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锦绣举起酒杯就是一顿猛喝,明知道于雪酒量不行还要和她拼酒。
“我喝三杯,你喝半杯就行,待会儿我让我男朋友来接,不用担心!”
她出身陕北,酒量不是一般的好。
于雪也破格和她喝得脸颊再次通红。
“三杯竹叶穿心过,两朵桃花脸上开!”
程锦绣还有功夫吟诗作对,看着于雪的小脸嘎嘎乐。
“哈哈哈……阿雪你不行啊!这才哪到哪?”
“今非昔比,你在外面肯定也有不少喝酒应酬的时候。你可要多注意身体……”
于雪并没有醉,她盯着程锦绣看似高兴的脸忍不住心疼起来。
以前那个高挑出众的女孩已经变成风情万种的女人了。
她这些年肯定也是历经波折,才有今天把酒言欢的兴致。
于雪至今都还记得她为了生活费,去酒吧打工却被不怀好意的顾客揩油,她还不能反抗,只能回了宿舍后指桑骂槐发泄。
宿舍里另外两个女生只觉她性情多变不好相处,都不与她往来。
只有于雪看出了她的窘迫,还趁机尾随她,来到她打工的地方。
于雪看见她强颜欢笑在前台迎宾时,只觉她坚强至极。
当初于雪在茶楼做茶艺学徒时,就见过迎宾小姐的不容易,在酒吧这样的地方更是不容易。
程锦绣能考到苏州的技术大学,用她的话是:祖坟冒青烟才有的机会。
她有奖学金,但只能维持基本的开销,想要出来租房住,只能打工赚钱,她大学第一个学期还是在宿舍里住的,但只住了一个月就受不了找了合租房。
至于为什么,看合租另外两个女生对她的态度就知道了。
这个世界的人品参差不齐,不可能做到人人懂得换位思考,程锦绣亦然。
她不想迁就那些大小姐的脾性,更不想委屈自己,工作上忍让她有钱拿,生活上忍让她除了一肚子气,没有任何益处。
经过于雪一年的观察与试探,她才慢慢看出于雪与其他人不同,她的原话是:你竟然没有大小姐脾气!
她自小生活在农村,以为只要是城里的姑娘就是会有大小姐脾气,或多或少。
于雪的原话是:得看对着什么人吧。
“确实是今非昔比,我们都好像老了......有点浪不动了......”
程锦绣想起快要分手的男友以及前不久看上的未来男友。
觉得这样一直玩,也没有多大意思了。
她拿着空了的玻璃酒杯轻轻转动,在手中把玩了一会儿抬头看向同样看着她的于雪。
“阿雪,你说,我什么时候能拥有自己的太阳花?”
她的“绿罗兰”养了一盆又一盆,因为她懒得换盆,她都是直接换新的。
“养不死好!经济实惠,能把我熬死也是一种难得的精神。”
“你醉了,太阳花不适合你。”
“我知道,可能我是太贪心......既要又要......”
她大概是有了太阳花也会去招惹绿罗兰。
明明窗台就那么大,已经有好几盆绿罗兰枯死,植物不在了,但是花盆却霸着不少位置。
懒得亲手再栽种,又舍不得连盆都扔了重新打理。
果真是既要还要。
两人谈了许久心窝话,几个小时后,见吃得差不多、喝得差不多就结账离开。
饭店里就只剩她们这一桌两人的身影,老板都在收银台打瞌睡了。
不多久,一个身着西装的高大男人就出现在她们跟前。
“来,介绍,一下,我姐妹,阿——雪。”
程锦绣踉跄站起,勾着于雪的肩背,头不受控制地靠了过去,就在两颗脑袋要撞到一起时,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从中格挡。
“小心点,怎么喝这么多?”
一道成熟低沉的男声从男人嘴里发出,似带着一丝愠怒。
“不好意思,锦绣平时可不会喝得这么醉。”
他从于雪手里接过程锦绣,换了一副抱歉的口吻。
“她今天高兴,没忍住多喝了几杯,我也劝不住她。”
于雪心虚地看了看放在地上的啤酒箱子,里面全是空瓶子。
她顶着酡红的脸客气淡笑,“我叫于雪,请问你是?”
“我叫楼宇天,是锦绣的男朋友,我先送你回家吧。”
于雪闻言诧异,因为程锦绣跟自己提过他,是唯一一个反复分分合合的男友。
于雪还以为是个不懂事的男孩对她纠缠不清,没想到他外形条件竟然这么优越。
一身精致西装都是名牌,为人彬彬有礼,还开了最新款的奔驰小汽车,暂时看不出有什么值得女人挑剔的地方。
他扶着程锦绣往前走,两人的身高体型都很登对。
于雪只是亦步亦趋跟在他们身后,“麻烦了,我家住得不远,但现在太晚了也不好打车。”
她在楼宇天来之前就结了帐,老板见他们出了门也从瞌睡中惊醒,连忙去收拾桌上的残羹。
初春的夜晚还是有点凉快,街上的人潮褪去,临近十二点的广州相比白天萧条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