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七岁的时候养过一只狗,是一只在乡下再常见不过的土狗,”
白莉莉警惕地看着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女人,那女人站在黑暗里,好似与暗融为了一体,白莉莉只能勉强分辨出她是个女人,且并不高。
她和路明非分开后,一直在调查那伙在猎人网站上,宣称能提供夏弥消息的家伙。
白莉莉当然不会觉得自己同路明非是朋友,人家什么档次,亿万富豪,超级混血种,保守估计也得是个A级。
她白莉莉就是一个月工资5000,还要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打工仔。
她之所以自愿加班“出差”来干这么危险的活计,也纯纯是为了事成之后的奖金。
一亿美元她拿不了,拿了也没命花。
但以路老板大方的性子,协助他解决了那伙图谋不轨的猎人,最少也得有十万拿吧?
经过千难万苦,甚至差点出卖色相,她终于混进了那伙猎人。
她本准备偷听完这些家伙的计划,就润到路老板那里邀功。
可是一切都因为一个白金发的小妞给毁了!
在白天,他们一起去到附近的一个小镇,吃完火锅唱完歌,还没走出小镇几里远。
就被一个白金发的妞拦住了车。
队伍老大的警惕性非常高,但那妞的速度更快,车还没停稳,就飞身一脚干碎了挡风玻璃。
司机和老大立时就获得了如婴儿般的睡眠,白莉莉目瞪狗呆,心中直呼这妞不讲武德,怎么开片之前,垃圾话都不放一句!?
得亏她一直准备开润,及时地将众人护至身前,这才逃出生天,没有被那头母暴龙打得伏跪在地。
残暴,残暴!
太残暴了!
“你干嘛?!”
惊魂未定的白莉莉面前,突然出现这么一个柯南片场的“小黑”,几乎将她吓得夺路而逃。
可小黑同学还在继续说她的狗,“它总是摇着尾巴跟在我的身后,我一放学,它能跑到几百米外来迎接……”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凝视深渊,深渊必将回应凝视。
这话换到混血种的世界,好像也说得通。
白莉莉捂住左侧的前置装甲,缓缓地向后退去。
一般越是神神叨叨的混血种,也就越是危险。
像路老板那样的超级混血种,更是在精神病院里呆了好几年,虽然已经出院了,但有时候还是非常神经病。
白莉莉没有用从那伙猎人那里混来的小手枪,和这个神神叨叨的家伙‘亲切交流’的打算,虽然被前置装甲拖累,但她从小到大都是同龄人里跑得最快的(不算某些大怪物)。
在混血种的世界里,她这种小弱鸡,唯一的生存之道就是苟,或者更苟。
“我将它的存在视作习以为常,甚至没给它起一个名字,一直都在叫它大黄……”
白莉莉心说,它是大黄,你是‘小黑’这不也挺好的。
按照老套的故事发展,一般都是‘小黑’痛失大黄,再回想起与它相处的点点滴滴,然后流下泪来。
“然后,我亲手杀死了它。”
白莉莉:“???”
“我中间是不是跳过了一章?!”她实在是没忍住吐槽的冲动,“过程,过程呢?你数学老师没教你,过程才是最重要的?!”
“它咬了人,”所幸‘小黑’不是个电波女,给白莉莉解释了起来,“它被疯狗咬了,受了很严重的伤,妈妈担心它也变成疯狗,想要把它处理掉,我没答应……”
“我其实并不是什么爱狗人士,小时候邻居杀了野狗,喊大家吃的时候,我也会去吃,而且觉得很香。”
“但是我却坚持不要处理掉小黑,那时候的我太过于幼稚了……”
“就算不处理,以它受的伤,也很难活下来。”
“后来…它真的变成了疯狗,还咬伤了我的妈妈逃掉了,然后有一天,它又来到了我的面前,像以前一样围着我转,只是那时候的它已经跑不动了。”
“于是,我杀了它,用一块石头,一下又一下地砸烂了它的头。”
‘小黑’的声音,理智而又冷静,仿佛在讲述另一个人的事。
“哪怕到最后,它还是信任着我,哪怕回家后我因为身上的血,被妈妈骂了一顿,可我还是觉得——”
“我应该把它杀死,或者说,在它被疯狗咬的时候,就应该处理掉它。”
白莉莉更加确信这货也是个神经病了,一般人谁会逮着一个陌生人说这种事。
把这件事渐渐淡忘,甚至找理由给自己开脱,绝口不提的才是正常人。
归根结底,人类的记忆也并不是什么可靠的东西。
白莉莉因为碰巧和小学同学们聚过几次,大家聊起小学的事来,发现在很多事情,尤其是事情的细节上,不说是南辕北辙,也得是风马牛不相及。
女孩说男孩揪自己的发,男孩说她掐自己的腰。
大家都会下意识地为自己开脱,事情刚发生的时候,就会找理由为自己辩解,时间越长,就会越是深信:‘自己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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