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6 章 妻告夫·谋反(3 / 5)

驾崩两年余,甄贵太妃早已不是宫中宠妃,只是普通有子太妃,其子忠勤郡王又无实职,并不得用,仪鸾卫给出的罪证又确凿属实,皇帝查抄甄家没受到多少阻力。仪鸾卫再次南下,轻松把甄家男女都押解进京。

从甄家抄出黄金三十八万两,白银二百余万,房契、地契、铺面及其余财物共千万余,全部充归国库。

念在与忠勤郡王的兄弟之情和甄贵太妃往日之功,皇帝额外开恩,只处斩了甄家几个恶贯满盈之人,余下或坐牢,或流放,无罪的女眷和幼子赏赐三进宅院一所居住,又发还女眷嫁妆用以生活。

甄贵太妃、忠勤郡王和甄家上下,无不感念天恩。

贪墨受贿和豪奴欺人实为官场中各家弊病,又有甄贵太妃和忠勤郡王,甄家虽然失势,倒无人以此欺压他家弱女幼子。

而宁国公府被抄的原因,已是全京城的笑话。

贾赦于去岁九月十三病亡,其子贾琏离出孝还早,却因新年时垂涎宁国公府贾珍之妻妹尤氏二人,在孝期停妻再娶,将尤氏之尤二姐偷娶为二房,于端午前后被其妻王熙凤发现。

王熙凤大义灭亲,将贾琏告入衙门。

陛下以孝治天下,得知竟有如此悖逆不孝之事,大为震怒,令仪鸾卫详查。

仪鸾卫不但查实贾琏孝期停妻再娶,还查出了宁国公府贾珍早与妻妹有染,且有父子聚麀,孝期淫·乱种种不端,又查出贤德妃省亲别院,大观园栊翠庵,女尼秦氏原是贾蓉之妻,因被贾珍诱·奸,怀了孽种,堕胎伤身,才出家修行。

陛下盛怒一起,命将贾珍、贾蓉、贾琏三人斩立决,褫夺宁国公府爵位,抄没宁国府一切财产。

贤德妃贾元春自愧家中深负皇恩,自请降位。

念在贾氏祖上之功和贤德妃多年侍奉之功,皇帝发还贾珍、贾蓉之妻嫁妆,赐贾珍之妻宜人诰命,加赐二进宅院一所居住。

贾蓉前妻秦氏,念其已出家多年,赦无罪,但需搬离大观园,至别庙修行。

贾母强撑病体,安排秦氏至水月庵中修行居住。

王熙凤告夫,受杖五十,本还应徒刑二年。皇帝免其徒刑,亦赏宜人诰命,令在贾家教养子女。

平昌侯终夏上谏:

妻告夫,先受杖,后受徒刑,实不利于大齐朝政清明,应免去杖、徒二刑。

满朝哗然。

历来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亲亲得相首匿”,若妻告夫可不受任何刑罚,岂不成了鼓励妻告夫,没了天理!

都察院左都御史李元成亦如此说,却又道:“由贾珍、贾琏、贾蓉之事看,妻告夫,刑罚的确过重,应免去徒二年,只施杖刑,也能做以警示。”

吏部尚书林海全然赞成平昌侯之言:“若心中无愧,何惧告发!”

工部尚书许衡则全然反对:“若如此,则夫不

成夫,妻不成妻,家不成家,国不成国矣!平昌侯,你是何居心!”

“➔”

朝堂上争论不休,自然是反对平昌侯者居多,或有几个支持左都御史的。

皇帝只命都察院、刑部和大理寺共议此事。

他虽未明确表态,但令三法司商议,已经是一个信号。

*

选秀结束后,大齐律,“妻告夫,杖五十,徒二年”一项,改为“妻告夫,杖五十,若为诬告,加徒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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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当权,果为奸佞’……”姜宁品一口新酿的桂花酒,“功勋满身,归来仍是奸佞?”

这是京中新出现的言论。

终夏不在乎:“他们急了。”

恨她的人越多,皇帝才会越放心用她。

姜宁劝她:“别总走得这么险。”

终夏笑:“这才有趣。”

姜宁叹气:“……只要别死,怎么都好。”

终夏总说劝不住她,她好像也劝不住终夏。

终夏笑问:“你比我大六岁,怎么看……都更可能是你先死,那我能要求,让你必要比我活得久吗?”

姜宁一噎:“你这就是耍赖了!”

自然寿命和出意外能是一回事吗?

这叫什么?这叫强词夺理!

终夏只含笑看她,仿佛在说:你能拿我怎么样?

*

冬深了,九月才选秀入宫的陆昭仪有孕,晋位陆贵嫔。

陆薇初入宫得封正五品嫔,一个月后,因得宠而晋昭仪,如今又得封贵嫔,短短三个月就成了一宫主位,一时风头无两。

黛玉打点送去陆家的贺礼,至今不解:“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