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于董于建国的麻烦(1 / 2)

于建国和第三者小芳私会,被吕晓青撞见了。吕跑上前,对着小芳和于建国大打出手。

眼看着凑热闹的人越聚越多,为避免闹出更大的麻烦,于建国带上小芳,启动车子,准备逃跑。

关键时刻,吕晓青冲到汽车前面,想以血肉之躯,阻挠于建国他们离开。

正当于建国不知所措时,突然,小芳痛苦地呻吟起来,带着哭腔:“哎呦,建国,快送我去医院,我肚子痛........”

小芳肚子里,是他的儿子!他的晚年!他的希望啊!

他一咬牙,把车子往后倒退了一米,然后操起方向盘,猛地向左打到底!一脚油门.......

他肯定这个角度,应该可以侥幸,堪堪避开吕晓青。

本来他赌对了。

只是他再一次,低估了吕晓青。

眼见车子就要逃离了,吕晓青非但不让,反而大跨一步向前,想要抓住后视镜,没保持住平衡,身子往车子右前侧摔倒下去,右前车轮正好碾过她的右小臂,然后是右后车轮........2.5吨重的车子......

吕晓青当场疼晕过去!

于建国则毫不犹豫,向某个港资私家医院,飞驰而去......

* * * * * * * *

把吕晓青送到医院后,苏向南拨通于建国的电话。铃声响了好一会儿,才被接起来。

话筒里,于建国的声音,异常疲惫,沙哑,甚至苍老。

苏向南说:”我在XX(公立)医院,在陪吕董。“

于建国沉默了一会儿,问:”吕董,她怎么样,没事儿吧。“

苏向南:”她右手臂断了,现在在抢救中,估计生命不会有危险.......”那边没有说话。

苏向南“喂“了一声。

于建国叹了口气:”唉,她这辈子都不会原谅我了......“

苏向南迟疑了一下,问:“那个小芳,情况怎么样了?”

于建国说:“医生让她住院观察,会不会流产,谁也不敢说.......”忽然,苏向南听到

几声压抑的抽泣声.......

等那边平复些了,苏向南才开口:“ 警察现在这边,他们在找你。”

于建国抽了下鼻子,说:“我在XX(港资)医院妇产科,你让他们过来吧。嗯,你和他们一起过来吧。”

苏向南和警察赶到医院时,于建国已经在医院大门前等着了。看见警车,他主动走上前,伸出了双手。

警察并没有用手铐拷上他,只是让他先上车,去警局说清楚情况,他们汇报后,再决定是否刑事拘留。

结果是,当晚他就被刑事拘留了。

* * * * * * * *

因为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三天后,苏向南代表公司,把他保释了出来。但必须要接受监视居住。

出来的第一天,于建国就去医院看望吕晓青。但吕晓青拒绝见他。

因为就医及时,医生把手臂成功接上了。可是,因为骨头粉碎严重,对神经和肌肉组织,都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后续半年的康复治疗,即使顺利,也无法避免,部分功能丧失的结果。一句话,手臂已经残疾性损伤。

更无法治愈的,是心灵上的粉碎性骨折!

尤其对吕晓青这样一个女人。

于建国的这次伤害,和杀了她没啥两样。

于建国自己也知道,两人的感情,恐怕走到头了。他并不后悔,也没有内疚。事实上,经历这次冲突,他对吕晓青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恐惧。

当一个男人,惧怕一个女人时,是绝对不可能,再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

只是,如果吕晓青,站在了他的对立面,麻烦的,就不仅仅是婚姻了。苏家的股权问题上,她可能会出卖自己;而且离婚的话,她又会分走一半财产。

最最重要的是,他会不会坐牢,却取决于吕晓青的态度。

他在广东混了这么多年,事业又如此成功,还是有一些政府和公安的朋友的。

在关押期间,朋友们就告诉他,这次事件,可大可小。

吕晓青的伤势,属于重伤,大的话,可以追究他故意伤害罪,最轻也是3年徒刑。

小的话,可以算成过失致人伤害罪,刑罚是三年以下至拘役(半年到一年)。

但到底定性成故意、还是过失,这就看吕晓青的态度了。

他们毕竟是夫妻,除了法,还有情。如果吕晓青愿意原谅他,出具谅解书,同意不追究他的责任,那顶多算过失,这时候,再动用下关系,他就没事了,连拘役都不用了。

反之,吕晓青如果咬死不放,非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那他就难逃一劫。

思来想去,他决定以”大局”为重,先稳住吕晓青。

男人对付女人,最常用、也最管用的一招,就是:死缠烂打。

他送花、送礼物、送情书,甚至,还把20年前,他们恋爱时的情书,也翻出来,制作成精美的信札,重温他们的海誓山盟。还不顾肉麻,在病床前,念给吕晓青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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