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正是杀死了亚斯一派援手的夏花分队!
可是爱西丝,就好像没有看到夏花和那十几把冲锋枪一样。
只是,一步步地向前走着,哭着,喊着:
“约翰先生,我是爱西丝,我来带您,回家了……”
“约翰先生,跟着我,请你跟着我……回家!!!”
爱西丝一步步地走到了夏花面前,整个人的眼神都十分空洞。
旋即,在天台时,还不敢迈出那一步,生怕被华夏狙击手射中的爱西丝,竟是抬起头,直面起了夏花的冲锋枪。
并把额头,对准了冲锋枪口,眼里尽是决绝。
看到这决绝的目光,旁边的几名夏花成员立刻就要扣动扳机。
他们知道,这样的人绝对不能活下来!
可是为首的夏花中年人,却是抬起了右手,示意队员们把枪收起。
“队长,这……”
中年人抬手打断了队员的话,但也没有给爱西丝让路。
爱西丝含泪注视着中年人,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道了一声:
“谢……谢谢,我……我有机会会把人情还给你们,绝不会欠你们的。”
随后,她转向了左边,绕过了夏花成员,往车里走去。
中年人和夏花成员们转身,注视着约翰克森,被爱西丝一步步地,背上了车。
注视着车缓缓地启动,向西而去。
“队长,您怎么能……”
“死的是约翰克森,大队长曾经和他交过手。”
夏花分队长说道:“他是被大队长承认的英雄,他这一生,赢过很多场战役,但是他没有杀过任何一个华夏平民,没有虐杀过任何一个华夏战士。
至于其他层次的你死我活,那不过都是军人的使命而已。
这样的人,理应有人为他收尸。
我想,如果今天倒下的是刘风,他也会获得一个全尸,并送还给我们。”
“队长,我觉得这些都是您的猜测,如果是刘风死了,也许会被打成筛子。”一个成员质疑道。
分队长笑了笑:
“你知道,七年前那一战,大队长和他是谁赢了么?”
“谁?”
“约翰克森!”
分队长说道:“当年我和大队长是一个战队的,我们一起参加了国际性的特战大赛。
在那场大赛上,年过三十的约翰克森,放过了只有二十出头的大队长。”
“什么,他怎么可能会放过大队长?”
成员们全都震惊了,这秘辛他们从来没有听人说过。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敌国的精英竟然放过了华夏的精英?
虽说那个时候的大队长才二十出头,没人会知道他能走到今天这个地位,但他的战力和作战水平肯定早就崭露头角了,约翰克森居然没借机杀他?
所有的成员,都难以理解!
就在这时,分队长继续道:
“因为他认为那不是真正的战争,所以在关键时刻留手,并没有要大队长的命。
甚至,都没有让他少一条胳膊,反而给了他一个急救包。
可是,米国人却是利用大赛的名义,杀害了我们的五名战友,让我们的十名战士终生伤残。”
夏花成员们听完,全都陷入了沉默,突然有些明白了分队长的意思。
分队长深呼吸了一口气,叹息道:
“所以,如果是大队长在这里,他也会放约翰克森走的。
我们的争斗,是源自他们的国家不归还我们的一切,不愿意承认对我们的罪行,给我们的人民一个应有的道歉和交代。
而不是,我们和约翰克森之间的私人恩怨。
而这样一个英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让他走得舒服一些呢?
刚才之所以不给他的尸体让路,是因为我们的立场不同。
而让他可以绕路回家,是因为,他值得尊重。
你们,还有问题么?”
“没有了!”
“谢谢队长!”
这一刻,所有的夏花成员,都再无疑义。
再看向滂沱大雨之中飞驰的那辆车时,所有人的目光,都充满了敬重。
因为是军人,所以能够理解军人!
但也正因为是军人,所以,也只有一方,才能活到最后!
这,就是战争的有情和无情。
而就在夏花成员们要转身,赶去使馆附近支援时。
旁边的大厦之上,突然响起了一阵枪响。
众人立马把枪口对准了大厦,立马就要扣动扳机!
速度最快的狙击手,透过狙击镜看到那人的相貌之后,立马吼道:
“不要开枪,是大队长,大队长来了!”
说话的同时,用自己的身体挡在了众人枪口之前!
霎时间,所有人立马把枪收起,看向了那一浩立在大厦之上的人影!
只见到,那人影,正面朝着爱西丝离开的方向,把枪对准天空,发出了“哒哒哒,哒哒哒”的枪响。
总共是——
十二响!
“十二响,这是十二响的鸣枪礼,是大队长在为约翰克森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