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镇上搭了齐牧川顺丰牛,去时他手里还带着戒指,等回去戒指就没了,他刚来大队时,我记得他也没戴戒指的习惯啊,是不是很奇怪。”
付文臣仔细回想,齐牧川确实没有戴戒指的习惯。
他又没结婚,而且带戒指也麻烦,没几个当兵的喜欢带戒指,行为确实怪异。
“他说去镇上干什么了吗?”
“说是去见朋友,有没有可能是见对象,戒指给对象了?也不对啊,要是送给对象的,肯定是要他自己戴很久或者自己买的戒指,他手上没有戴戒指的痕迹,不像是经常戴的,要是买的他自己戴啥,大小还正正好好。”
付文臣敏锐察觉到事情不简单,齐牧川很反常。
“你还记得戒指的样子吗,画下来我去查查。”
白天刚见到, 姜兰记的很清楚。
她翻出纸笔,一笔一画画出戒指的模样。
戒指很宽,是古铜色,上面有一个很古老的蛇的形状,缠绕在戒壁上。
姜兰画的惟妙惟肖,付文臣看着就像自己看见一样。
他接过画,“我明天就托人打听打听这个戒指的来源。”
查戒指需要时间,在没确定戒指的用处之前,两人按兵不动,像往常一样上工下工。
姜兰在办公室依旧很无聊,没几个他来看病,来的除了长红大队的工人,其他工人都没有来看病的,还是不相信姜兰的医术。
没人来看病,她一开始还很着急,到后面就直接摆烂了。
信发出去,姜兰父母半个多月才收到。
姜儒之每天累的像狗,修铁路的工作他一点也不会,光是熟悉就熟悉了快半年。
下了班,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正好遇到来送信的邮差。
姜儒之现在唯一的动力,就是女儿的信。
他欣喜接过信,拿钥匙开门,宋晓君这时正好回来,看到他手里的信,眼前一亮。
“是兰宝的信?”
“是,还好几封呢,她肯定憋不住想写信,一股脑写了这么多。”
每天修铁路, 两人衣服脸上每天都脏污不堪。
夫妻俩进屋,顾不上洗脸,只洗了手,迫不及待拆开信看。
姜兰写了自己现在状况,她很好,吃的好,穿的好,工作也好,还找了个很好的男人。
宋晓君捂嘴流泪,这一回是开心的泪水,见女儿过的好,她就放心了。
看完一封信的姜儒之,气的一拍桌子。
“兰宝,兰宝竟然结婚了!!”
宋晓君抹掉眼泪,嗔怪的推了他一把。
“结婚了咋了,我看了信里写的,人家小伙子不错,对咱女儿特别好,把钱都交给她了,听说还是军人呢,咱闺女一个人在那人生地不熟的,能有人关心她,让她依靠不被人欺负了去,有啥不好。”
她对这方面很开放,不觉得闪婚有啥不好,她也相信女儿的眼光。
姜兰从小锦衣玉食,不是个能受委屈的,肯定是对方各方面都不错,她才愿意嫁的。
姜儒之气鼓鼓的,把他看的那封信给妻子看。
“那个付文臣是个瘸子!她在信里问我治腿方法,你快看看吧。”
宋晓君没看到这封信,她接过,看完沉默了。
“这……兰宝问你能治不,你能不能治啊?”
一直性格温吞的男人突然暴走。
“治啥治,这是重点吗!兰宝可是我手心里养大的,咋能嫁给一个腿有缺陷的人!”
宋晓君以前在商场上叱咤风云,性格跟姜儒之截然相反,见他这样,她也火了,板起脸瞪了他一眼。
“那能咋整,咱女儿嫁都嫁了,他人是好的,女儿又喜欢,你还想拆散他们啊?!”
姜儒之被妻子说的泄了气,长叹一声。
“等找个时间见一见吧,要是行就不管了,要是这人不行,不管啥年代,都得给我离婚!”
宋晓君觉得这样可行,她得抓紧找人疏通关系,换个工作,她要多挣钱,让她的兰宝有底气。
钱就是底气,有钱有权,就是姜兰离了婚,也有底气不被人戳脊梁骨。
姜儒之看了付文臣的脉案,研究了几天。
他之前治过类似的病症,有经验,但问题是姜兰没经验,姜儒之是想去帮姜兰的,但没有介绍信他去不了长红大队。
想好大概的救治方案,他提笔写下。
姜兰收到信又是半个多月。
她在办公桌前坐了好久,在脑海里做手术演习。
即使姜儒之给了救治方法,她的把握也只有百分之四十左右。
付文臣的腿伤过了太多年,要想治好恐怕不容易。
姜兰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找付文臣,见他也在看信,姜兰没过去窥探他的隐私,站在不远处叫他。
“文臣,文臣,你帮我个忙。”
付文臣放下信,走到她身边,“什么忙?”
姜兰把砍刀塞到他手里,拉着他往外走。
“我们去砍树去。”
两人到了山林里,姜兰找到一棵有人腿粗的大树。
她用手比了比树木宽度,再量了一下男人大腿的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