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默默离开
我不想跟任何人交心。
既然从来就没有跟他交过心,突然就想到也没有必要向他当面道别、珍重了吧!
不要当面说再见,就这样,让我悄悄地、默默地离开吧!
他是那么的聪明,他还如此年轻,即使不知道我为什么离开,或许还会默默地等上我一阵子,但时间会让他马上就明白他究竟该怎么面临未来。
我选择默默的离开,不是因为我怯弱,而是因为我害怕看到自己面对爱人不能割舍的感情让我痛到窒息。
忘记心中那个心爱并带给彼此痛苦与愉悦的人吧!
忘了他不如忘记自己,告诉自己,不是怕他忘记,而是怕他哪怕是有一点会舍不得自己。
说到忘记这个词,其实人活在这个世上,有些人、有些事是你永远也无法忘记的。
除非你死了。
人类世界里曾留传这么一句话:
说痛苦是生命河流中的淤泥,忘记却是一种疏导,如果你有痈苦了,只有忘记痛苦才能使河床变浅,河水漫溢。
我想,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没有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痛苦。
因为真正的痛苦是根本不存在忘或记的,它就像用一把烧红的铁钎烙烫心口,即便伤口愈合不再疼痛,疤痕也永远都在,深深的,硬硬的,早已经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
年少时自以为是的执着往往是我们成长的障碍。
我始终记得爸爸曾经语重心长地告诫过我和姐姐、弟弟们的那句话:
“不要蒙上眼睛,不要无视天地之间那些早已定好的规矩,它从来不会为了某一个人改变,它只会令看不见它、不尊重它的人付出惨烈代价。”
人的命运轨迹,其实从生下来的第三天就被老天爷决定的,越是挣扎,越会作茧自缚。
从前的我尚未明白这个道理,现在回想起来,看来我们自作聪明搞得种种事情确实非常幼稚。
即使是掌管时间的创造力与破坏力的宇宙之神,也不得不归顺於自己的命运。
然而可笑的是,每一个未经世事的少年人都坚信自己所做的或所想的都是对的、都是理所当然的……
现在既然以经可笑地走到这一步了,就让我一个人失忆!
消失在你的世界里,就当我任性不懂体谅你!
就让我躲在天的另一角落去安静的放空呼吸……祝福你!
就算我知道自己不愿意消失在你的世界里,可是我为什么跟你在一起时的时间不能很自然地呼唤你!
我为什么都不敢拿正眼看看你!
我们在一起毕竟还有那么几年光阴,我也不能装做我们两个人好像什麽都没有发生过的呵!
爱过你就毕竟是爱过。
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在某个喧闹的城市里,我们同样会擦肩而过……
我同样会在你远去的背后停住脚步,凝视着你那远去的背影,告诉自己,那个人是我曾经多么的深深的爱过。
就这样一直到我悄悄地离去,除了让他看到过我某些都不是写的自己的日记本以外,他都不确切知道我倒底是个怎样的人。
再者向我小男友那样心高气敖的无神论者,我心想就是跟他交心了他又会把我当做什么人呢?一定是怪物!
所以,我都不想让家乡的任何人知道我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人物?
我从来就不想跟任何人交心。
我这个人就是不管与人认识多长一段时间,我都是无法和别人谈心的。
与他们哪怕见过多少回面永远都会像第一次见面一样。
有时,即使和一群人呆在一起,我的感觉依然像一个人呆着。
我想这肯定就是属于我心理上与生俱来的那些障碍性问题吧!
导致我这个人的性格越来越古怪、内向,不善于与人相交相处。
当然这里面也因为自己知道自己是个另类而产生了自卑感,又由于自己常期以来的压抑就越来越缺乏自信了。
我宁愿孤独、宁愿寂寞,宁愿让曾对我有个好感的那些人家说我高傲、自大、冷漠和看不透我。
1998农历2月17日我终于跨越了第一步。
那天向老爸老妈辞行忽悠他们二老说将去恩施盐厂打工,老爸知道我身上没钱,就给我揣了50块钱。
其实我私下是经熟人介绍决定跟一个来我们恩施招饭店服务员的老板去枝江的。
现在回想那回事我还觉得搞笑呢!那时都二十来岁蠢蠢的我再家乡是什么人都不轻信,我居然相信一个陌生人。
因为当时那个老板忽悠我们说他开的是一个什么鸟饭店,我和镇上的另一个女孩子就在一个熟人介绍下决定跟他走的。
只到去了他的家中,我才知道那是路边店。
当然,当时走的时候我还是给男朋友留了一张说我出去打工的纸条。
然后我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其实是漫无目的离开恩施跟着那个老板就来到了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