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 在尝试一些很新奇的东西(2)(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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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随着80年代中期岛国国立癌症中心、东京大学柴田实验室发现了桑黄强大的抗癌功效后,分布地很广,但野生产量却很低的桑黄一下子成了那个人们心目中无可替代的宝贝疙瘩。

而由于国内当下的金融市场尚在起步阶段,一些列相关政策并未出台,因此杨默在这场游戏中,只可能扮演着A的角色。

不过虽然是角色只能是A,但凭借着他后世的VC经验,以及“当今世界上首批规模化人工仿野生培植杨树桑黄”这副筹码,他还是在这个桑黄产权金融交易项目里,强制调整了一些游戏细节。

1.对于供应环节模式的调整

在杨默的坚持下,三共株式会社被脱下了水,其子公司SL林业开发公司不得不采取“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先后在甄家村等27个村子里参投建立以杨树桑黄为主的珍贵中药材示范基地4000余亩。

同样的,按照大华公司的规则,这种项目全都是采用双层PPP模式,以村/村小组为单位组建了农村合作社(在这些合作社里,身为技术提供方的大华公司占股7%,负责基础物资供和各项工作协调的各地供销社占股6%),这才与SL林业公司签订合约的。

不要小看这一点,这等同于把这些桑黄培植基地的角色从原本的A,变成了“A+C”,这使得在后续引入金融资本合作的过程中,拥有了相当不可小觑的谈判权……你要知道,三共株式会社本来就是岛国的头部药企,做过期货的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2、生产环节收益规则的微调。

原本在产权金融交易模式的游戏下,最上游的生产企业在一开始,是只能通过贷款来获取生存生产资金的,真正要迎来收益,那还是得等到桑黄收割,或者是等到桑黄在击鼓传花的游戏中被炒上高价,通过股权出让的形式来套现才成。

但被杨默这么A+C的一调整,包括甄家村在内的27个村子的村民,即便是在初期,也可通过土地租金、到基地务工和桑黄资产价值20%分红(这种游戏会捂盘,然后逐次放出期货订单)三项利益分配实现收益。

而在分红后桑黄价值增长的部分,仍可以享受20%的继续分红,直到三年后桑黄全部收割完成,终止交易为止。

除此之外,由于采用的是“企业+农户”的模式,SL林业公司与村民签订固定租约的土地流转合同(30元一亩/年,15年,逐年递增10%),另外签订土地征占合同或者联防联保合同进行20%的桑黄收益分红。

当然,在杨默的坚持下,这些村合作社也必须遵守“三三三一”规定(30%现金,30%农村基建建设,30%投资基金,10%村公益)进一步涉入20%分红金的管理和再投资……大华公司毕竟是央企,既然在这个仿野生桑黄培植项目上付出了那么多,又做出了那么大的利益让步,各村合作社除了必须要把项目经营管理权交出来之外,也必须要按照他们的某些规划走。

3、对于桑黄定价权的探索和博弈

为了确保程序正义,也为了避免未来国内金融市场逐步开放以后遭受到的冲击和掣肘,杨默联合DZ市主管单位,另辟蹊径地给这些村庄所有树林超过20年的老杨树进行单株定价,并且颁发活立木不动产权证……很明显,这样做除了可以预防某些人为破坏,至少可以做到照价赔偿之外,在未来某个时段,如果有需要的话,这些老杨树立即可以通过不动产权中心进行单株活立木交易。

当然,对老杨树进行单株定价的意义并不全都是为了以后做准备,当下的直接意义也很明显;由于桑黄毕竟还处于菌丝萌发阶段,要想靠着这些连指甲盖大小都没有的桑黄去从外界获得足够的贷款无疑不现实;

因此在经历过数轮谈判后,三菱银行愿意认可DZ市主管单位对于这些老杨树的评估定价,在SL林业提供回购合同之后,三菱银行将根据市场价值法对于拥有这些老杨树的各村合作社进行按揭贷款……也就是说,杨默这边继通过抵押桑黄产权的形式获取到一笔贷款后,又通过这些老杨树获得了第二笔贷款,可谓是一口气解决了各村启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虽然说这些老杨树的实际价值是作为桑黄的培植基质而存在的,从事实上将跟桑黄的产权抵押几乎是一码事,但银行有银行的规则,有现成的漏洞不钻,那无疑是跟傻子也没什么区别。

当然,作为补偿,这些老杨树的承保业务也委托交给了三菱银行代理,最终某岛国财险公司出面为这些单株活立木进行保险,保险金额4万日元/棵,保险费率1%……虽然这个保费看上去很正常,但高达4万日元/棵的保险金额却堪称坑人,不过看在自己一方也的确在三菱银行这边得到了不小好处的情况下,杨默一方却也没有太多计较。

除此之外,在杨默的授意下,大华公司的资产保全一部还专门成立了“国际桑黄价格跟踪小组”,随时关注着国内外各类野生桑黄和人工桑黄的成交价格。同时也与三共株式会社联合成立了一个“国际抗癌技术跟踪小组”意在统计各国的癌症患者人数,并跟踪各国抗癌药物的最近技术进展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