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章 工作(3 / 3)

叶蓁蓁和女助手,去饭局活跃气氛。

把叶蓁蓁她们当成什么了?陪酒女郎吗?

叶蓁蓁是研究员,女助手是硕士,都是搞科研的。

什么时候研究员需要陪酒了?

好家伙,这是研究所,还是某个大老板的‘后宫’?

研究所的漂亮女孩,必须陪酒,或者三陪吗?

陪完酒,是不是还需要陪着去酒店开房?

开房后,是不是陪着一起锻炼身体?或者学英语?

这还是学者吗?

这是专家教授吗?

恐怕是砖家教兽吧?

社会上的歪风邪气,什么时候普遍在学术圈出现了?

(有个问题:歪风邪气的来源在哪儿?是不是来源于《渗透》的许忠义?)

《欢乐颂4》这个情节的设定,真是很有讽刺意义。学术圈什么时候乱了?

叶蓁蓁发飙了,“你说什么?陪吃饭?

你把我们女人当什么了?

饭局陪笑?!

是哪个畜生想出来的主意?

啊?!是谁?!”

叶蓁蓁突然爆发,大声叫喊,引来不少人围观。

本来因为谣言的事,叶蓁蓁就一肚子火。

现在又让去陪吃饭,当陪酒女郎,叶蓁蓁终于忍不住爆了。

没这样欺负人的,何况叶蓁蓁不是软柿子,不是谁都能欺负。

“叶博,不至于,不至于,就是吃顿饭。”有人过来打圆场。

“吃顿饭?那能不能让你妈、你女儿去陪吃饭?”叶蓁蓁毫不客气怼了过去。

被怼的人无话可说。酒桌上的女人,当然是别人家的最好。

叶蓁蓁发飙,饭局的事,算是不了了之。

但这事能这样结束吗?

不可能!

叶蓁蓁麻烦了,麻烦大了!

叶蓁蓁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

研究所的一支笔,对叶蓁蓁有了什么样的印象?

“不听话,没有服从性,问题很大,还需要好好磨练,脏活累活苦活都应该让叶蓁蓁干,这是为了叶蓁蓁好。

好事,叶蓁蓁不需要。

职称什么的,更不需要考虑叶蓁蓁。

除非叶蓁蓁脱光了(坏了怎么把心里想的说出来了)”(这里加了点戾气,嘎嘎嘎.)

也就是说,叶蓁蓁的发展前途没有了。

如果叶蓁蓁只是一般人,叶蓁蓁一辈子就算毁了。

这就是反抗‘权威’的代价。

但叶蓁蓁是富二代。

叶蓁蓁有靠山啊。

叶蓁蓁做研究,纯属兴趣爱好。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如果这里开除叶蓁蓁,叶蓁蓁可以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叶蓁蓁有靠山,可以‘失败’很多次。

普通人就没有任何试错的机会。

普通人一旦选择错误,一辈子基本就毁了。

普通人遇到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最好的选择是:忍。

小不忍则乱大谋。

除了生死无大事。

所以,普通人应该舍弃一切,只为‘成功’。(这里又是歪理,嘎嘎嘎。)

不管怎样,叶蓁蓁是痛快了。

余初晖、钟鹏浩、陈潮生在新公司入职了。

钟鹏浩偷偷摸摸跟余初晖表白了。

送了余初晖一个杯子,表示:一辈子。

还在余初晖电脑上设计出一朵玫瑰花,应该是钟鹏浩舍不得买真花,所以送电子的玫瑰花。

余初晖不傻,迅速判断出钟鹏浩想表白。

于是,把陈潮生赶走。

“浩子,咱们不可能。”余初晖一句话就打死了钟鹏浩。

为什么不可能?

余初晖这样说的:“我家有个大坑。

我爸是混蛋,混球,无赖,坏蛋,混账东西.

你一个好学生,应付不了我爸。

除非是带金链子,或者.”

说到这里,余初晖突然想起来周强,心想:“如果周强当我男朋友,一定能治服我爸,但周强已经是露西的男朋友了。

周强已经翻案了。

周强是大佬,我爸在他跟前,肯定服服帖帖,绝对不敢闹事。

唉,终究是错过了一个好男人。”

“浩子,咱们还是好哥们儿。”余初晖明确拒绝了钟鹏浩。

余初晖三人很快进入工作状态。

三人要努力展示自己的实力,要在新公司站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