,等爬得高了,再踩坑,可能会跌死。李顺为了让阿木狼快速成长起来,决定给他挖几个坑。
“少年英雄啊,阿木狼。”
“皇上过誉了,臣这等小人物,在大胤天子面前,就是野草之于太阳,没有皇上的仁慈照耀,难以生长。”
“不错的比喻,朕就是你们尔萨人的太阳,只有忠于朕,伱们才会有好日子。朕听闻你们尔萨鬼狐部盛产貌美的女子,特别是鬼狐部的当代首领,更是一个俏丽的寡妇。朕有封信,你带去给她。”
阿木狼不明所以,问道:“皇上认识鬼狐部的第二天月狐?”
李顺摆手,笑道:“不认识,这不是想认识认识嘛。不过,送信的时机,你自己把握。你送信的时候多带几个人,若是她依照朕信中所言,你便多了一个助力。若是她不遵旨意,你就得自己想办法让她听话了。”
阿木狼身为一个童子鸡,自然不能体会李顺笑中隐晦的含义。但他从李顺话里话外,也能明白这信里面的内容肯定不正经。他若有所思地拿着信走出了大帐。
李顺目送他离开,这封信是一个陷阱,里面是他对鬼狐部首领说得一些骚话,但字里行间也许诺只要她愿意臣服,朝廷也会支持她掌控一方。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分化尔萨。尔萨分为七部,太乱,难以管理,不利于王道的推行。如果归为一部,目前的情况,也不易掌控,两到三个宣慰使或者宣抚使,相互制衡。
阿木狼能够利用好这一封信,便是助力。如果利用不好,那便是麻烦。不论那种结果都对李顺有利。鬼狐部归降大胤,那么就直接利用起来,不愿归降,也可以起到试探和分化的作用。
至于为什么选择鬼狐部?女主当政,而且还是尔萨这种崇拜强者的部落之中,第二天月狐能够支撑起来已经算是很了不起了。鬼狐内部也是各种势力纠缠不清。鬼狐部与金狮部,从姓氏上看,第一、第二,就可表明他们的实力是最强的两个部落。
这一次金狮部退出尔萨联军,转而给阿木狼许诺,其中必有蹊跷。听说是金狮王想要娶鬼狐王为妻,以达到吞并鬼狐部的目的。第二天月狐不肯,所以,金狮部便退出联军,扬言没有自己的参与,其他部落,不会成功。
当然这其中也有大隆术士的身影。根据神机卫传回来的消息,大隆术士之中,那还未出现过的化灵派在暗中支持金狮部。其他部落都是亲近蛊人家族的。化灵派与保守的蛊人家族的关系无需过多赘言。大隆的人狗改不了吃屎,到哪里都要先内斗一番。
此次,由鬼狐部领导的联军大败,第二天月狐的压力可想而知。李顺也是个卑鄙的人,他也喜欢趁人之危,逼人就范。小小的金狮部和强大的大胤王朝对比,他相信第二天月狐会做出明智的选择,更何况还有阿木狼这个先例摆着,李顺的慷慨和仁德,有目共睹,跟他混,好处多多。
阿木狼领旨,带领尔萨骑兵,打着大胤龙旗出发。李顺则还要在瓦陶城耽搁一天,水分夷那边今天就会送来消息,能够收获多少灵物,他还是很期待的。
下午,李顺在帐中看着军报。元香在一旁乖巧地研墨服侍,红袖添香。话本小说里,文人公子旅居破庙荒屋,常常有美艳女鬼前来勾引,由此引发一场刻骨铭心地人鬼畸恋。李顺这等糙汉,可没有那么风雅,谈情说爱的心思早就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