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各大协会分掉20万,留给唱片公司的只有400万美刀。
如果再扣除掉宣发成本,归属唱片公司的净利润只剩下200多万。
分成比歌手还低!
一些小的独立厂牌,如果碰到大牌艺人,或许会同意这样的合同,但环球这样的巨头,绝对不可能答应。
别说38,就是陆远提出的30,人家也不一定愿意。
毕竟,帮助歌手打榜的费用可不低,各种音乐节、电视节目、电台播放等等的宣称渠道,都需要花钱。
举个例子,一个歌手在发单曲之前,唱片公司通常会先将单曲送到全美各大电台。
这一块,唱片公司是需要给电台付钱的。
其他诸如音乐节、电视节目,以及媒体之类的,也需要付出一定的资源或者费用。
越是新人,投入越高。
当然,像环球这样的音乐巨头,面对宣传方是有议价权的,但议价权也是环球的隐性投入。
资本家,自然要把这笔账算入成本。
“30?”
另一边,梁康尼皱眉道:“这个太高,不过,我可以试着向总部那边申请一下。”
“只是,你不要报太高的希望。”
说着,梁康尼追问道。
“其他的呢?”
“商演、通告,五五分成可以,但接哪些通告,我需要自由选择权,毕竟,我不可能常年留在阿美瑞卡。”
“巡演方面,22的票房收入分成,太低,我的个人预期是28的票房分成比例。”
“版权管理费用这一块,一成太高,7最多。”
“这”
犹豫片刻,梁康尼坦言道:“你的要求,有点苛刻,总部那边,估计很难通过。”
陆远嘴角微扬,慢悠悠的吐出一句话。
“如果我的英文专辑中,每一首歌都能达到这三首歌的水准呢?”
啪!
陆远打出四个尖!
环球,又该如何应对?